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侵權:女作家陳嵐是否要拉“有槽”來墊背?'

陳嵐 不完美媽媽 青鋒看點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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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侵權:女作家陳嵐是否要拉“有槽”來墊背?

​青鋒

作家陳嵐因為通過微博報警,指責河南太康眼癌去世女童小鳳雅家人“詐捐”,被小風雅家人以侵權告上法庭。針對8月14日上海閔行區法院開庭後媒體對外公開的庭審情況,青鋒曾撰文指出作家陳嵐微博報警不妥,和作家陳嵐價值觀似乎有些扭曲。今天,通過對不少媒體報道的梳理,從中似乎發現,作家陳嵐要拉公眾號“有槽”來墊背。

據澎湃新聞公開的法庭審理情況,以及作家陳嵐代理律師在接受採訪時所稱,“引爆該事件、誹謗王家募集捐款達15萬元的不是陳嵐所發微博,而是微信公眾號‘有槽’發表的《王鳳雅小朋友之死》。而陳嵐自始至終沒有轉發過這篇自媒體文”。

看過青鋒之前撰寫的兩篇評論,尤其是看過有關小風雅家人起訴作家陳嵐侵權有關報道的,都應該清楚,小風雅家人起訴侵權的依據是作家陳嵐所發的40條相關微博,尤其是其中關鍵的一條“實名報警”。這個被陳嵐自稱為報警的微博,裡面用了“疑似”“懷疑”“極有可能”這些連陳嵐自己都不敢確定的詞語,明眼人應該都可以從中看出,以微博形式報警的作家陳嵐,當時並未掌握確鑿證據。,一切似乎都建立在其猜測之下。

儘管陳嵐代理律師還稱,“報警是公民的權利,這是公民行使監督權利的一條微博”。但是,不實之詞不能以報警是公民的權利來掩蓋。而且,在陳嵐指責小風雅家人“詐捐”等被當地警方、縣級政府以及相關慈善機構證實子虛烏有,不符合事實之後,陳嵐曾在去年5月27日通過微博,表示向小鳳雅及網友道歉。

“向在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向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幹部,以及曾為孩子一起傷心難過的人們,在圍觀中被我的憤怒情緒傷害到的每一位網友道歉”,同時,陳嵐還表示“刪除所有帶有情緒衝動時的表達”。這足以證明,陳嵐已經在去年就承認了自己的行為給小風雅家人及網友帶來了傷害。

在對作家陳嵐過往的表現作一回顧之後,再來看被告上法庭之後的陳嵐自稱“在這個過程當中扮演了一個背鍋俠的角色”,否認自己引發了輿情,並說鳳雅去世之後“有槽”(某公眾號)寫了一篇帖子,在網絡被轉發了10多萬次。而她是少數沒有轉發這個帖子的博主。言外之意,給小風雅家人帶來傷害的應該是“有槽”刊發的《王鳳雅小朋友之死》,而不是作家陳嵐。

那麼,微信公眾號“有槽”是否會接作家陳嵐甩過來的這口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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