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男方後來車禍身亡,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

離婚後二人仍在一起同居並且生了二胎。
10 個回答
东友律师事务所
2019-07-09

再討論“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之前必須先說一點,男女雙方自願離婚,那麼在雙方領取離婚證的時候起,兩人不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而雙方仍在一起同居並且生了二胎的行為只能算作是同居行為,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事實上,自1994年2月起我國在一般情況下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所以女方不屬於男方的配偶,不能以配偶身份得到賠償。

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而男方車禍去世所得的賠償既不屬於男方的遺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一般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確定賠償權利人從而進行分配,應當指出的是,但是由於其本身並不屬於遺產,所以不能完全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平均分配,在實務中應當注意到:死亡賠償金作為損害賠償的一種,應遵循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即有損害才有賠償,誰受到損害誰就應當獲得賠償,誰受到損害越大誰得到的賠償就越多。

再討論“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之前必須先說一點,男女雙方自願離婚,那麼在雙方領取離婚證的時候起,兩人不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而雙方仍在一起同居並且生了二胎的行為只能算作是同居行為,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事實上,自1994年2月起我國在一般情況下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所以女方不屬於男方的配偶,不能以配偶身份得到賠償。

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而男方車禍去世所得的賠償既不屬於男方的遺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一般按照《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確定賠償權利人從而進行分配,應當指出的是,但是由於其本身並不屬於遺產,所以不能完全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平均分配,在實務中應當注意到:死亡賠償金作為損害賠償的一種,應遵循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即有損害才有賠償,誰受到損害誰就應當獲得賠償,誰受到損害越大誰得到的賠償就越多。

法海一粟
2019-03-27

法海一粟認為,本案車禍所得賠償款可以參照繼承法的規定,在男方法定繼承人之間予以分割。

1、男方的法定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男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子女——本案中應當有兩個子女;父母——題目中沒有提到但可能父母還在。這裡沒有配偶。因為他們已經離婚,儘管離婚後還生活在一起,但是,由於他們沒有領取結婚證,因此,他們只是同居關係。同居期間,前妻雖然為男方又生育了二胎,但是,前妻不能獲得配偶的身份。所以,假如男方沒有父母的話,那麼,他的全部遺產都由其子女繼承。與此同時,因車禍所得賠償款也應當歸男方的一雙兒女享有。

2、男方子女所得車禍賠償款由誰保管。如果男方的一雙子女都沒有成年,則該賠償款則由男方的前妻保管。因為,前妻雖然與男方離婚,但是,男方去世後,前妻則是一雙子女的唯一的法定的監護人。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財產由其監護人保管。因此,本案中,男方一雙子女所得的車禍賠償款,應當由其前妻負責保管。

3、前妻是否有權分得部分賠償款。法海一粟的觀點是:不能。因為,前妻與男方已經離婚,在法律上,其不屬於賠償權利人,不能以原告的身份主張權利。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老徐说事999
2019-07-31

一胎子女享受繼承權,這是無可非議的。

二人雖然已離婚,但事實上仍處於同居狀態,

屬於事實婚姻。且在同居期間,生了老二,

退一步說,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所以說,二胎和老大一樣,享有一樣的繼承權。


在正常的司法實踐中,針對上述情況,

賠償款保管一般有二種情況,

一,男方父母健在,除該得的份額以外,

孩子繼承的賠償款由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其前妻共同監管,

爺爺奶奶已過世的,可由孩子伯伯叔叔姑姑與其前妻共同監管,

二,由政府或委託有關部門機構對孩子繼承的賠償款實行監管。

由其前妻單獨保管的可能性極高。

一胎子女享受繼承權,這是無可非議的。

二人雖然已離婚,但事實上仍處於同居狀態,

屬於事實婚姻。且在同居期間,生了老二,

退一步說,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所以說,二胎和老大一樣,享有一樣的繼承權。


在正常的司法實踐中,針對上述情況,

賠償款保管一般有二種情況,

一,男方父母健在,除該得的份額以外,

孩子繼承的賠償款由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其前妻共同監管,

爺爺奶奶已過世的,可由孩子伯伯叔叔姑姑與其前妻共同監管,

二,由政府或委託有關部門機構對孩子繼承的賠償款實行監管。

由其前妻單獨保管的可能性極高。


反正說那麼多,錢還是前妻管理,

前妻花錢你們還監視嗎?

