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繳費標準明年每人每年提至180元

原標題:海南提高居民醫保 和新農合繳費標準

明年起每人每年提高至180元

海口網9月9日消息(記者鄺曉霞)記者8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財政廳與衛計委聯合發文,對海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2018年的繳費標準在2017年每人每年150元的基礎上提高至180元。

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進行了調整,2018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個人繳費標準在2017年每人每年15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80元。

省人社廳要求,各市縣要嚴格按照調整後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標準執行,加大徵繳力度,確保個人繳費及時足額到位。此外,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全面落實資助困難群眾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納入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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