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綁架”女兒後又撞死民警 女子助其逃匿獲刑9個月

2018年10月27日深夜,浙江玉環40歲刑警顏曰春為解救被挾持的女孩,在抓捕嫌犯過程中被車拖行200米最終不幸犧牲的消息引發大量關注。

令人唏噓不已的是,5月23日,被救女孩母親竟然因為協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站上被告人席。原來,這起離奇“綁架案”背後與一起感情糾紛有關,綁架女兒的正是母親林某小8歲的男友樑某。目睹樑某衝撞警察逃避抓捕的林某,為了“最後陪伴男友一下”,未勸對方自首反而幫其找住處暫避風頭。最終,林某因犯窩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個月。

5月23日,玉環法院官方微信公開案件審理細節。

情人“綁架”女兒後又撞死民警 女子助其逃匿獲刑9個月

“我對不起犧牲的警察,都是因為我不懂法,幫助了不該幫助的人……”遠程開庭現場,坐在玉環市看守所的被告人林某泣不成聲,情緒一度崩潰。林某沒有想到,那個夜晚幫助自己男友的行為,帶來的是這樣的結局。

原本,林某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丈夫對她寵愛有加,一雙兒女乖巧懂事。2014年,林某在上班的地方認識了比她小8歲的陝西人樑某,兩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成了情人關係。2017年,林某離了婚,隨後跟樑某同居。朝夕相處中,都是暴脾氣的兩個人產生了不少摩擦,甚至還發生過肢體衝突。

2018年10月中旬,兩人又因瑣事吵架,林某一氣之下住到了媽媽家裡,還把樑某的手機號、微信號全部拉黑。這下樑某著急了,他劍走偏鋒,竟想出了“綁架”林某女兒小琳從而讓林某能夠主動聯繫自己的戲碼。

情人“綁架”女兒後又撞死民警 女子助其逃匿獲刑9個月

10月27日上午,樑某來到了林某家中,哄騙說要帶大家出去玩,將林某的女兒小琳、兒子小杰等人帶上了車,隨後其他人有事離開,只剩下樑某跟小琳兩人。誰都沒想到,樑某竟擅自帶著小琳駛上了高速,並一路到了溫州永嘉和台州仙居、臨海等地,“出去玩”就這樣演變成了“綁架”。

“媽媽,妹妹有沒有跟你在一起?”晚上6、7點,由於一直聯繫不上樑某,小杰便給林某打了電話。問了一圈之後大家才發現,小琳已經“失聯”了大半天。擔心孩子出事,幾人便報了警。

晚上10點多,樑某的電話終於通了。在警方的安排下,林某與樑某約定玉環蘆浦高速出口相見。在警方的抓捕行動中,民警顏曰春被樑某駕駛車輛衝撞拖帶200多米,並撞到隔離護欄。

目睹這一切,林某大叫“停車”,樑某將車掉頭,停在了她身邊:“你先上車,我等下去自首,你先陪陪我。”期間,另一名警察將小琳成功救出。

劇烈的撞擊讓車子傷痕累累,開著開著輪胎就破了,橡膠因燒焦發出刺鼻的味道。到了蘆浦閥門城,車實在開不了,就停了下來,隨後林某用自己的手機聯繫了修理廠要求幫忙拖車。

隨後,兩人一路從閥門城走到了楚門醫院,隨後叫了一輛黃包車到楚門車站,最後乘坐出租車,於早上6點到了樑某朋友家中暫避風頭,這兩筆車費均由林某支付。

10月28日凌晨,民警顏曰春因後腦部撞擊護欄處受重傷,送醫搶救無效後犧牲。

前腳說要分手,後腳卻幫助犯了罪的男朋友躲避追捕。“他雖然想跑,但他也說要自首,我和他相處了四、五年,多少還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我不管他是自首還是跑,就想最後陪伴他一下。”這次,林某因為一個“情”字,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玉環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林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九個月。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另據瞭解,樑某涉故意殺人罪一案,目前正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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