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撞人事故最新通報!警方迴應七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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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常州發佈、中國之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繫我們

17日上午,江蘇常州市區一輛奔馳小客車突然失控,駛入非機動車道,撞翻多輛電動自行車,造成3死10傷。

(此前報道:突發噩耗!已致3死10傷)

據駕駛人徐某某與其妻王某某供述,當日二人計劃將剛補好油漆的奔馳小客車送還車主,不想途中徐某某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致使車輛失控。

對於本次事故,網上對肇事司機的身體狀況等問題有諸多議論。20日,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7大問題進行迴應。

一、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突然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是否癲癇發作。

經調取肇事駕駛人徐某春過往醫療診斷資料,2017年徐某春診斷為尿毒症早期。2018年8月診斷為慢性腎衰竭,並伴有慢性腎炎綜合徵、高血壓三級、腎性貧血、心功能Ⅲ級;同年9月做了腹部安裝腹膜透析管手術,自主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腹透治療。2019年4月診斷為慢性腎臟病5期、中度貧血、心功能不全。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咬破舌尖,口吐帶血白沫,眼睛上翻,手腳僵硬,呼喚不醒。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提取了有帶血白沫的汗衫,調取了事故發生時現場圍觀群眾用手機拍攝的徐某春在車內疑似處於暈厥狀態的視頻。同時,公安機關將徐某春帶至醫院全面檢查,經醫院診斷和組織醫療專家會診,徐某春在事故發生時的狀態符合“癲癇”的“癇性發作”,徐某春“尿毒症、高血壓病、心功能不全”是“癲癇發作”的可能誘因。

二、有網民反映事故發生時,肇事駕駛人夫妻倆發生爭吵,妻子去搶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撞人。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車輛失控,其妻王某如在喚醒徐某春未果、車輛偏離車道的情況下,想通過拔車鑰匙讓車子停下來,但未成功。

調取事故發生前沿路視頻監控顯示,車輛行駛中徐某春、王某如夫妻倆駕乘行為正常,未有在車內爭執拉扯等異常行為。據走訪調查徐某春、王某如關係人,均反映夫妻倆婚姻關係正常,未發現徐某春、王某如有家庭矛盾、鄰里糾紛、欠費欠債等反映。

三、有網民質疑肇事駕駛人徐某春有特殊背景。

經調查,肇事駕駛人徐某春,男,35歲,沭陽縣人,2002年來常在汽修店、汽車4S店打工,主要從事汽車鈑金、油漆工作;2014年至今,個體承接汽修店、汽車4S店汽車鈑金、油漆業務;2018年患病後,主要承接汽車鈑金、油漆等中介業務。其妻王某如,女,38歲,沭陽縣人,超市售貨員。夫妻倆及未成年的一子一女現租住在常州市武進區。夫妻倆父母親、兄弟姐妹均在沭陽原籍地生活工作,在常州的只有徐某春一個舅舅(開出租車)和王某如的一個姑媽(無業)。

四、有網民反映這起事故死亡人數不止警方公佈的3人。

事故發生後,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解放軍904醫院收治了事故受傷人員,有3人(2男1女)搶救無效死亡,現仍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的9人(5男4女),生命體徵平穩。

五、有網民反映肇事車輛車載行車記錄儀視頻沒有公開。

經事故現場勘查、對肇事車輛的檢查和調查車主、車輛實際使用人,肇事車輛未安裝車載行車記錄儀。調取沿途道路視頻監控顯示:

7月17日10時47分20秒,肇事車輛偏離車道向右變更車道至路東側;

10時47分24秒,肇事車輛撞擊隔離護欄後進入非機動車道;

10時47分30秒,肇事車輛與路口等候紅燈的電動車相撞;

10時47分34秒,肇事車輛在撞到正常通過路口的汽車後停車;

10時49分50秒,肇事車輛車門被圍觀群眾打開,有人用手機拍攝在車內疑似處於暈厥狀態的徐某春,事故發生前後時長約為兩分半鐘。

六、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穿拖鞋開車。

民警在現場處置時,確實發現肇事駕駛人徐某春腳穿拖鞋。

七、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是“病駕”。

肇事車輛駕駛人徐某春持有C1駕駛證,2007年11月29日初次領證,2012年8月24日由外地轉籍至常州市,2013年11月25日期滿換證,駕駛證有效期為2023年11月29日。駕駛證初次領證、轉籍、期滿換證時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徐某春身體狀態正常。

司機突發疾病,造成交通事故,要承擔什麼責任?

