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通報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

長沙 湖南 寧鄉 欽州檢察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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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通報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

來源:廉潔長沙

近期,寧鄉市紀委和公安機關嚴肅查處了一起冒用紀委幹部名義進行詐騙的案件,該案犯罪嫌疑人李金洪冒充貴州、四川、湖南等地區有關紀委負責人實施詐騙,作案範圍廣,影響十分惡劣,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為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推動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決抵制和嚴肅查處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的規定》落到實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19年1月13日,寧鄉市多名市直單位負責人向寧鄉市紀委電話反映稱,有人冒用寧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的名義添加微信,以手中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2388信訪舉報平臺的違紀線索為由,要挾領導幹部匯款“了難”,否則將違紀線索舉報到省市紀委。接到報案後,寧鄉市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偵查,並於1月23日在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將犯罪嫌疑人李金洪抓捕歸案。經查,李金洪為償還欠下的高額高利貸及工程款,先後冒充貴州省畢節市紀委、四川省宜賓市紀委、湖南省寧鄉市紀委負責人向有關單位、企業負責人發送微信信息,稱可以幫忙處理被舉報的事情,並提出了匯款10萬至30萬元不等要求。但在李金洪詐騙過程中,無一人上當受騙。李金洪冒用紀委幹部名義,虛構事實企圖騙取財物,是典型的利用領導幹部名義“打牌子”辦事行為,必須嚴格依法查處,狠剎歪風邪氣。7月15日,寧鄉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金洪犯詐騙罪向寧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8月5日,李金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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