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眾向李彥宏潑水的人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潑個水還要承擔責任?這要看有沒有對當事人造成人身傷害,頂多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或者治安拘留。說實話李彥宏團隊對搜索引擎做出不小貢獻的,鑑於企業的本身就是盈利為目的,只是做的有些真的不當,也不能光想掙錢,而忘記自己所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那樣企業也很難長遠。
一、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向李彥宏潑水的人除了民事方面的侵權外,潑水者構不成犯罪罪,但是潑水的人更有可能會根據治安處罰法被行政拘留。這主要看當地警方如何掌握法律的實施了。
二、從社會層面來,一個名人應該有更大的包容性,所謂“名人無隱私”潑水的人大約可能是通過這種方式引起注意來表達對李的不滿,對此大家可以看一下《魏則西莆田系醫院就醫後死亡》魏就是通過百度找到的這家醫院,
三、更可恨的是百度搜索搞竟價排名,不對廣告內容認真審核,誰給錢多就讓誰排名告靠前,一個公眾企業,不講社會公德只是唯利是圖,百度也被政府相關部處罰過。所以百度的現實的整體形式越來越受到民眾的反感。
沒什麼責任,當事人說了我和你開玩笑呢!李彥宏要是真的有胸襟,有肚量,有眼光他就應該感謝這個人,這個小夥也沒幹啥,就是潑了點水,就是讓他清醒清醒,別到處嘚瑟了,看看自己的企業成啥了,打開百度什麼都有,只要給錢啥都能上,有的就是騙子,騙我們的信息,一不小心就被套路,有的就更慘了,被騙了不少錢。李彥宏就是一個騙子,說實在的就應該把他抓起來,相比他給網民帶來的傷害,給他潑點水根本不算啥,沒什麼意思,就是叫他清醒清醒。
我一個賣佛牌的,怎麼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了。(黑人問號臉)
古有紅顏禍水,今有宏顏禍水。
從法律角度講,談不上犯罪,但是犯法,處罰依據肯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
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而在今天朝陽區警方官方發
布通告,潑水者程某已經被行政拘留5日。
值得玩味的是李彥宏和潑水者程某都是山西老鄉,至於什麼原因現在恐怕只有程某知道。
從程某的微博發現,這場事件是蓄謀已久了,從老家買票,到網購發佈會門票,都在微博現場直播。
李彥宏被潑水,直接點燃網民對於百度厭惡之心,大多名人受到這般“待遇”,網民都會譴責潑肇事者,而這次網民卻是一遍倒向潑水者,罵起了李彥宏,百度方面的確要思考下了,為何當年網民心中熊掌,現在已經變成這般被網友討厭。一個企業當然可以賺錢,但不能毫無下限去賺錢。
最多就是擾亂治安,就是一般的治安處罰,但是如果當事人不追究,一般也就教育教育不處罰。沒什麼大問題。沒有對當事人造成身體傷害,也不會構成故意傷害,所以最多就是治安處罰,發點錢,在重點就是行政拘留幾天。一般都不會。
應該成為英雄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潑水男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哪項條款,圖片已發,大家討論。
傳說從前有一個無惡不作的魔王霸佔了美麗富饒的西雙版納,並搶來七位美麗的姑娘做他的妻子。姑娘們滿懷仇恨,合計著如何殺死魔王。一天夜裡,年紀最小的姑娘儂香用最好的酒肉,把魔王灌得酩酊大醉,使他吐露自己致命的弱點。原來這個天不怕,地不怕的魔王,就怕用他的頭髮勒住自己的脖子,機警的小姑娘小心翼翼地拔下魔王一根紅頭髮,勒住他的脖子。果然,魔王的頭就掉了下來,變成一團火球,滾到哪裡,邪火就蔓延到哪裡。竹樓被燒燬,莊稼被燒焦。為了撲滅邪火,小姑娘揪住了魔王的頭,其他六位姑娘輪流不停地向上面潑水,終於在傣歷的六月把邪火撲滅了。鄉親們開始了安居樂業的生活。從此,便有了逢年潑水的習俗
應該給個錦旗!讓某些人冷靜冷靜,任何人說話做事必須有底線!
李彥宏先生帥——無可厚非
李彥宏先生牛——毋容置疑
李彥宏先生拽——天地共鑑
李彥宏先生的創意團隊真不敢恭維!澆瓶水還帶著個工作牌?這也太假了吧?
應該讓你們百度的那個“工作牌”輪個大錘直接奔你的腦殼~~咔!錘子應聲斷成二截…
李彥宏大兄微微一笑,再扭一扭脖子,冷冷的憋出一句廣告語:
【錘不死的百度 搜不敗的度娘】
這樣才方顯你李彥宏大兄的男兒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