駕駛機動車過程中,司機突發疾病,致使車輛失控,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承擔責任,要承擔什麼責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先林分析,生活實踐中,一些突發疾病很難提前預防,這種風險在每個人身上都有可能發生。

王先林:“有時候看到報道一些公交司機突發心臟病,但還是有敬業精神,或者是反應特別快,還是把車停穩了,而人已經沒了。這種情況從概率上來講,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有這種可能性。”

律師周兆成:“如果司機突發疾病造成交通事故屬於意外,因為司機在主觀上不是故意也沒有過失,所以通常不構成犯罪,駕駛員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按普通的交通事故處理即可。”

但是,如果駕駛員明知自己患有禁止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故意隱瞞,或者被確診後沒有申請註銷駕駛證繼續駕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律師周兆成:“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等可能突然失去意識的疾病,是不可以駕車的,也不可以申領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同樣規定,對於身體功能不協調、小腦發育不均衡,以及在飲酒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也不得駕駛機動車輛。如果司機明知自己具有此類疾病,還依然開車上路,發生事故,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承擔法律責任。”

這樣的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賠償責任?交強險及商業保險不足部分誰來賠?

京師律師事務所交通法律事務部主任唐菊雄律師分析:“本案當中被害人的一些醫療費以及其他相關的損失,應該先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來承擔,不足的部分應該是由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來承擔,仍有不足的部分應該是由駕駛員本人來承擔。”

警方調查,涉事司機徐某某是個體汽車補漆修理工,當天上午,他和妻子一起,決定將補好油漆的奔馳小客車,送還給車主。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了這起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下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

唐菊雄:“在本案中駕駛員本人的話應該是屬於職務行為,是職務行為的話,應該是由他的用人單位來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駕駛員有重大過錯或其他違法情形,用人單位有權利向駕駛員來追償。另外,還有一條救濟途徑就是看能否申請道路救助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適用前提是先行墊付用於搶救費用,事後還會要向最終的責任人來追償的。”

持續關注調查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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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常州發佈、中國之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繫我們

17日上午,江蘇常州市區一輛奔馳小客車突然失控,駛入非機動車道,撞翻多輛電動自行車,造成3死10傷。

(此前報道:突發噩耗!已致3死10傷)

據駕駛人徐某某與其妻王某某供述,當日二人計劃將剛補好油漆的奔馳小客車送還車主,不想途中徐某某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致使車輛失控。

對於本次事故,網上對肇事司機的身體狀況等問題有諸多議論。20日,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7大問題進行迴應。

一、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突然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是否癲癇發作。

經調取肇事駕駛人徐某春過往醫療診斷資料,2017年徐某春診斷為尿毒症早期。2018年8月診斷為慢性腎衰竭,並伴有慢性腎炎綜合徵、高血壓三級、腎性貧血、心功能Ⅲ級;同年9月做了腹部安裝腹膜透析管手術,自主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腹透治療。2019年4月診斷為慢性腎臟病5期、中度貧血、心功能不全。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咬破舌尖,口吐帶血白沫,眼睛上翻,手腳僵硬,呼喚不醒。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提取了有帶血白沫的汗衫,調取了事故發生時現場圍觀群眾用手機拍攝的徐某春在車內疑似處於暈厥狀態的視頻。同時,公安機關將徐某春帶至醫院全面檢查,經醫院診斷和組織醫療專家會診,徐某春在事故發生時的狀態符合“癲癇”的“癇性發作”,徐某春“尿毒症、高血壓病、心功能不全”是“癲癇發作”的可能誘因。

二、有網民反映事故發生時,肇事駕駛人夫妻倆發生爭吵,妻子去搶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撞人。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車輛失控,其妻王某如在喚醒徐某春未果、車輛偏離車道的情況下,想通過拔車鑰匙讓車子停下來,但未成功。

調取事故發生前沿路視頻監控顯示,車輛行駛中徐某春、王某如夫妻倆駕乘行為正常,未有在車內爭執拉扯等異常行為。據走訪調查徐某春、王某如關係人,均反映夫妻倆婚姻關係正常,未發現徐某春、王某如有家庭矛盾、鄰里糾紛、欠費欠債等反映。

