'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近日,山東省青島平度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間互助會”傳銷案。金融騙局預警瞭解到,“民間互助會”傳銷實際上就是以前的“民間互助式小額理財”(又稱“民間互助平臺”、“北京體系”)傳銷。2017年6月6日,央視今日說法就曝光了該傳銷騙局。

今日說法曝光該傳銷騙局

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任何商品,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通過鼓吹所謂“鉅額回報”,以“實地考察項目”為名邀請他人到傳銷窩點,再由傳銷組織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利誘,鼓動他人購買份額加入,通過不斷髮展下線騙取錢財。

2012年初,被告人唐某經人介紹來到浙江省杭州市加入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組織,後唐某發展了被告人李某及郝某、王某,郝某又發展自己的妻子加入該傳銷組織。

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作為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並將會員分為一至五星級別,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成員數量作為返利或者晉升級別的依據。

根據行業規定線下有三個四星會員,線下會員總數達到29人、份額達600份可晉升為五星會員,五星會員又按照四個崗位係數計算提成收入,實行單線出局制,單線出局時可獲利270餘萬元,三線出局可獲利800餘萬元,以此來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且五星會員單線出局後仍需幫助下線繼續發展新會員。

自唐某加入“民間互助會”後,先後在平度、萊州、昌邑直接或者間接拉攏發展下線會員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250萬元。

被告人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7日,唐某、李某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2018年2月27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近日,山東省青島平度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間互助會”傳銷案。金融騙局預警瞭解到,“民間互助會”傳銷實際上就是以前的“民間互助式小額理財”(又稱“民間互助平臺”、“北京體系”)傳銷。2017年6月6日,央視今日說法就曝光了該傳銷騙局。

今日說法曝光該傳銷騙局

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任何商品,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通過鼓吹所謂“鉅額回報”,以“實地考察項目”為名邀請他人到傳銷窩點,再由傳銷組織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利誘,鼓動他人購買份額加入,通過不斷髮展下線騙取錢財。

2012年初,被告人唐某經人介紹來到浙江省杭州市加入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組織,後唐某發展了被告人李某及郝某、王某,郝某又發展自己的妻子加入該傳銷組織。

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作為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並將會員分為一至五星級別,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成員數量作為返利或者晉升級別的依據。

根據行業規定線下有三個四星會員,線下會員總數達到29人、份額達600份可晉升為五星會員,五星會員又按照四個崗位係數計算提成收入,實行單線出局制,單線出局時可獲利270餘萬元,三線出局可獲利800餘萬元,以此來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且五星會員單線出局後仍需幫助下線繼續發展新會員。

自唐某加入“民間互助會”後,先後在平度、萊州、昌邑直接或者間接拉攏發展下線會員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250萬元。

被告人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7日,唐某、李某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2018年2月27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宣判後,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發回本院重新審理。

平度市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唐某以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先後參加並組織、領導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吸收人數達到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人民幣250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8月27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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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青島平度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間互助會”傳銷案。金融騙局預警瞭解到,“民間互助會”傳銷實際上就是以前的“民間互助式小額理財”(又稱“民間互助平臺”、“北京體系”)傳銷。2017年6月6日,央視今日說法就曝光了該傳銷騙局。

今日說法曝光該傳銷騙局

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任何商品,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通過鼓吹所謂“鉅額回報”,以“實地考察項目”為名邀請他人到傳銷窩點,再由傳銷組織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利誘,鼓動他人購買份額加入,通過不斷髮展下線騙取錢財。

2012年初,被告人唐某經人介紹來到浙江省杭州市加入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組織,後唐某發展了被告人李某及郝某、王某,郝某又發展自己的妻子加入該傳銷組織。

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作為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並將會員分為一至五星級別,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成員數量作為返利或者晉升級別的依據。

根據行業規定線下有三個四星會員,線下會員總數達到29人、份額達600份可晉升為五星會員,五星會員又按照四個崗位係數計算提成收入,實行單線出局制,單線出局時可獲利270餘萬元,三線出局可獲利800餘萬元,以此來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且五星會員單線出局後仍需幫助下線繼續發展新會員。

自唐某加入“民間互助會”後,先後在平度、萊州、昌邑直接或者間接拉攏發展下線會員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250萬元。

被告人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7日,唐某、李某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2018年2月27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宣判後,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發回本院重新審理。

平度市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唐某以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先後參加並組織、領導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吸收人數達到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人民幣250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8月27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來 源 / 煙臺經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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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青島平度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間互助會”傳銷案。金融騙局預警瞭解到,“民間互助會”傳銷實際上就是以前的“民間互助式小額理財”(又稱“民間互助平臺”、“北京體系”)傳銷。2017年6月6日,央視今日說法就曝光了該傳銷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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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任何商品,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通過鼓吹所謂“鉅額回報”,以“實地考察項目”為名邀請他人到傳銷窩點,再由傳銷組織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利誘,鼓動他人購買份額加入,通過不斷髮展下線騙取錢財。

2012年初,被告人唐某經人介紹來到浙江省杭州市加入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組織,後唐某發展了被告人李某及郝某、王某,郝某又發展自己的妻子加入該傳銷組織。

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作為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並將會員分為一至五星級別,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成員數量作為返利或者晉升級別的依據。

根據行業規定線下有三個四星會員,線下會員總數達到29人、份額達600份可晉升為五星會員,五星會員又按照四個崗位係數計算提成收入,實行單線出局制,單線出局時可獲利270餘萬元,三線出局可獲利800餘萬元,以此來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且五星會員單線出局後仍需幫助下線繼續發展新會員。

自唐某加入“民間互助會”後,先後在平度、萊州、昌邑直接或者間接拉攏發展下線會員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250萬元。

被告人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7日,唐某、李某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2018年2月27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宣判後,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發回本院重新審理。

平度市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唐某以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先後參加並組織、領導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吸收人數達到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人民幣250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8月27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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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曝光該傳銷騙局

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任何商品,不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通過鼓吹所謂“鉅額回報”,以“實地考察項目”為名邀請他人到傳銷窩點,再由傳銷組織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利誘,鼓動他人購買份額加入,通過不斷髮展下線騙取錢財。

2012年初,被告人唐某經人介紹來到浙江省杭州市加入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組織,後唐某發展了被告人李某及郝某、王某,郝某又發展自己的妻子加入該傳銷組織。

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作為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並將會員分為一至五星級別,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成員數量作為返利或者晉升級別的依據。

根據行業規定線下有三個四星會員,線下會員總數達到29人、份額達600份可晉升為五星會員,五星會員又按照四個崗位係數計算提成收入,實行單線出局制,單線出局時可獲利270餘萬元,三線出局可獲利800餘萬元,以此來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且五星會員單線出局後仍需幫助下線繼續發展新會員。

自唐某加入“民間互助會”後,先後在平度、萊州、昌邑直接或者間接拉攏發展下線會員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250萬元。

被告人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7日,唐某、李某到平度市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2018年2月27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唐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同年9月19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宣判後,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發回本院重新審理。

平度市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唐某以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先後參加並組織、領導了以“民間互助會”為名的傳銷活動,直接或間接吸收人數達到五十餘人,已成為五星會員,傳銷層級超過三級,傳銷資金數額累計均超過人民幣250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李某明知“民間互助會”是傳銷組織,仍然根據唐某的安排帶領會員聽課、收取會員的申購費用、發放返利款等,為唐某積極發展下線會員提供幫助,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受刑罰處罰。

8月27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經偵時報 | “民間互助平臺”變“民間互助會”!平度兩傳銷頭目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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