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10 個回答
汉和佑康
2019-06-05

凡事不過情、理、法三個字。建議你在做決定的時候,用這三個字衡量和判斷一下,最終做出最合情、合理、合法的選擇。

合情

你對他還有感情嗎,你們之前還有可能嗎?

你同情或者可憐他嗎?

你覺得虧欠他嗎?

合理

這筆錢他準備作何用途?

這筆錢他現在非常急需嗎?

這筆錢你現在非常急需嗎?

合法

你借錢時是否寫了借據,現在借據作廢了嗎?

你是否有他說不用你還錢的證據?

如果他不依不饒,你是否有信心與他對簿公堂?


總之,你還錢叫“雪中送炭”,這是情分;不還錢叫“時過境遷”,這是本分。其實怎麼選擇都沒錯,關鍵是你自己能夠過得了心裡那道坎,或者是否真的能放下。

云起作者郑咯咯
2019-05-10

深有感觸,有個女孩,跟了我兩年吧?中間花了多少錢,我已經記不清了。然後分手了,不久,我因為生意失敗,南下珠海,打算重新創業,手裡僅剩借來的6萬塊。

說來,也挺巧的,到了珠海的第二個星期,我一個人在情侶路海邊喝悶酒,一直喝到凌晨四點多,直接躺在草坪上就睡了。

在快要天亮的時候,我被警察叫醒。

他們說,一直有個女的,站在不遠處,看著我,然後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她給了警察15萬,讓警察微信代轉給我,並且對我說,兩年裡,她清楚的記得,花了我大約三十萬,但她目前只有這麼多,於是都給了我。

酒醒後,我翻出了她的電話。

打電話她沒接,然後我又嘗試著加她微信,在第二天凌晨,她通過了,但,我轉回去還給她的錢,她卻沒收。

並且說,那天只是湊巧。

知道我現在狀況不好,也正好,她賣了中山坦洲的房子,收了預付款,來珠海,沒曾想碰見了我。

最後叮囑了一句,讓我好好努力從頭再來後,她就把我拉黑了,從此,那15萬,成了我的動力,因為我後來沒有動過它,她18年7月結婚的時候,我在她閨蜜那裡得知,原來分手後她關注了我很長一段時間,並且說她一直用我的,所以覺得很虧欠我,她當時也沒有賣房子,那15萬是從她香港閨蜜那邊借的。

後來,我將那十五萬,包成了紅包。

給了她閨蜜代為轉交,此後,我們也沒有再聯繫。

感情裡,最難還的不是金錢。

而是虧欠,所以,如果有那個能力,就還了吧!


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袅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2019-02-24

既然他要了就還吧!要是能過得很好,我相信很少有人會張這個口!而且,欠就是欠,而不是贈予!

前任買房,打電話給我要借兩萬,沒有多想就借!當時轉賬,每次五千,當轉到第三次後,她不讓轉了,男的發現了和她打架,所以實際借款一萬五!

一年多過去了,我從沒有要過我們也沒聯繫過,畢竟都有家室倆娃,誰也不想給誰找麻煩!就當送了吧。

上個月她突然加我微信,說是要還錢,他男的知道借我的錢一直心裡不舒服,這不,剛寬裕點就要給我還錢!給了個卡號,她把錢如數打過來了。雖然我沒要,也沒準備要了,但是她說要還,我沒有任何理由去拒絕!

錢換完了,互相問好後,刪掉各自微信,各自生活,就是這麼簡單!

