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10 個回答
轩逸箐风铃
2019-01-31

小偷這個詞,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可以瞬間讓人咬牙切齒的存在,因為他的行為可能會瞬間讓你失去你最重要的東西,讓你傷心和難過,所以小偷不被待見和可憐也是人的正常心理,尤其是闖入他人家中進行偷竊的盜賊。但是如果小偷闖入他人家中,結果被那人家中的狗咬傷或者咬死,又該怎麼處理呢?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近日,又看到了一個比較有趣的案例分析,講的是王某養了4條狗,他家的狗平時都是被放在院子裡,不讓出去,王某養狗一是用來看家,二則是因為個人喜好。結果大膽的小偷張某卻在夜裡翻到王某家中,想要進行偷竊,結果被這四條狗給圍住了,小偷趕緊拿起旁邊的棍子,把一條狗給打死了,緊接著小偷張某就被剩下的三條狗給咬死了,所以說誰該來賠償這個問題就出來了。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看完這個事兒,相信很多人會說這個小偷非法入宅,還想要進行偷竊,死有餘辜不用賠償,而且他打死了別人的狗所以自己的家屬應該對王某進行賠償,也有人認為小偷固然可恨但還不至於死,所以這家民宅的主人王某應該予以賠償。但事情可沒有這麼簡單,我們還需要認真分析。

首先從理性角度看,小偷張某非法入宅已經屬於違法行為,更何況他是想要進行偷竊。還有就是他用棍子打死了一條狗,從而激怒其他的狗,所以才會被其他的狗咬死,所以小偷的行為也是自作自受。因為偷竊和非法入宅的行為是他自己選擇的,不是別人強迫的,所以才有了後面一系列的事情,而且在這一點上民宅主人王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為他小偷非法闖入家中進行偷竊,還有一條狗被打死,所以他絕對不應該賠償。但是我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小偷的行為雖然違法,但罪不至死,因此即使作為受害者的王某也沒有權利去剝奪他的生命,所以這還要看當時狗把小偷咬死時,王某有沒有在場以及有沒有進行制止和慫恿,從而才能決定王某該不該賠償。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接著從感性的立場來看,小偷自己做了錯事,屬於錯的那方,如果家屬覺得自己家裡人的人死了就覺得自己有理那也不切合實際,因為法律不會認為人死的一方才是有理的一方,而是根據事實說話,所以小偷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想要賠償不僅是不道德行為,更是違法行為。不過小偷雖然不對,但也是一條生命,所以如果讓法律對他進行教育和制裁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所以如果王某放任或者慫勇自己家的狗把小偷咬死,不僅是殘忍和不道德的行為,還是一種犯罪的行為。

最後想說的是,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你自己,你的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同時也提醒大家多學習法律知識,用正規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静夜思160519196
2019-04-04

以前有一個我認識的老師傅退休以後在廠裡看門,他孤身一人,閒著無聊就養了許多狗,一來看看廠子,二來也可以做個伴。有一天晚上幾個彪形大漢用大錘子從廠子一側的牆裡打穿一個大洞,老師傅聞聲趕去,歹徒們看到只有老師傅一個人,不由得一陣竊喜,獰笑著向老師傅撲去。老師傅見他們人多勢眾,趕緊轉身往回跑,跑到自己的值班室,把拴狗的繩子一解……一大群狗早就按耐不住啦,呼啦啦的向歹徒湧過去,剛剛還氣勢洶洶的歹徒們立刻傻了,機靈點的趕緊轉身往回跑,慢一點的馬上就被狗給咬下幾塊肉,一時間鬼哭狼嚎,煞是熱鬧。從此以後這些人再也不敢到廠子偷東西了。

老王侦查记
2019-01-28

私闖民宅,還要主人賠錢?這是什麼道理。這些狗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反倒是小偷要賠給這個主人家狗死亡的費用。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曾經就有一個這樣的事情,一個小偷跑到一家別墅裡偷東西,以為沒有人在就可以偷點東西賣錢了,沒曾想,主人養了4條大狼狗,這小偷進來之後就懵了,但是這四條大狼狗可不管你認不認錯,見著不認識的人就咬。這時候小偷就拿起周圍的棍子,一棍子下去,把一隻狗打死了。但是剩下的狗就更狠了,活生生的把這個小偷給咬死了。


最後結果這個小偷的家屬將這個別墅的主人告了,要求賠償相關費用。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但凡說跟狗相關的事情,都有很多人關心。而且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見。這個事情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有正確的看法了。作為一個小偷,本身就是違法的。你偷到別人家裡了,試想一下,如果什麼事兒都沒發生,恐怕你就偷了東西高興的跑了吧。那屋子的主人又該找誰去賠錢呢?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可事情總是那麼的巧合,或許小偷偷了好幾個房間都沒事兒,但是這個房間就碰到了主人養的大狼狗。剛好這個房間的主人就喜歡狗,多養了幾條。小偷就這麼被咬死了,我想這也是他咎由自取了。人家自己的屋子養幾條狗,很正常啊,完全沒錯。


反倒是,這個小偷打死了人家一條狗,也不知道這狗多少錢,應該由這個小偷家屬賠償,同時也要賠償這家人的精神損失費。


大家說呢?

