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禁止攜帶食品入園”為何牛?早有人告過了,法院兩審裁決: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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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9年)年初,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大三的學生小王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檢查,並加以阻攔。小王認為園方制定的規則不合法,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便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

根據報道,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並獲得立案。訴狀中,小王提出三項訴訟請求:(1)要求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 (2)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 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的費用,共計 46.3 元。4 月 23 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審理。

近日,這個官司突然火了,各方媒體爭相報道,有人報道“法學專家看'迪士尼公益訴訟案':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殊為不妥”,有人評論:翻包依舊!誰給了迪士尼權力?甚至央級媒體也參與進來。

法萌君只是想說,小王真的是很幸運的,不管狀告迪士尼的案件結果如何,其他案件被法院受理,就是一種幸運了。

為何這麼說?請看下面這個跟小王一模一樣案情、卻被兩級兩審法院都以“不屬於民事案件”拒之門外的“奇葩”裁決案例:

一審法院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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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9年)年初,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大三的學生小王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檢查,並加以阻攔。小王認為園方制定的規則不合法,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便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

根據報道,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並獲得立案。訴狀中,小王提出三項訴訟請求:(1)要求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 (2)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 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的費用,共計 46.3 元。4 月 23 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審理。

近日,這個官司突然火了,各方媒體爭相報道,有人報道“法學專家看'迪士尼公益訴訟案':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殊為不妥”,有人評論:翻包依舊!誰給了迪士尼權力?甚至央級媒體也參與進來。

法萌君只是想說,小王真的是很幸運的,不管狀告迪士尼的案件結果如何,其他案件被法院受理,就是一種幸運了。

為何這麼說?請看下面這個跟小王一模一樣案情、卻被兩級兩審法院都以“不屬於民事案件”拒之門外的“奇葩”裁決案例:

一審法院裁定書


迪士尼“禁止攜帶食品入園”為何牛?早有人告過了,法院兩審裁決:駁回起訴


一審法院認為:起訴人因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遊玩,入園時被開包檢查,並且被告知“不準攜帶食品入園”,認為屬於侵權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為,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迪士尼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並且也得到中國官方的許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之間的爭議不成立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訴,起訴人的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2018年8月24日,一審法院裁定,對於原告的起訴,不予受理。

二審法院裁定書

(為在裁判文書網打開這個已經知道案號的裁判文書,法萌君花了半個小時,真的是公共資源沒人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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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19年)年初,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大三的學生小王攜帶零食進入上海迪士尼樂園時被園方工作人員翻包檢查,並加以阻攔。小王認為園方制定的規則不合法,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便一紙訴狀將上海迪士尼樂園告上了法庭。

根據報道,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並獲得立案。訴狀中,小王提出三項訴訟請求:(1)要求確認上海迪士尼樂園禁止遊客攜帶食品入園的格式條款無效; (2)請求上海迪士尼樂園賠償原告損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樂園外購買卻因被 告不合理規則而被迫丟棄的食品的費用,共計 46.3 元。4 月 23 日,該案第一次開庭審理。

近日,這個官司突然火了,各方媒體爭相報道,有人報道“法學專家看'迪士尼公益訴訟案':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殊為不妥”,有人評論:翻包依舊!誰給了迪士尼權力?甚至央級媒體也參與進來。

法萌君只是想說,小王真的是很幸運的,不管狀告迪士尼的案件結果如何,其他案件被法院受理,就是一種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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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裁定書


迪士尼“禁止攜帶食品入園”為何牛?早有人告過了,法院兩審裁決:駁回起訴


一審法院認為:起訴人因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遊玩,入園時被開包檢查,並且被告知“不準攜帶食品入園”,認為屬於侵權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為,企業有自主經營權和管理權,迪士尼的經營方式已形成商業模式和國際慣例,並且也得到中國官方的許可,起訴人將“開包檢查”和被告知“不得攜帶食品入園”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曲解,起訴人與被起訴人之間的爭議不成立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訴,起訴人的起訴於法無據,依法不能成立。2018年8月24日,一審法院裁定,對於原告的起訴,不予受理。

二審法院裁定書

(為在裁判文書網打開這個已經知道案號的裁判文書,法萌君花了半個小時,真的是公共資源沒人管嗎?)


迪士尼“禁止攜帶食品入園”為何牛?早有人告過了,法院兩審裁決:駁回起訴


上訴人(一審起訴人):張迪,女,1997年3月30日生,漢族,住山西省陽城縣。


上訴人張迪不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018)滬0115民初84934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張迪上訴請求:撤銷一審裁定,裁定由一審法院受理本案。事實和理由:上訴人張迪堅持其一審事實和理由,認為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工作人員搜查上訴人包裹的行為屬於侵犯上訴人人身自由權及隱私權的行為,XX公司禁止攜帶食品及600ml以上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不具有合法性,且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本案依法屬於民事訴訟受案範圍,故本案應由一審法院受理。

張迪向一審法院起訴稱:張迪於2018年4月29日前往上海迪士尼樂園遊玩,經過樂園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搜查包裹,並告知攜帶的麵包、牛奶和餅乾等食品不能入園。在得知寄存費用為每件80元,張迪無奈丟棄了所帶食品。進入樂園後,張迪由於沒有食物,購買了標價75元的套餐一份及15元飲品一份。遊玩結束後,張迪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發現了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張迪就此規定以及該樂園工作人員搜查遊客包裹的行為向上海迪士尼樂園發送郵件,提出質疑,而該樂園在回覆郵件中並沒有作出實質性的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七條、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侵犯了張迪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屬無效條款。上海迪士尼樂園搜查張迪包裹侵犯了張迪的隱私權。故張迪訴至法院,請求判令:1、XX公司合理修改其《遊客須知》中禁止攜帶食品以及超過600毫升非酒精飲料入園的規定,允許遊客自帶食品和飲料入園;2、XX公司賠償起訴人丟棄自帶食品而在園內用餐的增加的損失75元;3、XX公司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4、XX公司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的制度;5、訴訟費由XX公司承擔。


本院經審查認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系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爭議所引發的糾紛。本案上訴人要求修改《上海迪士尼樂園遊客須知》及調整園內餐飲價格,提高餐飲服務水平以及廢除人工搜查遊客包裹制度等訴訟請求,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原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並無不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長 喬 林

審判員 侯曉燕

審判員 李 平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書記員 洪燕君

看到這個一審、二審法院的裁決理由,知道為什麼迪士尼這麼理直氣壯了吧?不光要求廢除“開包檢查”制度、修改“不得攜帶食品入園”遊園規則,法院認為不屬於“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受案範圍”,而且對於被告名字都用××公司代替予以保護。

這下明白為何迪士尼這麼“霸蠻”、牛氣沖天的了吧?建設法治社會,解決不了的問題交給法院裁決,如果法院都解決不了,不予受理,另一方何來不“霸蠻”、牛氣沖天?

所以說,小王是幸運的吧?能立上案,已經是進步了,至於結果嗎?一家法院能作出兩樣的裁決?

來源:煙語法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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