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第四處徵心——開眼見明閉眼見暗

阿難陀 楞嚴經 開眼電影網 穴位 解脫般若唯識 2017-06-01

原文: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釋:佛把阿難的三個立論都破除以後,阿難又想出一個觀點,告訴佛說:這個識心開眼能見外,閉眼能見內。阿難的意思還是說識心在身體內。論據是什麼,怎麼證明識心還是在身體內呢?阿難說了兩點。第一點是,開眼能見明,因為識心在身體裡,光明在身體外,一睜開眼睛就能看見光明,看見外邊了,這說明識心肯定在身體裡。第二點是,他說眼睛一閉上,就看見了黑暗,因為身體裡面沒有光明,五臟六腑是黑暗的,黑暗就等於自己的五臟六腑,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裡的五臟六腑了。阿難提出這兩點來證明他的第四個立論。

對於第一點,佛先不破,直接破第二點。第二點分兩種情況來破,每種情況再從正反兩方面破,這樣就把閉眼見暗這個論據推倒,隨即就把識心在身體之內的論點破除。閉眼見暗的說法,佛從兩方面來破,第一方面,佛說黑暗如果與你阿難的眼根相對,那麼黑暗在你的眼前;但是黑暗在眼前時,黑暗不在身體裡,黑暗不是你的內臟,所以閉眼見暗,並不是見的身體裡的黑暗,識心在身體裡的說法不成立,這是從正的方面破。從另一方面說,黑暗如果不與眼根相對,黑暗就不在眼前,而在眼根後面在身體裡,那麼眼根不與黑暗相對,就不能有見,見暗也不成,識心在身體裡閉眼見暗的說法就不成立。

看看具體的原文: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阿難說我現在又做如下的思惟,每一個眾生的五臟六腑都隱藏在身體之內。(腑藏在中,這個不念藏(丈音),念藏(嘗音),藏是藏著、隱藏的意思。)竅穴居外,竅是裡外相通的通道,穴就是穴位,裡外相通的一個穴位,叫做竅穴。竅穴是指眼根等四根,拿眼根做比喻,先說眼識,不說其餘的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竅穴居外,眼根在身體的外邊,就是身體表面。

有藏則暗,有竅則明。有藏就是因為在身體裡隱藏著、隱蔽著,所以才是黑暗的。阿難說眾生的五臟六腑隱藏在身體之內,所以是黑暗的,眼識看見黑暗,就是看見的五臟六腑。為什麼能看見五臟六腑呢?因為眼識在身體裡,這是阿難的觀點了。有竅則明,眼識在身體裡,通過眼根這個竅穴,就能看見眼根外邊的光明,光明屬於外色。阿難舉出這兩點想說明識心還是在身體裡。

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阿難說,我現在面對著佛,睜開眼睛就看見了光明,說明眼識就在身體之內,才能透過眼根看見眼根外邊的光明,也看見了佛,這樣就等於看見了外面,所以說識心在身體裡能看見外邊。當閉上眼睛時,就能看見黑暗了,因為眼識在身體裡,閉上眼睛,識心回來看身體裡,不通過眼竅看身體外了,這回是看身體裡,於是就看見黑暗了,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內。因為身體內沒有光明,全是黑暗,那我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內。阿難以這個論據就想證明眼識在身體之內,他說完以後,其實心裡還是沒有把握,就問佛,他說的這個道理怎麼樣,對不對。

原文: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佛問阿難,當你閉上眼睛看見了黑暗的時候,此暗境界,是與眼根相對應的,還是不對應的? 其實眼識和眼根是相對應的,兩者不能分開起用。能看見外邊的光明,實際上外邊的光明也不是真正的外邊,也是裡面的,就是後腦勝義根那裡的光明。第一個論據開眼見光明,佛就不破他了,佛專門破他閉眼見暗這個說法,這個論據證明不了眼識在身體內。

不用阿難回答,佛就說了,如果黑暗與你的眼根是相對的,在你的眼前,那黑暗怎麼成了你的五臟六腑了呢,這個不對啊。光明是一種境界,與光明相反的就是黑暗,黑暗也是一種境界,都屬於眼識所見的色塵,黑暗境界如果與眼根相對,黑暗境界就在你的眼前,那麼眼識看見的是眼前,不是身體裡。黑暗境界如果不與眼根相對,不在你的眼前,那麼根塵就不相對,也就沒有識的出生,或者眼識與眼根無關,那就不能有見。佛問阿難,當你閉眼看見黑暗時,黑暗是在你的眼前呢,還是不在你的眼前?不管怎麼說,佛從兩方面都會推倒識心在身體裡的論點。