法润金沙
2019-12-18

談談個人看法!

在此案中,可能涉及的賠有二個方面,一是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賠償;其次是小偷被狗咬死的賠償。個人認為,通常情況下應當用死亡的小偷的遺產(小偷已死亡,故其生前財產只能稱作遺產)來賠償被小偷打死的狗的損失,而小偷的死亡賠償問題,則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簡要說明如下:

先來說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賠償問題。民宅中養的狗,無論是否辦理狗證(更何況在很多農村地區,養狗並不需要辦證),均屬於主人私有財產,依法均應受法律保護。小偷基於盜竊的故意侵入他人住宅,本身是非法的,小偷為保證自己偷盜成功,進而更進一步的將他人守護住宅安全的狗打死,侵犯了狗主人的財產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5條,小偷當然應當承擔侵權損害的賠償責任。但小偷後又被其他的狗咬死了,死人是不可能承擔任何責任的。但若其生前有財產,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則小偷的繼承人在繼承之前,應當以被繼承人(小偷)的財產為限先清償小偷生前債務,此後還有剩餘的,小偷的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再來說,小偷的死亡,應當由誰承擔責任?個人認為,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盜竊,並因此被狗咬致死,自身肯定有責任!而房屋主任是否也有責任呢?則需要具體分析:

1、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時,住宅中無人看守,且住宅主人不是飼養的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那麼個人意見認為,無論飼養的狗是否辦理犬證,均應當由小偷對其死亡自己承擔全部責任,住宅主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即便主人伺養的狗應當辦證而沒有辦證,最多也僅是行政違法的問題,並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且主人將狗飼養關在自己家中,已盡到飼養動物的安全管理義務,小偷被咬死,完全是由其自己嚴重過錯造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第79條的規定,主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2、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時,住宅中無人看守,小偷被住宅主人飼養的是禁止飼養的烈性犬咬死,那麼個人意見認為,在此種情況下,住宅主人飼養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雖有過錯,但其畢竟是關養在住宅中的,其對他人的人身安全威脅較小,過錯較小。反之,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盜竊才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因素,其對自己死亡具有重大過錯,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第80條的規定,應當由小偷對其死亡承擔主要責任,住宅主人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有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義務,通常情況,個人認為一般應承擔不超過20%,最高不超過30%為宜。

3、若小偷侵入他人住宅盜竊時,住宅主人在家,那這裡面的情況可能更復雜,涉及主人是否有過錯的判斷更需要結合案件詳細情況才能做出,小偷與住宅主人的責任也更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小偷侵入住宅時,被主人飼養的狗發現撕咬,主人出現制止,小偷卻拿隨身攜帶的刀砍殺主人的狗,並砍殺主人,那麼小偷此時的行為已從盜竊轉化為搶劫了,主人可依《刑法》第20條第3款實施無限防衛,指揮自己養的狗攻擊小偷,並對小偷的死亡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反之,如小偷在侵入住宅即被主人的狗發現圍住撕咬,而主人就在一旁觀看,在小偷已完成失去反抗能力後亦不制止,任小偷被撕咬致死,那麼,主人此時應當已涉嫌犯罪,不僅對小偷的死亡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因社會生活和案件本身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對所有的情形都能全部預測並一一列舉。以上的作答,也可能不盡周詳,請條友諒解!在複雜的現實生活中,條友們可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仔細分析判斷!

法潤金沙,嚴肅理性分析法律問題,歡迎條友關注點評!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乔氏蜂业13730941756
2019-12-20

小偷進宅不偷就搶,危害性特別大,往往成為刑事案件原凶。我以為小偷入宅,打死一條狗,被其兩條咬死,是自為行為。他能打死一條狗,必有凶器帶入,小偷入室不會空手。大家不知道看到過一個案例,,一小偷多次入室偷盜,兄弟兩人,晚上抓,幾日晚上小偷又來,室內沒開燈,三人打在一起,最後小偷不敵被打倒在地,開燈以後看是鄰居,隨打12o並報警,後小偷傷嚴重死亡。後開庭認為,兄弟二人著木棍,小偷黑暗中,摸一長把炒勺打在一起。兄弟講如果是小偷拿刀,死的恐是我們。後調查認為是自為,無罪釋放,小偷白死。所以,小偷宅致死多種原因。本案入宅死亡,猶死活該!

文刀沐子
2019-01-28

這個問題很逗!😄

首先,小偷的叫法不對。

如果死者還沒偷到狗主子的東西就被狗咬死了,你無論如何都難以斷定死者是否涉嫌犯罪,他也許是誤入狗主的家,因此,他只能是被害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狗主應代狗全額賠償。

如果死者偷了東西才被狗咬死,那死者也不是小偷,而是強盜,也就是搶劫犯,因為他死前(逃跑中)使用暴力打死了一條狗。而對搶劫犯的防衛致命也不為過當,因此,狗主子不僅不用賠死者,狗主反而有權從死者遺產中求償死狗損失!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我和宠物的故事
2019-12-19

謝謝邀請!

