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親生父母12萬賣掉的龍鳳胎有了新監護人'

不完美媽媽 新報 大學 赤峰 正北方網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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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王利軍 通訊員 崔友 佳樂)6月14日,北方新報融媒體以《夫妻12萬賣掉親生龍鳳胎 檢方建議撤銷監護權》為題,對赤峰市一對夫妻販賣親生兒女一案進行了報道。如今,該案有了最新進展。7月7日,元寶山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指定由兩個孩子的外祖父母擔任這對龍鳳胎的監護人。

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從元寶山區檢察院瞭解到,接下來該院將協調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對這對龍鳳胎給予救助和保護,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目前,已經有一家民營企業決定資助這對龍鳳胎,直至大學畢業。

2016年初,被告人蘭某某與馮某某相識並同居,2017年登記結婚。同年9月30日,馮某某產下一對龍鳳胎。為了還債,2017年10月,蘭某某通過QQ群聯繫到買家。2017年10月末、11月初,蘭某某、馮某某先後將出生一個半月的女兒、兒子分別以6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他人。

今年5月16日,元寶山區檢察院以拐賣兒童罪將被告人蘭某某、馮某某起訴到元寶山區人民法院,並就“撤銷監護權”問題向元寶山區民政局下發了檢察建議。6月24日,元寶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元寶山區民政局申請的撤銷蘭某某、馮某某監護權一案。法庭公開審理後做出判決,撤銷了龍鳳胎父母的監護權,本著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指定由兩個孩子的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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