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借我錢不能還,經法院起訴,申請執行後達成還款協議,可是不按協議執行,該怎麼辦?

10 個回答
叶律师
2019-07-08

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這個很常見。被執行人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這個也很常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從上面的規定來看,作為申請執行人直接向法院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即可。另外,執行和解過程中還經常出現案外人承諾或擔保,願意代被執行履行判決的情況。這個時候則涉及被執行人的變更或追加問題。

根據《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向執行法院書面承諾自願代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第三人為被執行人,在承諾範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淮北日月升
2019-07-04

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很常見。

有些老賴,法院判了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出於無奈,到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然後執行局請被執行人去喝茶,迫於壓力,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簽訂和解協議分期履行。有一部分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執行問題就用這種方式解決了,但是還有些被執行人,他原本就沒把履行法院判決當回事,這次簽訂的執行和解協議也不過是緩兵之計,應付一陣子而已,執行的問題早就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遇到這種出爾反爾的老賴怎麼辦?

其實這種問題並非無解。

申請執行人重新寫一份恢復執行申請書交到執行局,簡要介紹一下對方言而無信,出爾反爾的老賴行徑,要求恢復對原判決的執行,並且要求對被執行人的老賴行為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罰款和拘留。

後邊的工作那就和原來一樣了,重新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待完善2121
2019-07-05

謝謝邀請!

借錢不能還,法院起訴後達成還款協議後還是沒有兌現,怎麼辦?

這種現象在我看來就是一種很普通的現象,為什麼有人覺得很奇怪呢?

01 當他已經需要借錢了,要麼臨時週轉,要麼已經出現困難,借錢時就要搞清楚他的真實用途,更要搞清楚他的還款來源。

民間借貸,普遍是無抵押的。按照銀行專用術語,就是信用借款。銀行在辦理抵押貸款時,不僅要看借款人的抵押物,還要看他的借款用途,看他的現金流,而且更要看他的還款來源。也就是講僅有抵押物是不夠貸款資格的。那麼,民間信用借貸就應該更要看他的還款能力和還款來源。

親朋好友間,知根知底,數額小的借款,一般只要開口,盡力去幫助。數額大的需求,明顯超出了他的能力,該拒絕的還是要拒絕。

不是親戚好友間的借款,那更加要認真瞭解他的負債數量,他的還款能力,他的還款來源。不要僅僅聽對方講有多少財產,每年有多少收入。更不要僅僅只看到利率有多高,三四年就回本。非法集資就是利用了老百姓貪圖高利息的弱點,大肆騙錢,一騙就上億。在中國騙錢真的很容易,貪圖小利的人多,能識別風險的人又少。

所以,錢借出去後,最壞的結果是借款人也看不到了,中等結果是雙方還能一起去法院,好的結果是借款人分期分批,慢慢償還。

02 不要指望法院會法力無邊,當借款人沒錢沒財產時,孫悟空來都沒用。

很多人借錢時就很隨意,為了那點高利息,不考慮風險,不計後果。對方還不了了,就指望法院,認為起訴就會拿得錢到。世上壞人還是少,好人還是多。當他有錢時,你不需要起訴他也會還。當他沒錢時,你起訴到法院也沒用。城市有房產的,法院也許還有點辦法,農村房產法院拍賣都無人接盤。

所以,你拿不回的錢,法院也多半拿不回了。當他沒錢時,法院出面抓他、關他,錢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以為法院判了就能拿到錢,這種想法真的很天真。

03 達成了還款協議就能還錢?借款協議都沒有按時還錢,還款協議難道區別很大?

能不能還錢,前提就是他有沒有錢,其它都是空的。借款時你不搞清楚他的還款來源,還款時你就肯定要做好兩手準備。當銀行沒有存款來源,大家都去取錢時,銀行也肯定會破產。

還款協議多是一種對未來收入的估計,多是處於債權人及法院壓力下達成的協議。他不能按時還款,多半是他的收入來源出了問題。達成了還款協議,如果收入來源還是原樣,沒有新的收入來源,那還款協議他肯定也沒辦法兌現。

借錢要慎重,投資有風險。既要朝好的方面去設想,又要做好最壞的打算。如果借錢都能按時收回的話,銀行就會放心貸款,還會有民間借貸的市場?高收益必然是高風險,沒有風險就能高收益,天上會掉餡餅?

唐先明75443043
2019-07-08

怎麼辦?

依我之見:這一下子好了,省得你成天去找債務人求爹爹告奶奶,甚至冒非法討債的法律風險。因為你的債權是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並作出了民事判決的,一旦該判決依法生效,你就有權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你問如果經與敗訴協商達成還款協議而對方不執行丶轉移財產怎麼辦?

依我之見一一如果對方不信守協議的承諾,你可以根據原生效的民事判決再次向人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按原生效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而法院的執行部門依法會根據你的執行申請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凍結丶劃拔被執行人的有關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有耍賴不執行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權將其列入老賴的黑名單限制其旅遊丶坐飛機丶坐高鐵丶子女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公安丶檢察丶法院有權追究其“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雨后彩虹一显荣
2019-07-07

恢復按原判決執行

王民小白兔wmxbt
2019-07-05

很難,人家欠我幾十萬,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後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移動通信,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裡偷偷摸摸地幹什麼?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係。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願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麼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後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麼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裡,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遊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麼辦法去執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麼去查?怎麼去執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麼?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每個月全國實行執行日,每十天全省實行執行日。

最佳营业员
2019-07-30

這種情況其實極其普遍,這些所謂的債務大爺們就是天不怕地不怕,進入法律程序後你最好先申請債務人的財產保全,然後拿著法庭的調解協議書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實在不行可以先把債務人抓起來再說,不過自古官斷十條路,你也要開開竅動動腦子,這個你懂得,祝好運!

梁传芳
2019-07-04

現在去法院打成協議也不一定拿回錢,我等已經好幾年了,還在繼續等。

老王老矣
2019-07-04

你只是又上一次當而已!這時候老賴的本質充分體現出來了,協議簽了後,法院就終本了,納入終本案件庫了,不完全履行協議,再想恢復執行難!

用户4927488170911
2019-07-05

這樣的老賴用文明手段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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