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產銷售假白酒18萬多瓶 獲刑7年並處罰金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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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贛州8月6日電(通訊員何龍)通過對查扣的2868瓶假冒牛欄山白酒、10箱假冒五糧液酒,進行源頭追查,在一起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辦案過程中,牽出了銷售達18萬多瓶、銷往全國多個省份的製假售假“窩案”。日前,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對江西鄱陽籍男子陳某提起公訴,一審法院以該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0萬元。

劉某是贛州市南康區某商行的白酒經銷商,於2017年10月在白酒銷售、進貨微信群認識了陳某。劉某從陳某處獲知,其製作的假酒仿真度達到了百分之九十,可以通過機檢,而且銷路好、賺錢快。在品嚐了陳某郵寄的一箱牛欄山白酒樣品和一箱茅臺白酒樣品後,劉某分多次向陳某購買了假冒牛欄山白酒842箱、假冒的五糧液2箱、假冒的茅臺酒1箱。可好景不長,劉某在銷售完621箱假冒牛欄山白酒後,被人舉報並被抓獲歸案,最終被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定罪處罰。

通過對劉某銷售的假冒牛欄山、五糧液等白酒的追蹤,警方發現劉某的微信中藏著“祕密”——這些白酒的進貨、運輸、銷售、收付款等環節,都是靠微信聯繫的。於是,警方繼續通過微信要貨的方式,很快鎖定了製假販假主犯陳某,並最終在山東省德州市武城西高速省界卡口處將陳某抓獲。

原來,在2017年10月初,陳某開始從別人處購買假酒然後通過微信聯繫銷售給全國各地的經銷商,從中賺取差價。後來,他發現生產假酒很簡單,於是在2017年10月和付某(另案處理)一起在涿州市義和莊鎮長安城村租下了一套四合院,購買了灌裝機、壓蓋機、鉀礦機、酒基、商標包裝、防偽碼等設備,並通過回收真酒瓶等方式生產假酒。之後,通過微信發佈銷售消息,寄送樣品給各地分銷商、低利潤出貨的方式,吸引經銷商進貨銷售。截止案發時間,陳某向江西、廣東、湖北、湖南、安徽、甘肅等多省市銷售牛欄山18萬餘瓶、江小白2000餘瓶、五糧液60瓶,銷售金額達70餘萬元,非法獲利12萬多元。

該院經依法審查後,認為陳某為非法獲利,利用了微信即時聊天的便利、移動支付的便利以及銷售“不見面”、低成本價格的方式,誘導了多地經銷商參與銷售假冒偽類商品,構成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遂依法對其提起訴訟。

作者:何龍 新聞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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