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務費,會計賬務處理怎一個愁字了得?

財會 職場 財稅法眼 2018-12-07

你可能會說,個人勞務費處理不就是要代扣代繳個稅嗎,有何難哉?先說說規範的做法,會計賬務處理根據勞務性質將勞務費確認為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應付個人的勞務費發放時企業應先扣除個稅,然後將扣除個稅後的部分發放給個人。規則是明確的,可實際操作起來發現遠比這要複雜。

個人勞務費,會計賬務處理怎一個愁字了得?

複雜場景一:個稅由公司承擔

很多時候,企業勞務用工沒有嚴格的合同約定,雙方對勞務費的理解就會產生偏差。特別是一些業務領導在談勞務項目時,可能沒有意識到公司還需要代扣代繳個稅,直接就承諾給對方多少報酬了。等到支付勞務報酬時爭執就起來了。

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有兩個,一是把承諾的勞務費標準提升,財務正常代扣代繳個稅,扣完稅後讓個人能拿到手的金額錢正好和原來要求的一樣多。另一是由公司替個人繳納個稅,這部分金額記作營業務支出,這部分營業外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從規範財務和稅務的角度考慮,建議採取第一個思路。

複雜場景二:個人勞務費需要提供發票入賬

在我的印象中,給個人支付勞務費是不用憑發票入賬的,因為個人開不出發票。

最近有好幾個粉絲向我反映,他們當地的稅務對個人勞務費提出了新要求,必須憑票報銷。沒有發票的,即便企業代扣代繳了個稅,個人勞務費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以前的理解瞬間被顛覆了。企業該如何說服個人去稅務代開勞務費發票呢,想想都費勁啊。如果勞務費金額較大,個人或許有此動力。如果勞務費金額較小,個人又怎麼會願意耗時耗力跑稅務呢?

據我所知,有些地市稅務已經開通了手機APP上代開個人勞務費發票的服務了。這或許可以部分解決個人通過稅務代開發票的難題。

複雜場景三:個人代開勞務費發票都有哪些稅

個人到稅務代開勞務費,先要提交申請,並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各地稅務要求不一,就不一一道明瞭。下面主要說說此情此景下要交的稅。

假定甲某給A公司提供個人勞務,每月約定勞務費6000元。甲某需向A公司提供勞務費發票。如甲某到當地稅務去代開勞務費發票,涉及的稅包括增值稅、附加稅、個稅。

1增值稅:甲某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按照勞務費總金額的3%繳納。依上例,應交6000÷(1+3%)×3% = 174.76元。

2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根據實繳的增值稅計算,本例應交174.76×12% = 20.97元。

3個稅:先按1.5%預繳,本例需預交個稅為6000×1.5% = 90元。

等甲某拿到發票到公司報銷勞務費時,公司應對剩餘的個稅作代扣代繳處理。需代扣代繳的個稅金額為【6000-174.76-20.97】×(1-20%)×20%-90 = 838.68。

計算下來6000元的勞務費,個人實際能拿到手6000-174.76-20.97-90-838.68=4875.59元。

複雜的場景四:稅務限定了企業代個人辦理勞務費開票的次數

規範的做法當然是個人勞務費要由受益人自行到稅務申請代開發票。可實際情況是個人嫌麻煩或不清楚怎麼做,希望企業能代辦此事。代辦並非不可以,可實際執行過程中會發現有障礙。譬如,有些地市的稅務作了規定,如果由企業代辦,給個人開勞務費發票,一年只給開兩到三次。

這麼一來,實操就碰到問題了。譬如,某人常年為企業提供勞務服務,按月領酬,開票該怎麼辦?如果企業一次讓稅務開足幾個月的金額,可能涉及幾個月的勞務費要合併扣個稅的風險,這會加重個人的稅負。

如果這種情況不能改觀,我的建議是,公司每月給個人發放勞務費不變,分月預提出各種稅費,代扣代繳個稅不變。累計幾個月到稅務代開一次發票,同時把前期預提出的各種稅費一次補足。

來源:指尖上的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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