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野豬時致人死亡逃亡十七年後終自首

崇源院 射擊 法制 社會 青年時報 2017-06-07

時報記者 鄭舜 通訊員 席維花 餘珂健:汪某,現年59歲,家住杭州淳安縣姜家鎮雙溪村。1999年12月10日下午,汪某與鄰村的阿江等人一起,在雙溪村一座後山上狩獵。汪某誤將身在蘆葦叢中的阿江當作野豬,用土銃開槍射擊,擊中阿江胸部,導致阿江心臟破裂死亡。

汪某在開槍射擊後,聽到了阿江的呼救聲,但他沒有報警、施救,也沒告訴其他打獵的人去施救,而是將土銃丟在山上,當即逃往江西等地。在負罪潛逃的17年裡,汪某以住涵洞、撿垃圾為生,有錢時吃上一頓飽飯,沒錢時就從垃圾中找食物。

今年2月,餓了10天的他決定下山投案自首。汪某說,逃亡的日子生不如死。最終,淳安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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