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電費繳納時間調整的通告

保險 投資 科技 活力清水河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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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關於電費繳納時間調整的通告

通告

尊敬的用電客戶:

按照呼和浩特供電局統一安排,為了進一步提高客戶服務能力,電力營銷管理系統進行了全面升級,電費繳納時間從2017年5月15日起調整如下:

一、低壓客戶(包括照明、商業、動力等用戶)繳費時間。為保證抄表核算的準確性,低壓客戶從每月11日開始至14日分四天四批次抄表。抄表後,繳費通知短信及時發送給客戶。

1.每月11日抄表的低壓客戶,繳費時間為本月14日——23日,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2.每月12日抄表的低壓客戶,繳費時間為本月15日——24日,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3.每月13日抄表的低壓客戶,繳費時間為本月16日——25日,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4.每月14日抄表的低壓客戶,繳費時間為本月17日——26日,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二、專變客戶(包括中小型廠礦、企業等用戶)繳費時間。專變客戶每月20日抄表,繳費通知短信及時發送給客戶。繳費時間從本月23日開始,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三、專線客戶(包括蒙西、天皓、天泰等大用戶)繳費時間。專線客戶每月25日零點抄表,繳費通知短信及時發送給客戶。繳費時間從本月26日開始,繳費期為10天,10天后系統將自動產生電費違約金。

為了保證您及時收到繳費通知短信,請您保證提供給我分局的手機號碼處於使用狀態。如您更換手機聯繫方式,請及時到我分局營業網點辦理變更。在繳費期間,節假日照常收費。供電營業網點、銀行代扣、微信支付、POS機、自助終端等繳費方式全部開通,讓您繳費更加方便快捷、省時省力,歡迎您選擇使用,並謝謝您工作的配合。

使用微信繳費流程為:打開微信—點擊“我”—點擊“錢包”(如果錢包餘額不足可以綁定銀行卡)—點擊“生活繳費”—點擊電費圖標—輸入戶號—查詢—輸入繳費金額­—立即繳費。戶號是0163000+原有戶號後五位,比如,原有戶號為2104000012345,微信繳費戶號是016300012345。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供電局清水河供電分局

2017年5月15日

「通告」關於電費繳納時間調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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