繞來繞去累不累啊,孩子繼承了遺產,

孩子的母親保管,孩子誰照顧,

母親照顧當然要花錢了。你還能管的住。


即使前妻和男人已經離婚,

但他們有共同的孩子,

前妻為了孩子,也不會拿賠償款去自己花的吧,

所以作為外人,我們就不要操這個閒心了,

具體的分配方法,看雙方當事人如何抉擇了。

一胎子女享受繼承權,這是無可非議的。

二人雖然已離婚,但事實上仍處於同居狀態,

屬於事實婚姻。且在同居期間,生了老二,

退一步說,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所以說,二胎和老大一樣,享有一樣的繼承權。


在正常的司法實踐中,針對上述情況,

賠償款保管一般有二種情況,

一,男方父母健在,除該得的份額以外,

孩子繼承的賠償款由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其前妻共同監管,

爺爺奶奶已過世的,可由孩子伯伯叔叔姑姑與其前妻共同監管,

二,由政府或委託有關部門機構對孩子繼承的賠償款實行監管。

由其前妻單獨保管的可能性極高。


反正說那麼多,錢還是前妻管理,

前妻花錢你們還監視嗎?

繞來繞去累不累啊,孩子繼承了遺產,

孩子的母親保管,孩子誰照顧,

母親照顧當然要花錢了。你還能管的住。


即使前妻和男人已經離婚,

但他們有共同的孩子,

前妻為了孩子,也不會拿賠償款去自己花的吧,

所以作為外人,我們就不要操這個閒心了,

具體的分配方法,看雙方當事人如何抉擇了。

言劝
2019-12-02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男方後來車禍身亡,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回答此問題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男方後來車禍身亡,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回答此問題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

首先,言勸給題主普及一下我國的《繼承法》。《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還指出“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男方後來車禍身亡,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回答此問題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

首先,言勸給題主普及一下我國的《繼承法》。《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還指出“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根據題主描述的實際情況,你前夫車禍身亡後的賠償金的合法繼承人,應該是他的兩個孩子(包括離婚後同居生的另一個孩子,叫非婚生子女),當然也是你的孩子,還有他的父母。前夫身亡的賠償金與你沒有半點關係,因為你們已經離婚,就是在一起同居,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是不被認可的。另外,你前夫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不能繼承。因為法律規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不承擔撫養費,男方後來車禍身亡,車禍所得的賠償如何分割?”回答此問題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

首先,言勸給題主普及一下我國的《繼承法》。《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還指出“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根據題主描述的實際情況,你前夫車禍身亡後的賠償金的合法繼承人,應該是他的兩個孩子(包括離婚後同居生的另一個孩子,叫非婚生子女),當然也是你的孩子,還有他的父母。前夫身亡的賠償金與你沒有半點關係,因為你們已經離婚,就是在一起同居,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是不被認可的。另外,你前夫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不能繼承。因為法律規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根據這個規定你家的兩個孩子和前夫的父母,享受前夫身亡的賠償金是均等的,但也可以與前夫父母協商適當向兩個孩子傾斜。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這條規定與此問題無關,你的前夫發生車禍是他不可預測的,也就不可能立有遺囑。但是作為每個公民也都要熟知這條規定。(圖片來自網絡)

益仟律师
2019-12-07

首先肯定一點:“前妻”肯定沒有繼承權,無權要求分配死亡賠償金那些錢。他死後的錢可以由他的孩子和父母繼承分配,並且三人的繼承順位是一樣的。

法律邏輯是這樣的:

