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返傭竟是違法行為!千萬別稀裡糊塗把保單給廢了!

保險 香港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新華保險 錦鯉好運保 2019-04-08
保險返傭竟是違法行為!千萬別稀裡糊塗把保單給廢了!


大家知道很多行業都存在拿回扣的現象,保險行業也有灰色地帶,比如說返傭的問題就非常普遍。

有些人在買保險的時候,往往也想得到保險代理人的返傭。不過鯉叔並不建議在買保險時要求返傭,因為返傭在多數情況下,只是表面上讓你佔了便宜,實際上可能會給你帶來損失。

下面我們就來聊聊要求保險返傭,可能會導致什麼損失,希望大家不要忽視。

一、買了不合適的產品

佣金是保險代理人的合理收入,是支撐他維持生活開展工作的經濟來源。但是由於競爭激烈,代理人為了獲得客戶,往往會默許將自己的一部份佣金返還給客戶,以此達到保險公司的業績考核要求。

一般來說,客戶對保險都不熟悉,購買保險時總要依靠代理人做出詳細介紹或者制定方案。人都是自利的,如果拿不到佣金,代理人可能就只會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隱瞞或曲解一些產品信息,推銷指定的產品,而不是站在客戶需求角度考慮,所以這就可能會導致客戶因為返傭買了不合適的產品。

二、得不到優質服務

一個保險代理人如果沒有足夠的佣金收入,就有可能無法堅持工作下去,或者因為返傭被保險公司發現並將其開除,那麼他銷售出去的保單,最後就會成為孤兒保單。

孤兒保單就會移交給別人去接,因為從沒拿到過客戶的佣金,接手人的服務熱情也會下降,後續的服務肯定會大打折扣。

總之人的行為都是受利益驅動的,如果沒有足夠的回報,就不會有與之相適應的付出。

三、返傭違法,可能會導致保單失效

要明確一點,返傭是違法的。

我國《保險法》第106條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承諾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予保險合同規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一個因為保險返傭導致保單作廢的案例:

2009年9月,大陸李女士到香港準備為自己丈夫投保重疾險。在投保前,李女士向代理人提出了返傭要求。代理人也答應了李女士。李女士表面上看似減少了支出,得到了同樣的保障,卻不知道給自己留下了巨大隱患。

2012年11月,李女士突然接到香港保險公司的通知,說她三年前投保的保單被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宣告作廢。原因是當時和她簽單的代理人在2012年6月遭到舉報,因為多次向投保人返傭,被吊銷執照。這個代理人籤的三位客戶保單也被作廢處理。

在保單作廢後,如果李女士的丈夫想再次投保,可能就會因為年齡增長,導致費率上升。甚至有可能無法再買到重疾險。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香港法律對商業賄賂是零容忍,儘管暫時大陸還沒有跟進這個政策,但相信今後肯定會越來越嚴。

四、給保險代理人造成風險

2018年11月5日,北京保監局對新華人壽北京分公司連發了一份處罰公告。公告顯示:代理人姜某存在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的行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對其處以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代理人姜某因為返傭給客戶被監督部門罰款1萬。出現這種情況,代理人肯定會遷怒於客戶。雖然返傭是雙方自願的,但是給代理人造成損失,還是挺不厚道的。事後想想心裡也會過意不去,影響心情。

寫在最後

除了要知道保險返傭會帶來以上損失,還要養成既然享受了服務就該付費的良好意識,在商業社會,一份錢一份貨,專業的服務從來都不是廉價或免費的,天底下也沒有白佔的便宜。

佣金是保險代理人生活的保證,傷害保險代理人的利益,最後總會對客戶不利。尤其是有些長期的壽險保單,代理人往往要提供週年檢查保單和理賠諮詢服務,這些都是付出,理應得到報酬。

綜上所言,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在購買保險時不要向代理人提出返傭要求,對於以返傭作為條件來招攬客戶的代理人也不能選擇,因為提出返傭條件的代理人多是因為業績不好又急於求成,並不會真正站在客戶角度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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