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溺亡女童之死:拾荒照顧她的奶奶患癌後,父親爺爺將她推下河,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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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涧那眼清泉
2019-08-11

楊某璇身患殘疾,為醫治、照料楊某璇其家庭確需比普通家庭付出更多,這個家庭遭遇值得同情,但卻不是殺害楊某旋的藉口。

我們看看時間線,首先,女童的父母離婚以後,他爸爸只帶了幾個月,就把她交給奶奶撫養,中間有6年之久,女童父親在有穩定工作的前提下只給了1萬元,沒盡到其它撫養照顧的義務。

其次在女童奶奶患癌以後擔心自己照顧不了她,把楊某璇交給她父親,女童父親立馬像甩包袱一樣讓女童爺爺撫養,女童爺爺不願意並提議溺死楊某璇,真正為女童傷心的只有撫養她長大的奶奶。

虎毒不食子,楊某璇的爸爸和爺爺卻親手殺了她,所以他們被判刑罪有應得,當然楊某璇的媽也不負責任,離婚了就完全不全不顧了。

我們希望社會能加大對這些特殊家庭的照顧,減輕他們的壓力,更好的保護這些特殊兒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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