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車輛保險,希望能有法律人士解答?

車輛保險中強險和商險都有,比方車輛發生事故,車險有部分不予理賠規定,請問一下我能理解車輛保險就是保證車輛和第三者的賠付,和開車人員行為可以區分對待嗎?開車人的行為處犯法律有相關行政機關處罰,但是車險是商業盈利行為,保險公司為什麼規定司機一些行為不在賠付範圍?是否違反《合同法》或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1 個回答
大熊de日常
2019-07-18

您好,我是大熊,日常就是處理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我也是屬於保險行業從業者,這些東西多少我也接觸過,為了你這個問題我也給一些朋友打了個電話溝通了一下。下面是我的一些理解,希望可以給您參考。

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對司機的行為不設置免賠條款對麼?但是保險公司設置的這個免賠並沒有觸犯《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首先說一下您問題中提到的免賠都有什麼:

您好,我是大熊,日常就是處理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我也是屬於保險行業從業者,這些東西多少我也接觸過,為了你這個問題我也給一些朋友打了個電話溝通了一下。下面是我的一些理解,希望可以給您參考。

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對司機的行為不設置免賠條款對麼?但是保險公司設置的這個免賠並沒有觸犯《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首先說一下您問題中提到的免賠都有什麼:

被保險機動車輛因下列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按照車險條款約定,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查封、政府徵用;

(三)核反應、核汙染、核輻射;

(四)受害人與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惡意串通;

(五)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受害人故意導致事故發生的。

發生意外事故時,保險車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
(二)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
(三)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徵用、沒收,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
(四)牽引其他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或被該類車輛牽引;
(五)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未依法取得駕駛證、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學習駕駛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
(四)實習期內駕駛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或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五)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六)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的;
(七)利用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活動;
(八)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九)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保險車輛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您好,我是大熊,日常就是處理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我也是屬於保險行業從業者,這些東西多少我也接觸過,為了你這個問題我也給一些朋友打了個電話溝通了一下。下面是我的一些理解,希望可以給您參考。

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對司機的行為不設置免賠條款對麼?但是保險公司設置的這個免賠並沒有觸犯《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首先說一下您問題中提到的免賠都有什麼:

被保險機動車輛因下列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按照車險條款約定,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查封、政府徵用;

(三)核反應、核汙染、核輻射;

(四)受害人與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惡意串通;

(五)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受害人故意導致事故發生的。

發生意外事故時,保險車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
(二)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
(三)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徵用、沒收,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
(四)牽引其他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或被該類車輛牽引;
(五)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未依法取得駕駛證、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學習駕駛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
(四)實習期內駕駛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或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五)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六)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的;
(七)利用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活動;
(八)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九)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保險車輛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上邊加粗的就是主要針對駕駛員這邊設置的免賠條例,這九項沒有一條是駕駛員可以上路的,只要開車上路就是違法,並且具有很大的危險會造成車輛及無關人員受到損害,按照行為邏輯來說,明知故犯,就是對後果的不在乎以及不看重,有一定故意的潛意識,每一位合格的駕駛人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責任承擔義務,保險公司的作用是為了風險發生時有一定的保障,前提是這個風險是意外。

保險公司是個盈利組織,保險就是一場對賭,保險賭咱們不出事,咱們出事了有保險,當駕駛人違背了規定的時候,就像是博弈中,你私自改變了遊戲的規則,加大了對方輸的概率,保險怎麼可能容忍這種不公平的事發生?並且,保險免賠條例在制定的時候都是經過多方論證的,是符合《保險法》的,而《保險法》的制定是經過多方論證才可以立法的,立法有多難我相信不用我再詳細解釋吧。

保險是一個風險規避的東西,保險公司自己也會規避風險。汽車保險不同於壽險,很多東西都是經過立法論證的,沒那麼多的不公平,合法上路,也可以保證你不會被免賠條例所困擾。其實保險還有很多免賠條款,但是那些免賠條款可以通過購買不同的車險來解決,或者也可以多關注我,我會用自己的經驗來幫你順利獲得賠償。

我是大熊,如果有任何汽車事故或者保險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私信,我會用我的經驗幫你解決問題。

您好,我是大熊,日常就是處理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我也是屬於保險行業從業者,這些東西多少我也接觸過,為了你這個問題我也給一些朋友打了個電話溝通了一下。下面是我的一些理解,希望可以給您參考。

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對司機的行為不設置免賠條款對麼?但是保險公司設置的這個免賠並沒有觸犯《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首先說一下您問題中提到的免賠都有什麼:

被保險機動車輛因下列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按照車險條款約定,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查封、政府徵用;

(三)核反應、核汙染、核輻射;

(四)受害人與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惡意串通;

(五)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受害人故意導致事故發生的。

發生意外事故時,保險車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除非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
(二)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
(三)保險車輛在競賽、檢測、修理、養護,被扣押、徵用、沒收,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
(四)牽引其他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或被該類車輛牽引;
(五)保險車輛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十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
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未依法取得駕駛證、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學習駕駛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
(四)實習期內駕駛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或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五)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六)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的;
(七)利用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活動;
(八)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九)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保險車輛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上邊加粗的就是主要針對駕駛員這邊設置的免賠條例,這九項沒有一條是駕駛員可以上路的,只要開車上路就是違法,並且具有很大的危險會造成車輛及無關人員受到損害,按照行為邏輯來說,明知故犯,就是對後果的不在乎以及不看重,有一定故意的潛意識,每一位合格的駕駛人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責任承擔義務,保險公司的作用是為了風險發生時有一定的保障,前提是這個風險是意外。

保險公司是個盈利組織,保險就是一場對賭,保險賭咱們不出事,咱們出事了有保險,當駕駛人違背了規定的時候,就像是博弈中,你私自改變了遊戲的規則,加大了對方輸的概率,保險怎麼可能容忍這種不公平的事發生?並且,保險免賠條例在制定的時候都是經過多方論證的,是符合《保險法》的,而《保險法》的制定是經過多方論證才可以立法的,立法有多難我相信不用我再詳細解釋吧。

保險是一個風險規避的東西,保險公司自己也會規避風險。汽車保險不同於壽險,很多東西都是經過立法論證的,沒那麼多的不公平,合法上路,也可以保證你不會被免賠條例所困擾。其實保險還有很多免賠條款,但是那些免賠條款可以通過購買不同的車險來解決,或者也可以多關注我,我會用自己的經驗來幫你順利獲得賠償。

我是大熊,如果有任何汽車事故或者保險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私信,我會用我的經驗幫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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