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為何愈演愈烈?危機公關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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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与乡愁
2019-04-25

           生死門: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利之星”

       13日下午與王倩談判後,“利之星”總經理劉元婷覺得自己很倒黴,作為維權人的反襯人物和事件中的反派角色,“十八分鐘錄音”出現在網上和電視上後,王倩得到多少讚譽,那她就得到多少臭罵,而且還是雙倍的。

       這臭罵的加持,是因為全國所有的汽車經銷4S店,不會去讚揚揭開亂收費黑蓋的奔馳女車主,但同樣會用惡毒的語言咒罵“利之星”老總劉元婷。

       而奔馳的4S店和奔馳總部所有人,更是狠不得把她抓起來摁倒在毛坯房地板上來回摩擦。

       聽說那幾天裡,西安“利之星”裡就有員工想偷偷到她辦公室,給桌上的茶杯裡放洩藥。

       劉元婷冤嗎?

       不冤!

       因為從始至終,劉元婷就一直在處理此事,也是說身為老總的她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從換車、換髮動機加二十萬元現金補償、到最後只換髮動機的處理方案,都是劉元婷的決定,當然中間她肯定會諮詢公司裡的法律顧問,通常稱為法務的律師。

       因為作為一個汽車銷售4S店,替換一輛價值六十萬左左的中檔轎車,或者更換髮動機加二十萬元的補償,絕對算是公司的重大決策,這不可能是銷售主管或售後主管能決定的事情。

        現在我們回到當時的情景,3月22日王倩到店裡付清所有款項,想提車,但對方告知要售前檢測即PDI,等五天才能提車。

       後來發生的事情證明,從這一環節到3月27日,“利之星”五天裡並沒有進行PDI,如果進行了PDI必然發現漏機油現象,因為眾所周知,漏出的機油痕跡會非常明顯且不會滅失,發現問題的檢查人員僅需添加足機油,那麼車子不會僅僅開到大門口就漏機油報警,至少也要開上千公里才會出現。

       所以27日交車的時候,雙方對發動機漏油情況應該都不知情。

       這也否決了流傳的另一個版本:該白色奔馳車是問題車(內部拍買車)或翻新車,已上報折價過,等了好幾個月才遇到一個傻白甜的女車主後想多撈一把,沒有想到遇見的是一個刺頭,一個二錘子!

       和解後,奔馳讓王倩對外聲明中,就提到該車不是翻新車,就是針對此類的傳言。

       而第一次拖延五天交車,又沒有PDI,不過是“利之星”刁難消費者的傲慢習慣使然。

       27日,王倩接車後,在“利之星”裡還拍了幾張與車子的合影,並給朋友發了幾張圖片,開出後發現機油故障報警,她主動聯繫銷售工作人員告之,買過車的人都知道,車主與4S店聯繫,就是找當初接待的銷售人員,而不是售後技術人員。

        銷售人員一聽,想當然說道,“機油少了,那是蒸發了!你先回去,明天過來補加就行。”

        換我,也是這樣想的。

        王倩把車開回家,單程也就十公里,加上去車管所上牌,到第二天開回4S店,總里程也就是三十公里左右,期間她不可能有損毀發動機的動機和想法,因為後面她的維權訴求中,不過就是想要一部好車而已。

        28日,售後技術人員在不長時間裡就發現漏油原因,並告訴女車主說發動機被頂出一個洞,這說明損壞處很明顯。

       第一次雙方交涉,兩方對換車無異議,說明“利之星”現場人員發現,漏油損毀處是舊痕,是發生在生產、運輸、庫存這三個環節裡,內部管理確存在大漏洞。當然,這屬於嚴重質量問題,這時他們也意識到不換車是有點說不過去。

       又回到上面提起過的,換車是重大決策,不是部門主管能定的,所以總經理劉元婷最早28日晚,最遲29日應該知道此事。但劉元婷可能覺得上過牌的車換車是麻煩事,所以第二方案換髮動機加補償二十萬就是止損,表明該單生意不再掙錢,但也不會賠錢,而到第三方案不補償現金僅換髮動機,就是又想掙錢了。

       因為更換有質量問題的發動機,廠家方不僅免費提供替換的發動機,還有補償的換裝費。

       所以劉元婷被業內人員罵“太貪”,這並不冤!

       而且王倩在與“利之星”工作人員(含主管)的交涉中,這些工作人員肯定告訴過她,拿事的是老闆劉元婷,當然沒有老闆同意也不能告訴老闆的手機號。

       所以才有13日雙方第一次見面,王倩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找你找了二十天”。

       而劉元婷的回答卻出乎所有人意料:“今天見到了,就是好的開始。”這居高臨下的味道異常濃郁。

       這裡稍微提一下市場監管局,也就是我們熟稱的工商局。9日,“女車主引擎蓋上哭訴維權”中確實提過打12315也沒有人管,這裡有點偏激了,這麼大的動作,也不可能一、兩天就能處理好,更不可能當天就能處理好。

       11日,工商接到“訴轉案”後,這是第一次輿論來臨的應激反應,封存車輛前可能並沒有仔細查看損壞處,否則用常識就能初步判斷損壞程度和原因,從而不會損失掉三方坐在一起溝通的話語權,造成17日後的被動局面。畢竟官方訴求是儘快退車退款,而不是奔馳單方要求的“售前沒問題換車”方案。

       不過奔馳確實夠奇葩的,車子沒有問題你換什麼車啊?

        奔馳有病嗎?看到旁邊寶馬幸災樂禍的樣子,讓人確信,奔馳真有病!

       上面的邏輯推理,只是梳理西安奔馳車維權事件發生的緣由,以普通人的眼光,來看待“利之星”在西安一貫的店大欺客原因,就是在於“利之星”高管只顧追求企業最大利潤,忽略了社會責任和消費者權益,不作死就不會死!除了給自己帶來損失,也給西安城市形象抹黑,任何指責他們都不為過。

        遭受無妄之災的,還有“利之星”的工作人員,他們中許多人也和王倩一樣,屬“西飄一族”,在王倩維權訴求過程中,大多數人也同情王倩的不幸遭遇。

        超過兩億點擊量的“奔馳女車主引擎蓋上哭訴維權”的視頻中,有一個細節相信許多網友也看到:女車主哭訴時,有一男工作人員主動上前,給她遞上擦眼淚的紙巾。

       18日晚,陝電視臺2套《都市快報》播出幾百名奔馳車主17日到“利之星”討要金融服務費,最後有一個鏡頭是許多壯漢圍在一名“利之星”女工作人員周圍,這位女工作人員雙手放在腹部,稍微彎腰,面帶微笑,態度和藹,不停地說道,“大家先登記,什麼時候退錢我們也在等政府的通知。”

        我確信,此刻這小姑娘心裡正在默默地流淚,因為連我們都知道,她們馬上就會失去這份工作。

        小姑娘,祈望你今後再不要遇見像劉元婷這樣的老闆,而且儘可能遠離奔馳這個大糞坑!

快乐每一天90103756
2019-04-25

收費不開發票算偷稅漏稅嗎

金融服務費有沒有經過物價部門核定批准?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有沒有開具發票?資金究竟是進了公司賬戶還是私人賬戶?任何藉口利息低就可以收取金融服務費都是站不住腳的,利息你可以根據法定標準收取,汽車金融公司制定的利息標準高低是汽車金融公司的事情。4S有什麼理由說汽車金融公司貸款利率低就收取服務費?如果是汽車金融公司委託收取,請拿出委託書,拿不出委託書,4S就涉嫌非法收費,拿出委託書,誰委託4S收取誰違法。4S一個頭兩個大,拿不拿得出都難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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