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足球運動員轉會費是非常高昂的。如果運動員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的俱樂部,那麼新東家會省下一大筆錢。而大多數的俱樂部都會選擇在合同到期前付鉅額的轉會費。舉個例子,比如說這兩天的內馬爾。好像他把合同快到期了,為什麼巴黎就等不及呢?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10 個回答
搜达足球
2018-10-14

其實無論是在中超聯賽還是國外的聯賽,很多球員都想著要自由轉會。畢竟這部分沒有轉會費的球員,大多數俱樂部在簽約時,是願意多給他們一筆不菲的簽字費。既然能多一筆簽字費,誰又不喜歡錢?誰不想自由轉會呢?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但是轉會是雙向的,你想拖到自由身,不代表俱樂部願意給你拖到自由身。大多數俱樂部都會在球員合同到期前至少一年半就開始跟球員商談續約,如果在合同還剩一年時,雙方仍未達成續約意向,那麼俱樂部很可能就會選擇出售球員來降低損失。一旦球員一意孤行的尋求自由身,那麼有可能俱樂部就會將球員雪藏,試想哪位球員經得起一年無球可踢的折騰?哪怕是梅西、C羅這樣的超巨,如果他們一年沒球可踢,市場行情又會如何?所以最終的結果,往往都會是胳膊擰不過大腿,球員要麼乖乖的在新合同上簽字,要麼俱樂部出售,收回轉會費成本。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當然提到自由轉會,同樣得提到著名的波斯曼法案。雖然博斯曼作為球員也沒有取得特別突出的成就,但是當他在上世紀90年代將自己的母隊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了有利於他的裁決時,日後有越來越多的球員享受到了該法案所提供的保障。當然自由轉會的出現,也同樣是促成了有些俱樂部選擇魚死網破,不惜廢掉球員的原因所在;畢竟有時候在俱樂部看來,無法好聚好散,不如魚死網破。

风一流涕就淌
2018-01-12

題主的例子舉得好。

當2016年7月1日巴塞羅那官方宣佈與內馬爾續約5年時,可能連俱樂部高層也沒有想到第二年就被大巴黎支付違約金2.22億歐元直接買走。為什麼僅僅續約一年之後,內馬爾就離開巴塞羅那——歐洲最成功的俱樂部之一,放棄接班梅西的機會,轉而來到法甲巨無霸,歐冠總抓瞎的巴黎聖日爾曼?

首先,大巴黎的迫切需求。自2011年5月入主大巴黎後,卡塔爾財團投擲重金招兵買馬,其目標不僅僅是為了統治法甲,而是著眼於代表歐洲俱樂部最高水平的歐冠聯賽。無奈,每當球隊在淘汰賽中遇到頂級強隊時,最後總是被淘汰出局。近五年歐冠淘汰賽,三次被巴塞羅那擊敗,其中16-17賽季最為可惜。帶著首回合4:0的比分來到巴塞羅那,大巴黎本以為這次可以全身而退。結果,內馬爾獨進兩球,製造一粒點球,並且在最後讀秒階段送出絕殺助攻,幫助球隊6:1主場完成驚天大逆轉。超級巨星在關鍵比賽的表現,讓大巴黎看到了與頂級強隊的差距。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其次,巴塞羅那的無奈接受 。在引進內馬爾的時候,巴塞羅那有意培養內馬爾成為梅西的接班人,內馬爾也不負眾望,加盟球隊後逐漸成為球隊的核心之一,MSN組合威震整個歐洲。2016年與內馬爾續約時,不僅大幅度提高了年薪,而且開出了當時被認為是天價的違約金。但是俱樂部管理層可能忘了一點,一個球員的野心。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最後,內馬爾的遠大抱負。翻看內馬爾的履歷,17歲完成職業生涯首秀,19歲帶領桑托斯奪得南美解放者杯,並於同年獲得南美足球先生,並且次年蟬聯了該項榮譽;21歲轉會到巴塞羅那,第一場比賽就打進一球幫助球隊獲得西班牙超級盃,在同年成為歷史上第一位在南美解放者杯和歐冠都上演過帽子戲法的球員。在巴塞羅那的四年間,內馬爾隨球隊奪得了兩次西甲冠軍,一次歐冠冠軍,三次國王杯冠軍,一次西班牙超級盃冠軍,一次世俱杯冠軍。在足球王國巴西隊中,內馬爾也早已成為隊中的絕對核心,2014年本土舉行的世界盃幾乎憑一己之力將巴西帶到了半決賽。獎盃拿到手軟,現在內馬爾心中渴望的,是自己獨立帶隊奪得歐冠冠軍,展現自己的絕對統治力,拿到足球個人的最高榮譽——金球獎。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以上,內因加上外因,是推動內馬爾轉會成功的主要因素,希望內馬爾能夠早日完成自己的願望,帶給球迷更多的足球美味大餐。