佛從另一方面說,黑暗如果不與眼根相對,不在你的眼前,而在身體裡,屬於身體裡的五臟六腑;那麼當你居住在黑暗的房間裡時,這個房間裡既沒有日的光明,也沒有月的光明,也沒有燈的光明,房間裡的黑暗都應該是你的五臟六腑,可是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你阿難說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五臟六腑了,你在特別黑暗的房間裡,房間裡的黑暗不就成了你的五臟六腑了嗎?這樣佛就破了黑暗與眼睛相對和不相對的兩方面論據。黑暗與眼根相對是錯誤的,不與眼根相對也是錯誤的,就是說不管黑暗在你的眼前,還是在你的眼後,這兩方面都不對。

原文:若離外見,內對所成。閤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

佛又破另一個論據,黑暗不與眼根相對。佛說如果黑暗不與你的眼根相對,不在你的眼前,不在身體外面,是在眼根後邊在身體內,眼識和身體內相對,而看見了黑暗。那你怎麼能有眼識的見性呢?有眼識的見,一定是眼根與黑暗的色塵相對,眼識才能看見黑暗。如果離開外邊的色塵,而能有見,眼根和黑暗不相對,怎麼能產生眼識看見黑暗呢?而識心的見性是因為眼根與身體內的黑暗相對而有的。

那麼閉上眼睛,看見了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內、看見五臟方腑了。如果你這個說法能成立的話,眼識在你的身體當中,能看見身體裡的黑暗,那麼把眼睛睜開,你的眼識通過眼根能看見外邊的光明,也應該看見你自己的臉。臉在你眼根外邊,你的眼識在身體內,通過身體和眼根,應該先看見臉。如果你的眼識看不見你的臉,眼識就不在身體裡,不和五臟六腑相對。

佛說如果你的眼識能看見你的臉,這件事情成立的話,那麼能看見臉的眼識心以及你的眼根,應該在虛空裡,怎麼能說在身體內呢?眼識與眼根是不能分開的,一定是合在一起起用的,眼識能看見自己的臉,那麼眼識就和臉相對,在臉的外邊,眼根也應該在臉的外邊,和臉相對;如果識心和眼根在臉的外邊,就等於在虛空裡,那你怎麼能說眼識在身體內呢?這不是互相矛盾了嗎?況且眼根明明是在臉上,不在身體裡。這樣佛就徹底否定了阿難的論點,識心在身體裡的立論不成立。

原文: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覺。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如果你的眼識和眼根在虛空裡,那就不屬於你身體擁有的,眼識和眼根應該還有個如來藏來維持著。現在能看見你臉的眼識和眼根也是你的身體,你的眼識有知,身體卻沒有覺知,如果你阿難一定要執著說,身體有一個覺,眼識眼根有一個覺,應該有兩個知性,那你阿難一個人就成了兩個個體:一個是身體,一個是眼識和眼根,這兩個個體是互相獨立的。

既然兩個個體互相獨立,就應該有兩個如來藏,你的身體有一個如來藏,能成為一尊佛;你身體外的識心和眼根也有知性,也應該有如來藏,能成為一尊佛,否則就沒有眼根也沒有知性。那麼虛空中的眼根和眼識有一個如來藏,你的身體有一個如來藏,這是兩個如來藏;如果你有兩個如來藏,那麼你一個眾生身就成了兩尊佛,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佛從這幾方面來破,就得出一個結論,你阿難說的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看見黑暗就看見了自己身體內的五臟六腑,這個說法根本就不對,沒有一點可取之處。佛在這裡從黑暗與眼根是相對還是不相對這兩方面來破阿難的觀點,如果不相對,又從兩方面來破,層層遞進,把阿難所有可能成立的證據都給破除了,哪方面也不成立,都不能證明眼識在身體之內能夠看見身體之內的五臟六腑。那麼阿難的第四處徵心,眼識在身體之內,開眼能見明,閉眼能見暗,這個立論就不成立。第四處徵心,佛就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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