三、有網民質疑肇事駕駛人徐某春有特殊背景。

經調查,肇事駕駛人徐某春,男,35歲,沭陽縣人,2002年來常在汽修店、汽車4S店打工,主要從事汽車鈑金、油漆工作;2014年至今,個體承接汽修店、汽車4S店汽車鈑金、油漆業務;2018年患病後,主要承接汽車鈑金、油漆等中介業務。其妻王某如,女,38歲,沭陽縣人,超市售貨員。夫妻倆及未成年的一子一女現租住在常州市武進區。夫妻倆父母親、兄弟姐妹均在沭陽原籍地生活工作,在常州的只有徐某春一個舅舅(開出租車)和王某如的一個姑媽(無業)。

四、有網民反映這起事故死亡人數不止警方公佈的3人。

事故發生後,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解放軍904醫院收治了事故受傷人員,有3人(2男1女)搶救無效死亡,現仍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的9人(5男4女),生命體徵平穩。

五、有網民反映肇事車輛車載行車記錄儀視頻沒有公開。

經事故現場勘查、對肇事車輛的檢查和調查車主、車輛實際使用人,肇事車輛未安裝車載行車記錄儀。調取沿途道路視頻監控顯示:

7月17日10時47分20秒,肇事車輛偏離車道向右變更車道至路東側;

10時47分24秒,肇事車輛撞擊隔離護欄後進入非機動車道;

10時47分30秒,肇事車輛與路口等候紅燈的電動車相撞;

10時47分34秒,肇事車輛在撞到正常通過路口的汽車後停車;

10時49分50秒,肇事車輛車門被圍觀群眾打開,有人用手機拍攝在車內疑似處於暈厥狀態的徐某春,事故發生前後時長約為兩分半鐘。

六、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穿拖鞋開車。

民警在現場處置時,確實發現肇事駕駛人徐某春腳穿拖鞋。

七、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是“病駕”。

肇事車輛駕駛人徐某春持有C1駕駛證,2007年11月29日初次領證,2012年8月24日由外地轉籍至常州市,2013年11月25日期滿換證,駕駛證有效期為2023年11月29日。駕駛證初次領證、轉籍、期滿換證時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徐某春身體狀態正常。

司機突發疾病,造成交通事故,要承擔什麼責任?

駕駛機動車過程中,司機突發疾病,致使車輛失控,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承擔責任,要承擔什麼責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先林分析,生活實踐中,一些突發疾病很難提前預防,這種風險在每個人身上都有可能發生。

王先林:“有時候看到報道一些公交司機突發心臟病,但還是有敬業精神,或者是反應特別快,還是把車停穩了,而人已經沒了。這種情況從概率上來講,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有這種可能性。”

律師周兆成:“如果司機突發疾病造成交通事故屬於意外,因為司機在主觀上不是故意也沒有過失,所以通常不構成犯罪,駕駛員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按普通的交通事故處理即可。”

但是,如果駕駛員明知自己患有禁止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故意隱瞞,或者被確診後沒有申請註銷駕駛證繼續駕車上路,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律師周兆成:“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等可能突然失去意識的疾病,是不可以駕車的,也不可以申領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同樣規定,對於身體功能不協調、小腦發育不均衡,以及在飲酒和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也不得駕駛機動車輛。如果司機明知自己具有此類疾病,還依然開車上路,發生事故,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承擔法律責任。”

這樣的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賠償責任?交強險及商業保險不足部分誰來賠?

京師律師事務所交通法律事務部主任唐菊雄律師分析:“本案當中被害人的一些醫療費以及其他相關的損失,應該先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來承擔,不足的部分應該是由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來承擔,仍有不足的部分應該是由駕駛員本人來承擔。”

警方調查,涉事司機徐某某是個體汽車補漆修理工,當天上午,他和妻子一起,決定將補好油漆的奔馳小客車,送還給車主。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了這起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下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

唐菊雄:“在本案中駕駛員本人的話應該是屬於職務行為,是職務行為的話,應該是由他的用人單位來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駕駛員有重大過錯或其他違法情形,用人單位有權利向駕駛員來追償。另外,還有一條救濟途徑就是看能否申請道路救助基金,道路救助基金的適用前提是先行墊付用於搶救費用,事後還會要向最終的責任人來追償的。”

持續關注調查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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