題主的問題是為什麼大多數球員選擇在合同期內轉會而不是等到合同期滿自由轉會?問題的重點是球員選擇,但是在整個轉會過程中,球員自身的意願並非佔主導作用。

通過內馬爾的例子,總結起來就是俱樂部有自身的發展需求,同時防止其它球隊提前與球員簽約,加上球員自己需要更大的平臺,當時也有答友提到的球員經紀人的因素,我認為綜合幾方面的因素,是題主問題的答案。

我是風一流涕就淌,一個有鼻炎的球迷。喜歡我的朋友請關注我,和你分享更多的體育故事。

qzuser208136142
2018-02-19

有價值的球員在小俱樂部不會等到合同期到就被大俱樂部挖走了。

有價值的球員在大俱樂部不會等到合同到期就續約了。

個別案列如萊萬自由加盟拜仁,第一個因素他不想在多特了,多特加錢也留不住。第二當時拜仁三冠王虐殺巴薩,多特淘汰皇馬,所以萊萬可能也沒有考慮西甲雙雄,覺得拜仁是天下第一了!就算去了也難以感動蘇牙的位置,到皇馬的話就得給C羅助攻他也不願意。那時候英超是低谷所以萊萬也看不上,現在英超可厲害了。

還有一個個例就是德雷磁卡,真沒想到他也是自由轉會拜仁!巴薩和英超都對他有興趣!考慮到他沒有萊萬的高度,去巴薩和英超豪門有可能適應不了,而且德國國家隊競爭激烈,去了拜仁打上主力就有半張國家隊門票,綜合考慮還是去拜仁比較穩妥。但是讓我納悶的就是沙爾克為什麼不在冬季把他強行賣到英超!反正沙爾克聯賽最多爭四,歐站最多八強一般16強有沒有這個天才都這鳥樣,可以說是浪費。不如多賺個幾千萬歐元。

球哄哄
2018-04-28

呵呵,其實足球運動員願意這樣轉會。他們其實都想合同到期之後再轉會,因為沒有轉會費,他們和新俱樂部之間可以籤更大個合同。能夠自由身轉會的運動員,如果你水平還不錯,這樣離開就是原俱樂部的損失。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原俱樂部在你的合同到期之前,會和你商量合同,第一是讓你續約,第二如果不續約,你可以轉會。轉會是會產生轉會費的,這是俱樂部的重要收入。當年博斯曼法案沒有實施以前,球員和俱樂部的合約期滿後,新俱樂部得到改球員後也還是需要轉會費的。現在球員轉會需要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球員轉會費,這是俱樂部付給球員原俱樂部的;第二是球員工資;第三是球員簽字費以及經紀人佣金。其中籤字費的數額和經紀人佣金是球員和轉入俱樂部之間商量認定。當然經紀人的佣金不僅僅是轉會費的分紅,有時候還會有球員工資和簽字費的分成。球員的轉會利益這麼大,俱樂部一般怎麼可能讓他自由身離開呢?

