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合併城鎮醫保和新農合 普通門診報銷起付線取消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亳州發佈消息,6月13日,亳州市出臺《亳州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方案,亳州市將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合併,統稱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統一和提高相關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急救除外)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藥費用,按以下執行:

(一)門診

1.普通門診。

在參保縣區內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為55%。起付線為零,年度報銷限額為每人200元,城鄉居民家庭參保成員之間可以調劑使用;門診報銷單次限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其他一級醫療機構為50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診所)為25元。

2.常見慢性病門診。

省內、省外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60%、50%。起付線為零,月封頂線300元,年度累計報銷限額為3000元。

3.特殊慢性病門診。

省內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按當次就診醫療機構普通住院政策報銷,年度內按就診最高類別醫療機構計算1次起付線。省外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按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政策報銷,起付線2000元。

4.大額醫藥費用門診。

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年度累計超過1000元以上的部分(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除外),報銷比例為30%,年度累計報銷限額為3000元,可年底一次報補。

(二)普通住院

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90%; 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85%; 三級(市屬)醫療機構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75%; 三級(省屬)醫療機構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70%。 醫療機構上年度次均住院費用達到上一級別醫療機構次均住院費用的80%及以上的,執行上一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政策。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療的,上述類別醫療機構起付線增加1倍,報銷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按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報銷比例60%。

另外一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負擔的合規醫藥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分費用段按比例報銷。

1.起付線。

一個保險年度計1次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萬元。

2.報銷比例。

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5萬元以內段,報銷比例60%;5—10萬元段,報銷比例65%;10—20萬元段,報銷比例75%;20萬元及以上段,報銷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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