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就業,組織實施好睏難群體就業工作,發揮好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和服務基層的雙重作用,根據《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呼人社辦發〔2018〕271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就業困難人員公開招募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40人。現將具體事宜公佈如下:

一、 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 公平 競爭 擇優”的原則。

2、堅持統一組織、統一面試、統一錄用的原則開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對象

1、城鎮登記“4050”失業人員(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

2、持有《殘疾證》並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城鎮殘疾人;

3、經申報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女滿35週歲、男滿45週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5、在城鎮規劃區內,完全喪失土地且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的失地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女滿35週歲、男滿45週歲,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失業人員;

7、具有我市戶籍,畢業3年以上仍未就業的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和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為:回民區老年綜合養護院服務崗位30人,社區服務崗位10人。

四、崗位待遇

1、崗位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760元)

2、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由回民區就業服務中心統一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

3、公益性崗位最高上崗年限為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至退休時間。

五、招聘程序

2、報名方式及地點: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本人所在轄區街道(鎮)勞動保障所登記報名。

3、監督舉報電話:

0471—3821083

回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附:回民區各轄區街道(鎮)勞動保障所地址及聯繫方式

回民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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