云端浪子94
2019-02-26

最好還了吧。

給你講個真事,河南新鄉的。

2014年或者2015年,我所在小區某來了警察,撬開某戶門,找到一個已經開始腐爛的女屍。

該女子來自農村,在普通的保健品店打工,工資也就是剛夠該房子的房租(房租1800),剩不下多少。

該女子生活慾望很多,總想吃好穿好,卻又好逸惡勞。

她的手段是廣交男友,甚至同時交往兩個或以上。吃人家的花人家的,花夠了就踹。

有一次又交了一個男友,此男友也沒什麼高收入,但又想與此女子交往,就辦了一張信用卡讓女子刷卡(2萬額度的,不多)。卡刷夠了又就把男子給踹了。

這一次女子遇到了一個把錢當錢的,不斷登門討債。女子多次報警,警察來後一看是涉債糾紛,就不再深管。

女子後來乾脆把鎖也換了,連房東都沒給。

又過幾天,男子又上門討債。女子本沒打算開門,也是無常索命,天道該如此,開門了。

男子這次有些激動,說話不好聽,兩人就爭吵。

男子性起,抓起屋裡的凳子就砸女子,砸得面目全非而亡。

男子逃亡焦作,在焦作又犯案(盜竊?)被抓,才供出了在新鄉殺人的案子。

凡事留三分後路。。。

晓晓82527935
2019-03-08

我現在是奶奶,我兒子婚前談過一個女孩,由於在囯外,我忍不住去看過一次,給她和她的父母都帶了禮物,後來分手了(因為女方家裡想生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和女方姓,兒子死活不同意,我想得開,無所謂),分手後女孩找我兒子說:阿姨給我父母的禮物,過年時回囯都帶回去了,沒辦法還你,但阿姨給我的金項鍊和其它禮物,還給你吧,你給我購買的所有物品,都折成現金還給你。我兒子說:你也給我買過東西,那是心意,留個美好回憶吧,我媽給你的禮物,那是她喜歡你,與我沒關係。這是後來我聽說的,我覺得女孩做事有始有終,我兒子做的也很不錯。說遠了,女孩借人家兩萬元憑什麼不給人家?如果男方很富裕他也不會要的,當初不要是以為這個女孩還有希望(婚姻),現在人家要了,快點還人家留點自尊吧!

老衲已经尽力
2019-04-03

女朋友分手之後發生的事。我朋友(女性),有一天跟我說,前女友跟她借錢,家裡的事情(她們都在讀研,沒有畢業)。我朋友就跟我說了,因為她也沒有錢,我就轉了一萬給我朋友,沒讓她說是我給的,後來又給了5000塊。對於剛工作的人來說,這也不是小數目。一年了,還沒有還,也沒問過,知道不可能這麼快還的。不管是前任還是朋友,借錢這種事情就看值不值,當初你向男朋友借了錢,就應該還,你以為你是女的就可以不還?他不讓你還是因為他對你好,或者不差這些錢,但是你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來說要記得的。他現在跟你要,肯定是遇到了事情,即使沒有事,也應該還上。

金色阳光温暖
2019-06-09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哪怕即便是男女朋友,既然人家討要了,你當然得還了。

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我的前同事小王,年青時上談了一個女朋友,他很喜歡人家,女孩一直淡淡的,大概談了一年多時間,小王給她買了衣服,鞋子等七七八八的許多禮物,還多次請他吃飯,也花了不少錢,買生日禮物,買一輛自行車送她,她也都接受了。

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可是,卻一直禮物接受,也絲毫不曾關心男友。讓小王感覺不到溫暖!談論訂親也不迴應,讓他很鬱悶!後來發現,她還腳踏兩隻船,不,還交了好幾個男友,也是各各擊破。王八好當氣難忍耐,小王就咬牙提出了分手。禮物也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還了。

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

這個女人以後也不思悔改,一直這樣幹。直到碰上了釘子,被一個凶手坯子男的給殺了。那個男人口挪肚攢的幾千元,都給了這個女的,以為要結婚了,誰承想是個騙子,也去退親。這個女的退親同意,要錢卻沒有,還死鴨子嘴硬,氣的人生疼。結果就成了刀下客,慘案發生了。

和男朋友借過兩萬塊錢,分手時要還錢給他,他說不用還了。分手後一年多突然問我能不能還錢,應該還嗎?做人有底限,欠的錢必須還。當初不要,也許是想複合,複合不成,手頭緊了,就要了,你就給吧!

