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載病人轉院途中出車禍 患者搶救無效身亡家屬追責

經鑑定,符合熱射病致猝死

提醒:天氣漸熱,身處高溫環境中要提防熱射病

大連一施工人員在工地突然中暑,120 急救車在轉院過程中遭遇連環車禍,急救車衝進路邊溝內,經搶救無效患者不幸殞命。經鑑定,施工人員張師傅符合熱射病致猝死。事發後,家屬將肇事車司機、醫院以及保險公司等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近日,我市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熱射病到底是啥病?應注意哪些問題?通過相關案例給您提個醒。

救護車載轉院患者遭遇車禍

2018 年 7 月 31 日,大連市最高氣溫達到 34 攝氏度。當天早上 6 時,張師傅在沙包鎮呂店村從事修水泥馬路工作,12 時左右,張師傅突然身體不適,被工友郭先生送至沙包街道衛生院急診搶救,因張師傅心跳過速需轉院,郭先生於是聯繫 120 急救車。

普蘭店區蓮山中心衛生院" 120 "接警後趕到沙包醫院,經初步詢問病史和查體,考慮"重症中暑"可能性大,病情危重,繼續給予足量輸液;同時徵求家屬意見後,由蓮山中心衛生院 120 救護車將張師傅送往普蘭店中醫院救治。

轉院途中,韓某駕駛轎車與救護車相撞。兩車相撞後,救護車又與邵某駕駛的大客車發生刮撞。結果 120 救護車失控駛入路邊溝內,事故導致三方車輛損壞。

患者經搶救無效不幸殞命

因救護車無法繼續轉運車內急救患者張師傅,普蘭店 120 急救中心另調派車輛,因張師傅病情危重,在等待救護車的同時,就近將張師傅運送到蓮山中心衛生院救治,當天 14 時 38 分張師傅經搶救無效死亡。

本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韓某駕駛機動車通過未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左轉彎違反交通標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孫某駕駛急救車超速行駛,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邵某、郭某、張師傅均無責任。

經鑑定,張師傅最高體溫達 41.7 ℃,心率達 160 次 / 分,血壓 60/30mmHg,雙肺高度瘀血、水腫、實變等符合熱射病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因交通肇事致右脛前中段皮膚擦傷,該外傷不足以致死,但交通肇事延誤了轉院急救過程。鑑定意見根據屍檢所見及相關鑑定材料,張師傅符合熱射病致猝死。

患者死亡與交通事故有關

2018 年 11 月 23 日,張師傅家屬與肇事車司機韓某簽訂調解協議書,韓某一次性賠償 9 萬元,張師傅不再要求韓某賠償 ……

張師傅家屬將韓某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普蘭店區第二人民醫院,普蘭店區蓮山中心衛生院等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 22 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張師傅的死亡與本次交通事故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而在訴訟中通常是通過司法鑑定來確認的。如果鑑定結果是兩者間完全沒有因果關係,人民法院不應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如果交通事故在死亡中有一定的參與度,人民法院根據參與度判決責任人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本案中,遼寧省臨床病理中心法醫司法鑑定所在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中,已明確說明,雖然張師傅符合熱射病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但交通肇事延誤了轉院急救的過程。

普蘭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支付張師傅家屬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 12 萬餘元;普蘭店區蓮山中心衛生院賠償張師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 6741.78 元;駁回張師傅家屬的其他訴訟請求。

67 歲老太桑拿後突發熱射病

去年暑期我市氣溫一路攀升,導致中暑症狀頻發,甚至不乏有老人經搶救無效身亡。據悉,根據臨床表現,中暑可分為先兆中暑、輕症中暑、重症中暑。重症中暑,是中暑中情況最嚴重的一種,如不及時救治將會危及生命。重症中暑又分為熱痙攣、熱衰竭和熱射病。其中,熱射病是最嚴重的一種,典型的臨床表現為高熱、無汗、昏迷。一般情況下,人體的熱量 30% 以上是通過出汗蒸發的,而處於高溫高溼環境中時,體內積存熱量逐漸增加,但能散出來的卻越來越少,體溫調節功能發生紊亂。

今年 3 月 26 日,大連 67 歲的譚女士去一家浴場洗澡,在蒸桑拿的過程中突然暈倒,被裹著浴巾送到醫院急救。醫院立即組織會診,最終確診為熱射病。在 ICU 住院期間,譚女士身體內多器官功能衰竭,多次瀕臨死亡,前後搶救了 29 天,最終才脫離了危險。醫生建議,老人在洗澡的過程中,要注意水溫,注意換氣,蒸桑拿切勿溫度過高、時間過長。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佟亮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