今体育
2018-09-01

這個問題中,就不得不提到著名的博斯曼法案了。在上世紀的很長一段時間,職業足球運動員與俱樂部合同到期後也不能自己決定未來的效力地點。一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一名叫做博斯曼的比利時足球運動員,他把自己的母隊告上了歐盟法院,理由是球隊在其合同到期後依然阻撓其自由轉會,他認為這違反了歐盟“關於歐盟各國公民有權自由選擇居住地和自由擇業”的《羅馬條約》。歐盟法院於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於博斯曼的裁決。法案出臺後,歐盟範圍內的球員開始加速流動,小俱樂部的球員都希望能等到合同期滿加盟豪門。也正是從那以後,各傢俱樂部都開始在球員合同到期一年左右的時間考慮球員轉會或者續約事宜。因為如果不提前做打算,那麼當球員合同到期後,球員就會成為自由身,自主選擇下一傢俱樂部,那麼之前的一傢俱樂部就分文轉會費都拿不到了。另外,時間點選擇一年,一是考慮到球員的狀態和接下來的潛力,更重要的是,按照相關規定,在球員合同到期前半年,其他俱樂部就可以接觸這名球員了。所以說,一般俱樂部也都選擇在其他俱樂部出手前,自己先完成與這名球員的續約,或者是談好轉會,在轉會費上狠狠地賺一筆。在這其中,也有一些極端例子,比如說有些球員就是不續約,也不談轉會,只是等著合同到期,然後在零身價的情況下去拿下一傢俱樂部的高額簽字費。這就是非常讓人頭痛的情況,俱樂部也不得不做出停賽等極端決定了。

西坡李氏
2018-02-11

一個球員的在哪兒踢球,是由俱樂部和經紀人決定的,球員的意願在資本的力量前不值一提。

這是重點,也是在對球星們鋪天蓋地的宣傳下——俱樂部旗手靈魂象徵顯得自己多重要似的——被人忽略的事實。

全世界能決定自己在哪傢俱樂部的球員,一隻手能數得過來。

那麼對於俱樂部和經紀人,就是要最大限度榨取球員的價值——馬克思的《資本論》並不過時。博斯曼法生效前,俱樂部的吃相才叫難看。

合同到期,自由身免費轉會,原俱樂部和經紀人一毛錢拿不到,球員會拿一筆簽字費;

合同未到期,補償轉會,原俱樂部和經紀人都有錢可拿,球員也許會也許不會拿上簽字費。

笨蛋也知道該怎麼選。

资深电商男
2018-08-07

這個提問充分的證明了小編的無知,1、球員屬於俱樂部商品,他們只能被交易轉會,而不能自己選擇,西班牙球員強制要籤違約合同,所以當有人願意為他們支付違約金他們才能轉會,而不是他們自己想轉就能轉,因為違約金基本上是他們一輩子的工資。2、內馬爾不是快到期才轉會,而是才續約沒多久就買斷合同式轉會。3、內心裡每個球員都希望合同到期後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新的俱樂部,因為新東家得到他們沒有花錢,所以他們可以索取更高的工資。但是他們又不能這麼做,去年的德赫亞就是典型,合同最後一年你不續簽就不讓你比賽和訓練,耽誤你一輩子。今年的374和14K馬上也要面對這個問題,看他們是選擇硬剛俱樂部,還是服軟續約。一般普通球員是很被動的,俱樂部賠的是錢,而球員賠的是人生。只有超級大牌,找好了下家,才敢有恃無恐。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云淡风轻78474903
2018-04-18

就因為高昂的轉會費,所以轉會不僅是球員說了算,更是雙方俱樂部談判的結果,現俱樂部花錢引入你或者培養你了,不會輕易讓你合同到期離開造成人財兩空的。所以合同到期之前至少一年俱樂部會跟你談新合同的,不然進入合同年轉會費就會少很多,而且進入最後一年的下半賽季,球員有權跟任何俱樂部聯繫了。可以參照桑切斯。