杨文彬1984
2019-03-01

17年有段時間週轉不開,當時身上的資金都投進一個項目上了,平時的開銷實在沒錢,畢竟要交際,做工程免不了要請客吃飯什麼的,沒法子,跟老婆拿了兩萬塊錢,說好是借,夫妻倆不用寫借條的,工程完成驗收決算後開始收賬,立馬把兩萬塊錢還給老婆,還多給了她一萬。老婆是勤儉持家的女人,她的錢不多,但關鍵時候她能支持我一把,那就是情分,男人掙錢養家是本分,老婆自己工資大多存著,作為男人,應該支持老婆,畢竟像我這樣的小包工頭常有周轉不開的情況,那時候老婆的壓箱底就能解決生活的暫時性困難了。前任的借款肯定要還,分了就幹吧利索脆,別拖泥帶水的。

叫我鑫哥就好
2019-02-26

個人認為還了省心,這種贈予後又要回來的,相信要不就是遇到困難了,要不就是……

講講我自己吧,跟女朋友大學處了三年,我比他上班早兩年,我每月的工資留下生活費,剩下的都打在一張卡里面,我們約定好,如果今後我們結婚了,這是我們房子的首付錢,如果我們分開了,到時候這卡里的錢我們一人一半,後面因為各種原因我們分開了,我也按照約定,卡里面給她剩下了差不多6萬塊錢。她問過,後悔跟她在一起嗎?我回答到,你把三年最好的青春都給了我,我有什麼好後悔的。我覺得這是我對她的一點補償吧,這三年因為工作陪伴她的時間太少了,因為家裡的原因,她跟我承受的壓力太大了,希望離開我後她能過得更好,但是我不希望聽到她和別人在一起的消息,我依然都是那麼愛她

回忆已情靡
2019-02-26

感謝誠邀

首先,我認為這兩萬塊是一定要還而且必須要還的。曾不知道何時拍拖約會花錢都成了男朋友的義務。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她跟她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半了,平時吃飯約會看電影旅遊送禮物都是男朋友給錢,他男朋友也不是特別富裕那種,單位體制內工作,供完房子以及拍拖所花的錢可能也所剩無幾,她還經常跟我們講,我男朋友又帶我去哪裡吃飯了,估計整個市區的東西都吃遍了,其實,我不反對拍拖的時候男生給錢,但是希望男生給大錢,在小錢方面可以自己給,而不是事事依賴男朋友,感覺有點把男朋友當提款機了,如果決定以後能走到婚姻的話又還好,就怕現在人家花了那麼多錢未來又會辜負別人,這樣就真的還不清了,所以覺得女生還是有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年末的時候,她男朋友跟她提了很多次關於結婚的事情,因為她男朋友已經30了,而我朋友才25,出來社會沒多久,可能還不是太想那麼早結婚,希望能走到最後吧,不要辜負別人心意。

但是另外一方面又覺得矛盾,我曾經問過男生,我說你介意在女朋友身上花好多錢嗎?他說不介意的,他說如果我真心喜歡這個女人我是願意給她花錢的,所以可能是我自己太獨立了吧,不想什麼花錢都是男朋友給,因為我覺得男生賺錢也不容易,特別是沒有家庭背景的男生,相互體諒。

但是,我覺得,為了一個女生的自尊和體面來講,如果真的分手了的話還是把這兩萬塊還了吧,不是應不應該還得問題,而且自己應該主動還給前男友,畢竟已經分手了,而且這兩萬塊不是前男朋友給你的,而是你問前男朋友借的,沒有必要藕斷絲連,而且不要讓曾經的男朋友看不起自己,跟他在一起就是為了錢一樣,要分手就體面的分手,關於錢還是說清楚的為好,而且男生之前不要你還這兩萬塊錢,突然問你能不能還這兩萬塊,我估計他估計是出了什麼事情急用這兩萬塊錢的,不然也不會開口叫你還這兩萬塊。

女生,一定要記住,要保持自身獨立性,不要把所有希望寄託在一個男生身上,你跟一個男生在一起,不是因為對方能為你花多少錢,而且因為你喜歡這個男生並願意跟這個男生在未來一起遮擋風雨,一起迎接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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