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背後經銷巨頭利星行:董事長顏健生任法人企業達上百家

[閩南網]

4月14日,在西安市有關部門發佈針對“某女士購奔馳車消費糾紛”一事處理結果的聲明僅僅幾個小時後,鄭州市另一位奔馳車主再次以視頻的方式訴說了自己購買奔馳新車時同樣遭遇到的質量問題。業內人士認為,集中出現的兩起維權風波,不僅讓奔馳深陷輿論漩渦,也讓兩家4S店背後的經銷商集團利星行受到外界的關注與質疑。

奔馳背後經銷巨頭利星行:董事長顏健生任法人企業達上百家

漩渦

4月14日凌晨,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發佈了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針對“某女士購奔馳車消費糾紛”一事處理結果的聲明。聲明顯示,目前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繼續加強溝通解決投訴問題。對消費者新提出的訴求和證據調查核實後,依法依規做出公正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已於4月13日發佈聲明致歉,但此次糾紛漩渦的主角——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除了此前“已與女車主消除誤解,達成共識”的迴應之外,暫無最新的官方聲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14日下午,另一則由河南當地媒體報道的鄭州奔馳車主維權的視頻再度在網上引發熱議。視頻顯示,近期,家住河南鄭州的王女士花費40萬元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購買了一輛奔馳C260車型,提車後不到24小時,車輛在正常行駛中突然出現“方向盤無法轉向”的問題,4S店將該車拉回檢測後,鑑定結果為“方向盤助力系統失效”。

王女士表示,此前,她的情況由4S店向廠家方面反饋了半個月。隨後,4S店明確表示,根據汽車三包規定,王女士的車無法退換,隨後王女士同意與4S店協商賠償事宜。不過,通過求助媒體和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後,王女士又認為自己的情況符合退換的條件,因此又向4S店提出修改訴求。雙方的協商也陷入膠著。最後,鄭州之星奔馳4S店承諾,4月16日將給王女士新答覆。

對於奔馳是否會協助經銷商處理鄭州這起新的購車糾紛,北京商報記者試圖採訪奔馳中國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對方回覆。

糾葛

事實上,儘管兩起糾紛涉及的奔馳4S店並非是同一家,但它們背後卻是同一個汽車經銷商巨頭的身影。

工商信息顯示,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顏健生(顏健生背景),公司股東有中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和西安航空發動機集團天鼎有限公司兩家,其中,中星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擁有國內豪華汽車經銷商集團利星行。

無獨有偶,鄭州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為天津中原星投資有限公司,而後者的唯一股東是由顏健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東之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進一步查詢啟信寶可以發現,由顏健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多達上百家,這些企業多數與利星行相關。同時,顏健生在利星行(中國)汽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中除了擔任法定代表人,也是這兩家公司的董事長。而且,馬來西亞人顏健生還有一個身份是馬來西亞的拿督。

而不論是利星行,還是顏健生,都與奔馳的在華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20世紀60年代,靠出口原木起家的馬來西亞華僑企業利星行,向奔馳公司訂購了幾百輛大型拖車,由此成為奔馳卡車在亞洲地區的最大客戶。1986年,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有限公司成立於香港,利星行集團獲得奔馳轎車在國內的獨家代理權,引進並銷售奔馳汽車。

2006年,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有限公司將總部由香港遷至北京,並更名為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奔馳中國”)。當時,利星行持股比例高達49%,戴姆勒和戴姆勒東北亞分別持股41%和10%。

目前,顏健生在奔馳中國擔任董事。此外,奔馳中國現在的法定代表人為劉禹策,劉禹策十餘年前曾擔任利星行(大連)汽車有限公司、大連中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業內人士表示,無論是從雙方的合作歷史看,還是從高管的身份看,利星行與奔馳中國的關係都不簡單,而49%的股權,讓利星行在奔馳的在華銷售環節上也擁有一定的話語權。

值得注意的是,利星行的話語權有遭遇挑戰的趨勢。作為奔馳的重要合作伙伴,北汽集團也希望在奔馳在華的銷售體系中具有更多影響力。隨後,利星行對奔馳在華業務的影響力遭到削弱。2012年12月,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成立,這一新的銷售公司將利星行排除在外,其中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51%,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9%。另外,2012年,戴姆勒還與利星行達成協議,雙方在奔馳中國的股比變更為75:25,戴姆勒股比提升至75%。

質疑

正是憑藉與奔馳中國密切的聯繫,隨著奔馳在華銷量的高歌猛進,利星行也逐步成長為國內知名的豪華車經銷商巨頭。2017年,利星行營收達到801.1億元,在2018年中國汽車經銷商集團百強排行榜中排名第三。

不過,儘管業績不斷攀升,但利星行也一直不斷受到來自外界的各種質疑聲。而作為本次購車糾紛漩渦的核心,西安利之星近年來曾多次傳出所售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的消息。

2014年10月,西安利之星欠某客戶數千元欠款遲遲未還,該車主駕車堵門。2016年2月,一名女車主在西安利之星花費48.6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GLC300,提車之後,尚未開到家就因故障而導致儀表盤一個黃燈亮起;2016年4月,張先生在西安利之星花260萬元購買邁巴赫S500,但僅半個月該車就出現漏油問題。

針對西安利之星捲入的這起購車糾紛,法律專家趙佔領表示,“這個案例中,消費者完全可以要求換車或者退車。當然,也有人認為4S店涉嫌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退一賠三。但是我個人認為根據目前的公開信息,認定構成欺詐還是有很大難度的”。

對於此次利星行相關的4S店連續出現兩起新車存在故障的情況,也有質疑聲認為,這兩家4S店很可能沒有落實業內最基本的PDI檢查(車輛交付前檢查),或者銷售的根本就是二手車或事故車。

對此,汽車行業專家顏景輝表示,PDI檢查是經銷商都應該嚴格執行的項目,從現在來看,尚不能肯定地說奔馳經銷商在這塊存在問題。不過,此次持續發酵的兩起購車糾紛影響很大,無論是奔馳還是經銷商,都必須對此高度重視。未來,隨著相關監管部門的檢測結果出來,事實足夠清楚後,究竟經銷商是否存在問題,廠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都將逐漸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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