1.國家從1992年起,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說是否存在婚姻關係只看證。翻譯一下就是,即使你們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沒領證,那一輩子就是同居關係,不是彼此的配偶。即婚姻關係必須是法定的。所以他們現在既然是離婚狀態,這錢,女方肯定是無權繼承的。

2.父子關係不是法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所以即使同居生子,孩子也是親生的孩子,屬於法律上的“子女”範疇,是有權利享有繼承權的。

3.父母就更不用說了,繼承法規定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三個:“配偶,子女,父母”。在這個事情裡面是沒有配偶的,所以錢直接由其它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分配就行了。

補充一點:

如果配偶是合法的,那在繼承之前,要首先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即要首先把這錢除以二,因為這一半是屬於妻子的,法律基礎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二分之一,再由妻子,孩子,父母分配。所以,如果妻子還在的話,最終這錢,妻子可以分八分之五,其它人各分八分之一。

而在這事上,簡單估算就是孩子和父母各分三分之一。但是吧,在法律實務中,法官也會酌情考慮繼承人的年齡,實際需求,作出更合理的分配的。


首先肯定一點:“前妻”肯定沒有繼承權,無權要求分配死亡賠償金那些錢。他死後的錢可以由他的孩子和父母繼承分配,並且三人的繼承順位是一樣的。

法律邏輯是這樣的:

1.國家從1992年起,就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說是否存在婚姻關係只看證。翻譯一下就是,即使你們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沒領證,那一輩子就是同居關係,不是彼此的配偶。即婚姻關係必須是法定的。所以他們現在既然是離婚狀態,這錢,女方肯定是無權繼承的。

2.父子關係不是法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所以即使同居生子,孩子也是親生的孩子,屬於法律上的“子女”範疇,是有權利享有繼承權的。

3.父母就更不用說了,繼承法規定了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三個:“配偶,子女,父母”。在這個事情裡面是沒有配偶的,所以錢直接由其它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分配就行了。

補充一點:

如果配偶是合法的,那在繼承之前,要首先劃分夫妻共同財產,即要首先把這錢除以二,因為這一半是屬於妻子的,法律基礎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二分之一,再由妻子,孩子,父母分配。所以,如果妻子還在的話,最終這錢,妻子可以分八分之五,其它人各分八分之一。

而在這事上,簡單估算就是孩子和父母各分三分之一。但是吧,在法律實務中,法官也會酌情考慮繼承人的年齡,實際需求,作出更合理的分配的。


泰山木32140178
2019-11-07

男女兩人已協議解除婚姻關係,現屬非法同居,也不屬什麼事實婚姻。第一個孩子離婚前生是婚生子女,第二個孩子離婚後生屬非婚生子女。車禍賠償金扣除搶救喪葬等費用,剩餘賠償金作為對死者未來可期待收入的補償,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可以參照《繼承法》分割遺產的原則加以合理分配。按此標準,男方父母(如果在世)、兩個孩子均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應平均分配補償金,兩個孩子根據年齡等情況其補償金也可高於其爺爺奶奶,前妻肯定不在賠償金分配者之內。

離婚後第一個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第二個孩子屬非法同居而生,其父死亡後,撫養權自然落在女方。現在還要落實第一個孩子的年齡是否成年,今後的撫養監護權歸誰。已達成年的子女發至他們本人,未成年孩子的補償金則歸撫養監護人保管,或經協商由第三方代管。

女方離婚後未出撫養費的問題在同居期間沒有追究價值。

飞鱼无缺
2019-06-28

法律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已經離婚了,那麼在法律上就沒有繼承權,有繼承權的就是父母和子女。但是男方的賠償金就真的跟女方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嗎?

大家想一想,如果我們是法官,有一天,我們收到了一紙訴狀,訴狀的內容是要求將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我們會派女方勝訴嗎?一定會,因為根據法律,父母是孩子天然的監護人,既然是監護人,那麼他能支配孩子的財產嗎?當然可以。有人可能會說孩子的母親怎麼能這樣?難道我們自己的父母就不是這樣嗎?想想我們自己小時候的壓歲錢好了,父母基本上都說長大以後給我們,長大以後給過嗎?

