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通報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詐騙案:無一人上當'

長沙 湖南 寧鄉 四川 貴州 澎湃新聞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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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長沙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詐騙案。

公開披露的案情顯示,犯罪嫌疑人李金洪冒充紀委負責人,以掌握違紀線索為由要挾相關領導幹部匯款。

8月8日,廉潔長沙網發佈消息稱,近期,寧鄉市紀委和公安機關嚴肅查處了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該案犯罪嫌疑人李金洪冒充貴州、四川、湖南等地區有關紀委負責人實施詐騙,作案範圍廣,影響十分惡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為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推動湖南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決抵制和嚴肅查處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的規定》落到實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19年1月13日,寧鄉市多名市直單位負責人向寧鄉市紀委電話反映稱,有人冒用寧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的名義添加微信,以手中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2388信訪舉報平臺的違紀線索為由,要挾領導幹部匯款“了難”,否則將違紀線索舉報到省市紀委。

接到報案後,寧鄉市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偵查,並於1月23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將犯罪嫌疑人李金洪抓捕歸案。

經查,李金洪為償還欠下的高額高利貸及工程款,先後冒充貴州省畢節市紀委、四川省宜賓市紀委、湖南省寧鄉市紀委負責人向有關單位、企業負責人發送微信信息,稱可以幫忙處理被舉報的事情,並提出了匯款10萬至30萬元不等要求。

廉潔長沙網強調,在李金洪詐騙過程中,無一人上當受騙。李金洪冒用紀委幹部名義,虛構事實企圖騙取財物,是典型的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行為,必須嚴格依法查處,狠剎歪風邪氣。

7月15日,寧鄉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金洪犯詐騙罪向寧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8月5日,李金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廉潔長沙網評價稱,堅決抵制和嚴肅查處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中央作出了明確要求,省委將其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進行了安排部署,我們要做到“兩個維護”,就是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在做好本職工作、管好日常言行上做實做細。該案在短時間內得到偵破,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體現了全市各級黨委、紀委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抵制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的要求上,立場堅定,底氣十足,沒有產生落差溫差偏差。

一切打著領導幹部旗號、牌子辦事的行為,表面上看五花八門、光怪陸離,實質上都是謀財圖利,搞“權”“利”勾兌。近年來,中央和省市各級對這一行為三番五次重申“鐵律”。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自覺做到“兩個維護”,發揚鬥爭精神,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鑑別力,提高思想警惕和防範應對能力。在管好自身的同時,從嚴管好“身邊人”,對打著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牌子招搖撞騙的,一律不信、不見、不理、不辦,並及時向組織報告,讓狐假虎威者沒有“尋租空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打牌子”辦事問題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重點,做細做實監督工作,暢通舉報途徑,及時查處通報;對被冒充誣陷的領導幹部要及時澄清正名,讓領導幹部的“牌子”真正成為服務群眾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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