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挖礦可能是騙局

比特幣 以太坊 挖礦 EOS 巴比特 2018-07-23

01. 絕大多數挖礦可能是騙局

“挖礦可能是個騙局”,其實是個標題黨,其實應該是,“絕大多數挖礦可能是騙局,除了……“

幾個月前,有人說跟我說,等著來我們的媒體平臺“挖礦”?我很驚訝,“挖礦”?我知道的意思是,你寫文章,被閱讀被點贊,可以獲得 Token (代幣)獎勵。

這個不是新鮮事,區塊鏈領域交易事務數量最大的鏈之一是 Steem 和其博客平臺 Steemit。全球區塊鏈社區很多人在這個平臺上寫文章,而不是選擇去體驗更好的 Medium 博客寫作平臺,既是因為這兒區塊鏈信息更聚集,也是因為有 Token 獎勵。但這是「挖礦」嗎?

當時,迅雷後來改名為 “鏈克” 的項目正火,機器的價格被爆炒。它的功能點並不是給用戶帶來多大的用戶價值,雖然的確隨著裝機量的增多,迅雷網絡內容分發網絡的效果提升了。它的價格暴漲,也是因為 “挖礦” 二字,分享了閒置的硬盤空間,可以獲得 “鏈克” 幣的獎勵,而萬一這些 Token 進入交易所交易則變成財富。

這裡還有一個小背景,在之前因為顯卡(GPU)挖礦盛行,導致顯卡價值暴漲。當時「鏈克」某種程度上利用了這種誤解。顯卡挖礦在之前在以太坊網絡或一些較新的鏈上還是可行的。

再之後,隨著區塊鏈進入大眾視野,我聽到更多的「挖礦」「挖礦」。寫兩個挖礦是因為 :

一是消費者被忽悠可以「挖礦」——健身房跑步挖礦,騎自行車挖礦,看視頻挖礦,手機挖礦……

二是因為,聽到很多人討論自己的區塊鏈項目時,一本正經地設計用戶挖礦機制。這個機制需要,但其實跟挖礦沒什麼關係。

就此,我想說的是,這些所謂的「挖礦」都是騙局——這是拿區塊鏈的一個名詞,套到另一個熟悉的事物上,從而試圖誘發人的貪婪。騙局,從來不外乎兩種,要麼訴諸無知,要麼訴諸貪婪。訴諸恐懼,那是搶劫。

02. 比特幣的挖礦機制

那麼被利用的概念是什麼?被行騙者利用的概念是類似比特幣挖礦的機制。

比特幣的挖礦機制,是一個精妙的「技術+經濟」設計,已經廣為人知,這裡我們再略加討論。

一,比特幣的挖礦機制,是數字貨幣的發行機制。

比特幣的挖礦,是比特幣的貨幣發行過程。打包新區塊,然後首先完成通常它所要求的加密哈希計算的礦工,獲得這個新塊的獎勵。礦工獲得的獎勵,從最早的 50 個比特幣,每四年減半,到 25 個比特幣,再到現在的 12.5 個比特幣。

比特幣的機制設計,有點模擬現實世界中的「黃金」的生成機制:黃金在世界上的儲量是固定的,而金礦的礦工,通過挖礦把新的黃金「釋放」到人類社會。

二,比特幣的挖礦機制,是比特幣區塊鏈的技術運行機制。

礦工所進行的工作,廣義說,可以說包括三個部分,1)交易打包成新塊,2)進行哈希加密計算,3)作為全節點確認新塊。狹義說只有 2)才是挖礦,因為 1) 3)所需要的計算量相比來說極小。

但不管怎樣,這是一個整體。礦工做的事情本質上是,「運行」著比特幣區塊鏈這個網絡。

三,比特幣的挖礦機制,是用計算機的算力,取代過去需要人類組織來做的事。

這句話的關鍵詞是「算力」,用分佈式的算力來形成一條開始幾十人、現在可能以千萬計的人相信的比特幣區塊鏈網絡。

這種分佈式的算力,最早被稱為「去中心化」。但沿著比特幣算力集中度的演變看,其實是多中心化,現在在實際運轉中,少數幾大礦池掌握了主要的算力。今天比特幣挖礦是高度中心化的。有人曾經說,嚴格意義上來講,在進行比特幣區塊的打包區塊鏈可能實際數量都小於 21 個。

由於礦工是憑藉計算機的計算,也就是「工作」贏得打包新區塊鏈、並獲得獎勵的權利的,這種分佈式的共識證明因而也被稱為「工作量證明」(POW)。

“工作量”,本意是加密哈希計算,也成為一個被概念泛化的詞,這個之後有機會再討論,但要特別強調一句,人類社會的機制其實是 “meritocracy”(功績制度,按成果獲得回報)。

