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總是觀點不一

不完美媽媽 法律 新房 文章 樓市天天看 2019-04-04

文/樓市大家談(quanadcom)

明星會有各種各樣的標籤,我們也會有各種各樣的標籤,比如女生就應該穿裙子,男人如山女人如水,“去性別化”不是不承認指生理上和外表上的差異,而是在某些標籤和規定上面顯得不那麼合理。比如,為什麼要求女性撒嬌,說“沒事兒,男人生氣了女人撒嬌就好了”,或者是“女人生氣了男人給買包包就好了”,憑什麼給男女這樣定義?為什麼女人要撒嬌?男人要負責賺錢?法律上有規定嗎?

我們要知道,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男人結婚前必須要買房,或者是一定買房才能結婚,這都不是規定,而是在社會發展中一定約定俗成的觀念,男主外女主內,就是一種老一輩的觀念,但是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婚姻法不會因為對方是男人還是女人做出不合理的判決和規定,“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顯然更能體現平等。“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觀點卻總之不一?

“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總是觀點不一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買房沒有相關規定誰必須買,但是男生買房這已經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觀念了。從法律中可以看出一點,那就是房子的分配不是按照男女的性別來分配的,體現了“去性別化”,而是按照出資份額來說的,還有個增值份額的計算。也就是說,兩人一起還貸款,女方只要保留自己的還款憑據,即使男方不給你房子,那房子也應該有你的一份,應該把你的那一份給折現出來給予你。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說,法律無時無刻不體現著平等,但是有時候遇到問題的時候,比如搶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法律會根據孩子和誰感情好以及誰的經濟能力更好來決定撫養權的去留,法律是死的,但是也是有體現人情的一面的。所以,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是得到贊成的。

“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總是觀點不一

那麼,為什麼在買房上面,男女的觀點卻總是不一呢?大部分男生承認自己應該買房,但是女方要麼會要求在房子上面加名字,要麼會自己買一套房。常常會因為房子的分配和出資而鬧出矛盾。其實這也很容易想,雖然法律上面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現實中,女方越來越獨立,想要的越來越多,或者是為了加自己的名字做出很多努力,都是歸於大家對房子的執念。房子是用來住的,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離婚後如何分配呢?法律上雖然會分配的很公平,但是人的感情始終是複雜的,就像是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全感這句話出來後,很多人在婚姻中就容易出現矛盾了。歸根到底,都是大家對房子的執念太深了,加上感情的複雜因素,導致在買房上,男女觀點總是不一。

“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總是觀點不一

那麼,從法律上看買房,女人該不該買房呢?很多人都選錯了。先來看看女性不買房的後果吧。

女性不買房,男方全款買房

如果是以上這種情況,那房子就屬於婚前財產,因為沒有你的參與,所以就算是加了名字,房子也不是你的。

女方不買房,男方貸款買房,女方參與還款

這種情況很多,畢竟現在貸款買房的多,如果女方參與了還款,且保留一個還款的憑據,離婚後會按照出資份額給你應該得到的那一份,所以也不至於吃虧。

女方不買房,不要求加名字,也不幫忙還貸款

有些女性比較理性,覺得人家買的房子,自己不加名字,也不參與還款,兩人財產分的比較清楚,那就再好不過了。

所以,根據以上情況分析,如果你認為你們感情可以不會離婚,那麼只要你參與還款了,那麼你就有房子的一部分,如果你對你們的感情不自信,最好還是自己買套房,這樣離婚後也有個退路,或者是簽署婚前協議,規定離婚後孩子、房子、財產的歸屬問題,這樣就保障了雙方的利益的同時,自己也有個退路。

“去性別化”的婚姻制度得到贊成,為何在買房上男女總是觀點不一

女性在婚姻中常常是弱勢群體,所以女性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也越來越獨立了,做一個獨立的女性,所有問題都不是問題。安全感不是房子給予你的,而是自己給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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