這樣男方的賠償金就變相的到了女方的手裡。

古草9
2019-11-07

這個案例在法律上是清楚的:死者的父母,兩個子女有繼承權,女主已離婚沒有繼承權。

後續有一個大問題:孩子的撫養權!法律上女主優先擁有撫養權(假如兩個子女未成年),所以考慮經濟能力,兩個孩子分到的遺產會多於父母,遺產由女主代管。現實中也存在女主放棄撫養權,而前公婆願意承擔撫養義務。遺產應該由前公婆代管。

但是多數人沒想過的一個問題:他們為什麼離婚?離婚了還生孩子?告訴你們吧,最大的可能是因為計劃生育。男方有公職,不能生二胎,但女方自由職業或無業,可以生二胎,最多罰點錢而已。如果是這一情況,死者父母可能會放棄繼承權,遺產全部留給娘仨,甚至會出錢扶助娘仨。當然另外的可能性也存在,如果諸位腦洞足夠大,就慢慢想吧!

所以這事很簡單,也很複雜!最終到底怎麼分遺產,只有題主知道,別人只是奢談一下情、理、法而已!

巾帼球迷武汉杨老师A
2019-02-19

離婚的夫妻,在任何一方死後的財產與離婚的前夫前妻無關,因他們夫妻關係己解除:

一,我國婚姻法規定,妻子,父母,子女是財產第一順序繼承人,而離婚了女方只能算前妻,繼承權己消失,不可以繼承前夫的任何財產,除非有約定,和遺囑方可:

二,本案中男女雙方自願離婚,而且女方不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死亡賠償更與女方無任何瓜葛:

三,車禍賠償金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男方父母及子女分割賠償金,除非死者在死前留有遺囑除外:

四,按照我們法律尊老愛幼的法律原則,如孩子未滿十八週歲,賠償金內應劃出到十八週歲的生活費,教育費增加孩子分割賠償金比重:

五,如男方有房產,男方父母有權和孫輩分割兒子房產,有遺囑除外:

六,前夫死後,前妻有權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權代管孩子的撫養費及房產,只是代管,無權佔有,孩子在滿了十八週歲,孩子有權要回剩餘錢財及房屋所有權:

根據以上法律論述,離婚的前妻是沒有分割前夫車禍賠償金及房產的權力!

榨汁小二郎
2019-03-27

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自離婚之日起婚姻關係宣告解除。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人應該是在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自願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手續。

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自離婚之日起婚姻關係宣告解除。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人應該是在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自願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手續。

但要注意,婚姻關係的締結和解除僅涉及到男女雙方之間的人身關係,不對子女產生影響。也就是說,離婚以後男女雙方與子女的關係不發生變化,不管孩子歸誰撫養,父母都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人離婚後仍在一起同居並且生了二胎,此時雖然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但是你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和法定監護人。

依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自離婚之日起婚姻關係宣告解除。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人應該是在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自願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手續。

但要注意,婚姻關係的締結和解除僅涉及到男女雙方之間的人身關係,不對子女產生影響。也就是說,離婚以後男女雙方與子女的關係不發生變化,不管孩子歸誰撫養,父母都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根據你的描述,你們二人離婚後仍在一起同居並且生了二胎,此時雖然你們已經不是夫妻但是你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和法定監護人。

男方車禍死亡以後所得的賠償在法律上叫做死亡賠償金。按照法理,死亡賠償金不屬於死者生前所取得的合法財產。而是死者死亡之後,賠償給死者近親屬的財產,不屬於遺產。如果,男方父母健在的話,賠償應該有男方父母和你的兩個孩子平均分配。如果男方父母已去世,則有你的兩個孩子繼承。此時需要注意男方去世後,在法律上你是兩個孩子的唯一的法定監護人。由於孩子尚未成年,上述賠償金應該有你替他們代為保管。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