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般看押犯最長時間是幾年才判刑?

10 個回答
李飞叨
2019-08-24

嫌疑人羈押的時間,要根據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員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羈押期從幾個月到幾年的都有。

嫌疑人羈押的時間,要根據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員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羈押期從幾個月到幾年的都有。

舉兩個例子大家就能清楚了!

有個嫌疑人因為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刑拘投進了看守所。他盜竊的數額不大,大概500多塊錢,屬於在火車站掏包的。

他以前也因為盜竊進過看守所,屬於二進宮了,對一切都比較熟悉,所以幾乎馬上就適應了裡面的生活,雖然沒人給他存生活費,但也跟著別人蹭吃蹭喝,過的如魚得水。

他對自己的事兒比較清楚,在和別人交流的時候,明確說自己這次得判6個月。

這類案件證據確鑿沒有疑點,公安機關很快就會把案卷送到檢察院,檢察院根據流程批捕起訴再到法院,這段時間也就不超過三個月,於是在第四個月就可以宣判了。根據刑事訴訟法,他的盜竊金額不高危害不大,而且認罪態度還好,所以法官果然判了他6個月有期徒刑。當然,他也根本不會上訴。

因為看守所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他已經在看守所羈押了4個月,只剩下不到兩個月刑期了,一般都會在看守所服刑至期滿,不需要再勞師動眾地投入監獄服刑。

他可以選擇繼續待在監舍裡,也可以向管教提出申請,轉為勞動號。這種勞動號各地的稱呼不一樣,但他們的統一特徵就是涉案罪行輕微,剩餘刑期不多,日常表現良好。他們能有限度的在警察的監督和指揮下做些日常工作,比如幫著食堂工作人員切菜、醃鹹菜,再幫忙搬運些物品等等,比在監舍裡相對自由度高些。

再說一個在看守所裡過了幾個新年的嫌疑人。

他涉嫌販毒,是被警方從東莞抓捕回來的,屬於下面小毒販的毒品提供者,起訴書裡認定他販賣毒品(病毒,就是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

這名嫌疑人的案情就比較複雜了,涉及到的同案就有將近十個人,有他的馬仔還有下線等等,警方偵破案件就花費了很長時間,畢竟販毒的各個環節都要偵辦清楚,還要做到證據確鑿,有時候還要補充偵查。進入程序後,還要批捕起訴一審二審申述,最後再有最高法核准等等。

在等待死刑核准(最高法下達死刑執行,意味著他要上路了)時,他在看守所裡已經過了三個新年了!

嫌疑人羈押的時間,要根據他的案情和涉案人員的多少而定。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羈押期從幾個月到幾年的都有。

舉兩個例子大家就能清楚了!

有個嫌疑人因為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刑拘投進了看守所。他盜竊的數額不大,大概500多塊錢,屬於在火車站掏包的。

他以前也因為盜竊進過看守所,屬於二進宮了,對一切都比較熟悉,所以幾乎馬上就適應了裡面的生活,雖然沒人給他存生活費,但也跟著別人蹭吃蹭喝,過的如魚得水。

他對自己的事兒比較清楚,在和別人交流的時候,明確說自己這次得判6個月。

這類案件證據確鑿沒有疑點,公安機關很快就會把案卷送到檢察院,檢察院根據流程批捕起訴再到法院,這段時間也就不超過三個月,於是在第四個月就可以宣判了。根據刑事訴訟法,他的盜竊金額不高危害不大,而且認罪態度還好,所以法官果然判了他6個月有期徒刑。當然,他也根本不會上訴。

因為看守所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他已經在看守所羈押了4個月,只剩下不到兩個月刑期了,一般都會在看守所服刑至期滿,不需要再勞師動眾地投入監獄服刑。

他可以選擇繼續待在監舍裡,也可以向管教提出申請,轉為勞動號。這種勞動號各地的稱呼不一樣,但他們的統一特徵就是涉案罪行輕微,剩餘刑期不多,日常表現良好。他們能有限度的在警察的監督和指揮下做些日常工作,比如幫著食堂工作人員切菜、醃鹹菜,再幫忙搬運些物品等等,比在監舍裡相對自由度高些。

再說一個在看守所裡過了幾個新年的嫌疑人。

他涉嫌販毒,是被警方從東莞抓捕回來的,屬於下面小毒販的毒品提供者,起訴書裡認定他販賣毒品(病毒,就是甲基苯丙胺)3000多克。

這名嫌疑人的案情就比較複雜了,涉及到的同案就有將近十個人,有他的馬仔還有下線等等,警方偵破案件就花費了很長時間,畢竟販毒的各個環節都要偵辦清楚,還要做到證據確鑿,有時候還要補充偵查。進入程序後,還要批捕起訴一審二審申述,最後再有最高法核准等等。

在等待死刑核准(最高法下達死刑執行,意味著他要上路了)時,他在看守所裡已經過了三個新年了!

