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司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 保監會處罰44萬元
陽光人壽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被罰和訊網消息 6月16日,保監會公佈對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凱、王海峰的行政處罰信息,三名責任主體合計罰款37萬元。經查...
千龍網北京5月4日訊 5月3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發佈甬保監罰〔2017〕13 號文件,對太平人壽寧波分公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小燕的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2015年4月至6月,太平人壽寧波分公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陳小燕與王某芬私下約定,陳小燕將實際由自己銷售的3份保單掛在王某芬及顏某傑名下。相關事實,有太平人壽寧波分公司關於陳小燕掛單處理過程的說明和關於對代理人王某芬、顏某傑品質處理決定的通知、相關保單資料、銀行轉賬憑證、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
文件指出,陳小燕欺騙保險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寧波保監局決定給予陳小燕警告,並處罰款0.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