小偷進入居民家中盜竊,打死一條狗狗,被其餘狗狗咬死,狗主人沒有法律責任,但是要有一定的經濟賠償。

首先,小偷進入居民家中盜竊,就是盜竊行為。並且是在主人不在家的時候實施犯罪的。所以狗狗不管是自衛還是保護家中財產,咬小偷都是正當防衛。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其次,主人不在家,所以不存在教唆狗狗故意咬傷小偷。而且小偷還把其中一條狗狗打死了,就算沒有法律規定這是“殺狗”,但是也應該給狗主人賠償。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最後,由於小偷打死了其中一條狗狗,然後其他狗狗一起咬小偷,這就是正當自衛,只是把小偷咬死了。主人沒有法律責任,但是出於狗狗監護人的責任,應該有一定的經濟賠償。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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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哥游记
2019-12-20

換作常人看待這個問題,首先湧入腦中的應該是“活該倒黴”這類的詞彙。但是作為社區法律援助員,棟哥卻看到了一些矛盾點的存在。小偷作為不法之徒,原本就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這畢竟是法律範疇的事情,回到原點,小偷首先是個自然人,受法律保護相關合法權益的自然人,而狗只是作為人類的寵物存在。雖然不用為小偷的死而“償命”,但狗主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或人道注意賠償”,聽了這話,有人跳起來不幹了:為什麼?為什麼小偷偷我家,被狗咬死了卻要我賠償?往下看:

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理同未成年人一般,狗狗無法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因此作為狗狗的養護人,理應承擔“監護人”的相關民事責任

狗狗作為一種動物和人類的寵物,不屬於人類法律的管轄範疇,因此無法自行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所以,作為狗狗的養護人,承擔狗狗造成的刑事責任及附帶的民事賠償責任理所應當。這個道理等同於未成年人犯罪,由監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至於小偷偷盜本屬違法犯罪行為,由《刑法》去判定,何況小偷已經命喪犬齒之下。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如果賠償不能順利解決,有可能上升到刑事責任的層面

如果在民事賠償環節,狗主人不能讓死者家屬滿意,若繼續追究責任,狗主人很有可能要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傷害罪”,因為狗主人明知狗狗具有致人傷亡的能力,卻放任不管任其發展,這是以上兩個罪名的具體表現。所以棟哥建議還是賠償死者家屬相應的錢財,當然具體數額可由法院居中調解,但是拒不認錯拒不賠償,對狗主人沒有好處。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城市中禁止飼養大型犬,以及一家養多犬的情況

我們小區就有那麼幾家養有大型/巨型犬!品種有藏獒、德國牧羊犬、牛頭梗和比特犬。狗主人也知道自己有悖常理,所以只在傍晚才牽著巨犬們溜達。雖然至今沒有傷及無辜,但是凡經過其身邊的人無不恐慌懼怕。因此棟哥建議:城市中應當禁止飼養大型和巨型犬,同時杜絕一家養多犬的情況存在,為城市的文明及社會的和諧負責任。小偷進入一戶民宅偷盜,這戶民宅養了幾條狗,小偷打死一條之後被剩餘狗咬死,該誰來賠償?

残阳余晖3
2019-01-28

謝謝邀請。

小偷私自闖入民宅,違法在先,他並不知道民宅裡有狗、他後來被狗咬死就活該倒黴了。即使養狗不合法,也該由當地政府處理,而他闖進其家門還打死一條狗當然被狗群起而攻之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小偷的家屬該賠狗主人錢,狗狗們忠心護家有功無過。

野山闻道
2019-02-01

感覺我國的法律在保護私人空間與生命的力度方面嚴重缺失。

前段時間關於某男持凶器入室威脅殺人被反殺的事件紛紛擾擾,各種觀點莫衷一是。還有一個男性好心扶起倒地老人送醫被訛詐幾十萬,承受不了負擔投河自盡,另有一個女性扶起一個摔倒阿婆同樣被訛,法院判賠數萬……

這其中最關鍵的主導單位不是公安就是法院,這些代表國家的權力機關所展現出來的專業素養看起來有些令人費解。

象這種小偷入室盜竊被狗咬死的案例,如果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私人住宅內的生命權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業主就不應該對小偷的死亡負任何責任,甚至連半點補償都不必負擔。而在河北反殺案中,那個叫王雷的更是死不足惜,在檢察機關已經明確建議公安局釋放被羈押的那家人時候,公安局仍然堅持關押拒不放人。這就是缺少明確法律支持所呈現的混亂之局。還有因好心攙扶倒地老人的案件,結果法院居然判賠了七萬所謂的“補償金”,辛虧後來發現的監控視頻還原了事實真相。這些問題這些現象,對社會的貽害無窮大,直接導致了風氣的惡化。

所以說,完善法律法規,強力保護公民在私有空間裡財產和生命的絕對安全,才是正本清源,排除異議的最合適舉措,而不是大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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