看守所裡的生活十分規律,他的家裡人又能提供充足的生活費,而他對自己的案情也心知肚明,所以每天都很平靜。但大家都能看出來他內心的不安。

因為一審被判死刑的時候,看守所就給他戴上了腳鐐,所以開始的時候生活不是很方便,穿褲子的時候都要先把兩條褲腿都從一個鐐子裡塞進去,然後兩條腿分別穿上褲子。上衛生間的時候,也要用一個長布條把腳鐐掛起來。

不過他的個人衛生搞的很整潔,和他一起吃飯的人(沒有生活費)會幫忙洗衣服等等。剩下的時間他也會向聊得來的人述說自己的案情,並探討他認為能減刑的情節等等。

還有案情更復雜的時間也會更長,但具體最長能在看守所待多長時間,沒有具體研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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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侵權聯刪。

我是宋小集
2019-07-24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偵查階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小結: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偵查期限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總結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偵查階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小結: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偵查期限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總結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二,審查起訴階段

1,偵查結束後,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偵查階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小結: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偵查期限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總結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二,審查起訴階段

1,偵查結束後,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2,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

3,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後,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

總結: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三,法院審理階段

1,普通程序,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開庭審判並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簡易程序,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偵查階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小結: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偵查期限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總結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二,審查起訴階段

1,偵查結束後,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2,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

3,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後,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

總結: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三,法院審理階段

1,普通程序,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開庭審判並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簡易程序,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2,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3,如果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如果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也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的審判時限同一審。

總結: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是二個半月 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最長五個月。 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綜上所述,一個刑事案件,如果不復雜,案情簡單,會在五至六個月審理結束,如果複雜,又多次退回,那審限最長會在二年左右。

四,其他 在實踐中,超期羈押的現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羈押的種情況,應當及時聘請律師代為申訴,申請取保候審等,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在法院宣判後,用被判刑期減去已經在看守所內被羈期的時間, 如果少於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會減刑的。如果高於一年,就會在一段時間後按剩餘刑期的長短被送到不同的監獄去服刑。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會給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並罰不會超過20天,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確定的拘留期滿時,就可以從看守所出來了。 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即會收到公安局寄來的刑事拘留證,那就涉及犯罪了,下面就刑事犯罪案件各個階段的辦案期限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偵查階段

1,刑事拘留 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內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小結: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偵查期限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總結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二,審查起訴階段

1,偵查結束後,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2,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

3,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後,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

總結: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三,法院審理階段

1,普通程序,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開庭審判並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簡易程序,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2,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3,如果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如果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也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的審判時限同一審。

總結: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是二個半月 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最長五個月。 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綜上所述,一個刑事案件,如果不復雜,案情簡單,會在五至六個月審理結束,如果複雜,又多次退回,那審限最長會在二年左右。

四,其他 在實踐中,超期羈押的現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羈押的種情況,應當及時聘請律師代為申訴,申請取保候審等,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在法院宣判後,用被判刑期減去已經在看守所內被羈期的時間, 如果少於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會減刑的。如果高於一年,就會在一段時間後按剩餘刑期的長短被送到不同的監獄去服刑。 在監獄內服刑,符合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假釋、保外就醫。

动向1
2019-07-24

遲遲不判刑,大致兩種情況:

一、像北京等大的城市,看守所的在押犯人太多,檢察院忙不過來。但對於案件的審判結果是很有經驗的,肯定不會押你一年,然後法院判刑半年,再給你半年的賠償的。

通常會對一些刑期短的預估一下,例如對於大概會判6個月的,把你押到5個月後才會開庭審理,法院也會配合檢察院,判你6個月以上。

二、共同、團伙犯罪中有逃案的,或者集資詐騙之類涉及人員眾多的。看押兩年多都無法開庭的非常常見。也有已經判刑,去了監獄服刑,又發現新的案情,重新帶回看守所的。

總之,看押多久都是有理由的。無罪釋放,只是傳說

叶律师
2019-08-02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這個三個階段根據案件的複雜情況,可長可短。在案件未決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都關押在看守所,法院判決之後再移送監獄服刑。若刑期較短的,則直接在看守所服完剩餘刑期。

若要說從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判決,這個關押期間最長可以到多久。下面這張圖就一目瞭然。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這個三個階段根據案件的複雜情況,可長可短。在案件未決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都關押在看守所,法院判決之後再移送監獄服刑。若刑期較短的,則直接在看守所服完剩餘刑期。

若要說從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判決,這個關押期間最長可以到多久。下面這張圖就一目瞭然。

從表中可以看出,關押最長的期限是157個月!摺合13年1個月!

當然了,這是最長的關押期限,包括所有刑事訴訟中可能涉及的到所有程序,實踐中基本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如此之長的關押期限。

但是,這個關押期限,作為家屬可以看看。很多家屬在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後,都是急得不得了,經常問為什麼還沒有移送檢察院,為什麼法院還沒有判。其實這是都是正常的現象,這都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在合理的辦案期限內。

笑看六哥168
2019-07-23

感謝邀請,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的日期是衝抵刑期的。根據《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規定,【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穷橫
2019-07-24

兩年人死了。怎麼死的?你知道?

黄小黄410
2019-07-24

沒進去過還不是很清楚

风中掌灯人
2019-07-24

見過關押三年多的

用户7522564136961
2019-07-24

更正一下樓主問答,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看守所都是刑事拘留判刑的,這是二個概念

手机用户73872809829
2019-07-24

一般是公安三個月。檢查院三個月。法院三個月。有時各部門有一個月的延長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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