另外特別要提及的是,在比特幣挖礦機制的設計中,有個關鍵的公式是難度值調整,不管全網算力如何變化,都兩週調整一次難度值,確保一個區塊的加密哈希計算時間約為十分鐘。

03.EOS 和 ETH 的「挖礦」

在主要的區塊鏈項目中,以上三個方面都可以說是存在的。以最近因為「超級節點」而成為關注焦點的 EOS 為例,為討論便利我們換了下順序:

一,它的 21 個超級節點,所要承擔的責任,正是運行這個區塊鏈網絡。

而誰可以成為超級節點,除了硬件設備條件之外,是有 DPOS (權益委託證明)來選出的,這才有了所謂的競選。

二,這些超級節點,因為運行了這個區塊鏈網絡,從而獲得每年增發出來的 EOS 代幣的獎勵。

這個獎勵的分配方式,不是像比特幣是簡單明確的幾條、並寫在代碼中的,而是由所謂的仍在修改待定的“憲法”來決定的。

近期就發生了一次大的變化,超級節點能獲得收益,從所有增發出來的 5% 降到了 1%,而另外的 4% 放入一個基金,另做分配。

三,也即,EOS 的機制開始從比特幣的完全依賴代碼(即 Code is law),開始轉向了由人確定規則與管理。

以太坊的挖礦更加簡單直接一些,至今仍是與比特幣相似的算力工作量證明(POW)機制,雖然曾提出要轉向權益證明(POS),但至今並未推出。另外,由於它仍有一個創始人及基金會團隊所管理,挖礦機制中增加了很多人的因素,比如它就有改變算法以對抗礦機、避免某些人在其生態中掌握過大比例算力的做法。

以太坊和 EOS 另有一個共同點,也就是它們都經歷過代幣眾籌,而之後挖礦所挖出來的是每年增發的部分。

注:在設計 Token 經濟系統時,是增發,分配增發出來的(這是 Steemit 等的做法),還是總量恆定,對代幣進行分配(這是近期很多項目的設計),這是一個複雜的話題,這裡只是順帶提及,稍後有機會再討論。

總的來說,以太坊、EOS 及一系列採用類似機制的做法的公鏈,「挖礦」是真實的,意在至少保證第一二兩條:增發數字貨幣與運行區塊鏈網絡。

中心化挖礦好與壞

摘一段《區塊鏈:技術驅動金融》的判斷:

現在使用的 ASIC 和專業挖礦中心是否已經違反了比特幣當初設計的初衷: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上裡每個人都能用自己的電腦去挖礦。

04. 眾多的偽「挖礦」

這正是為什麼我要討論“絕大多數挖礦可能是騙局”。這是因為,那些所謂的「挖礦」,既不是在一條鏈上增發數字貨幣,也不是運行區塊鏈網絡。

眾多的所謂「挖礦」,其實不是過是按某種規則,把已經分配出來的數字貨幣,作為積分 / 獎勵分配給相應的人。

目前在中國市場上,最受關注的所謂用戶挖礦毫無疑問是迅雷相關的「鏈克」,但是,這不是區塊鏈「挖礦」,而是利用人的無知與貪婪心理。在這個項目中,它的貨幣增發、運行區塊鏈網絡都是有中心化的公司在其中做的。

2
圖:比特幣和黃金的挖礦進程

最後,放一張《區塊鏈:技術驅動金融》中的圖,直觀地看看今天區塊鏈真正的挖礦的進化,書中討論說:

比特幣挖礦經歷了一個逐漸演化的過程:從 CPU 到 GPU,再到 FPGA,最終達到現在的 ASIC。

而歷史上的挖金礦則是從個人拿著盤子在沙裡淘金,到一小群人用流沙槽來淘金,再到一群人用水沖刷金山來淘金,直到現代機械化露天挖礦。

比特幣與黃金都從個人操作為主逐步演變為大公司專業運作。

其實,在區塊鏈產業鏈條裡面,鏈圈、幣圈、礦圈早已經是分立的了,鏈圈的龍頭是公鏈,幣圈的龍頭是交易所,礦圈的龍頭是礦機公司與礦池。它們的分離會越來越明顯。

也許在最早期,玩比特幣的極客們可以用自己的普通電腦挖礦,但現在,沒有一個用戶的電腦、更不用說移動設備或物聯網設備,可以真的挖礦了。

花了很長的篇幅討論挖礦,簡單說就是:

如果我們再看到可以挖礦的什麼什麼區塊鏈,基本上可以將之視為騙局。

如果信了,我們可以自問,我是因為無知信了,還是因為貪婪信了。

所有的「用戶挖礦」,其實只是一個積分分配。並且在現在的區塊鏈技術條件下,這些積分的分配根本和區塊鏈沒什麼關係,除了最後分配的結果記錄在區塊鏈上而已。

3

在區塊鏈項目中,我們還是要討論怎麼用 Token 來激勵用戶,這裡想說的是,這跟區塊鏈挖礦毫無關係。

這篇正本清源系列的文章,也許我說的絕對了一點,但我認為,在挖礦這樣的事情上,劃定一條明確的線可能是必要的。至少對我來說,這是一條明確的線。


作者:方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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