如果球員為了高薪和簽字費等,不與現俱樂部續約,以期自由身離開,這時原俱樂部會用各種規章制度制約你,甚至雪藏你,根本不讓你上場比賽,甚至都不讓跟隨一線隊訓練,一個球員長時間不參加正式比賽,狀態和其他身體各項素質很難保證的,一年不參加比賽,基本上就廢了,至少也大不如前了,這時想要高薪和長約基本上就不可能了,可以參照原畢爾巴鄂球員略輪特。

當然,這些說的都是主力球員,至於那些邊緣球員就無所謂了,反正也沒什麼下家,就算有也沒多少轉會費的。

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一些有人情味的俱樂部,當功臣進入職業生涯晚期想離開的時候,俱樂部提前解約或者“白菜價賣出,讓他在新俱樂部裡拿一份高薪,這裡最多的是巴薩

流星看球
2018-02-18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首先要明白一點,職業球員在簽訂職業合同的那一刻起就是所屬足球俱樂部的商品。

作為經營企業,怎麼可能讓自己的賺錢工具輕易投入別人的懷抱?所以必須設下違約金,以防萬一。

有了違約金,球員想走就得讓新東家支付令俱樂部滿意的轉會費。否則的話就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再說下為什麼最後一年合約的球員大多數不會自由轉會走人。

第一,俱樂部不會同意,自由轉會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第二,如果球員堅持走人,俱樂部被逼急了會採用兩敗俱傷的極端方式,讓你一年踢不了球。這樣的話,雖然俱樂部得不到轉會費,但是球員的狀態也沒了,其他俱樂部想要也得猶豫了。

第三,轉會市場都是根據各俱樂部需求進行運作。一個蘿蔔一個坑,今年你可能是對方俱樂部需要的人,再過一年就未必了。不管是球員還是俱樂部,都不會去賭那個不確定的因素。

所以,只有俱樂部不需要的邊緣人才真正有自由轉會的可能。

小火龙说球
2018-05-26

在博斯曼法案頒佈之前,很多球員都是在合同到期後轉會,不過那時在合同到期後仍需付轉會費。

後來隨著博斯曼法案的頒佈,球員可以在合同到期後自由離開,而俱樂部為了保證自身利益,大多在球員合同到期之前出售球員。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當然要從根本上回答你這個問題,得先了解轉會費存在的原因。

為什麼足球有轉會費而NBA沒有?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我覺得問題的根本在於足球的世界性

和世界上形形色色的足球聯賽相比,NBA有著區域性。相對封閉的聯賽和相對少的球員表現出的,是球員的稀缺,各個球隊能通過人換人的方式有限的流通。

而足球則不然,你無法通過一個大眾的標準衡量球員,各個聯賽貧富不同,各個俱樂部財政不同,以及足球球員數量的龐大,造就了你很難通過某幾個球員的價值去衡量另外幾個球員的價值。

而財富的魅力使得好的球員開始向富有的俱樂部流通,於是轉會費大行其道。

而俱樂部的打法隨著足球潮流以及教練的改變而改變,需要球隊人員的不停換血,又加速了球員的流通。

內馬爾為什麼不等到合同到期再離開

首先就是大家所說,俱樂部可能會因此在合同期內不再允許內馬爾上場,很容易理解,你要以一個損害球隊利益的方式走,我有必要廢掉你。這對於巴薩和內馬爾來說,可以說是雙輸。
為什麼大多數足球運動員選擇合同到期前轉會,而不是合同到期後以自由身加盟新俱樂部?

第二,這樣對自身形象損害太大。無論對於巴薩的球迷還是西甲的球迷,都會因此覺得內馬爾沒良心,對自身名譽是很大的損失。

第三,合同到期後巴黎得到內馬爾機會不大。試想,一個0轉會費的內馬爾,歐洲沒一個豪門,都有財力能簽下他,雖然工資是天價,但我相信沒有一個球隊不心動。

第四,鉅額轉會費和鉅額年薪撼動了內馬爾。我覺得內馬爾起初並不是鐵了心要走的。

以此來說,球員不選擇合同到期後自由轉會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1.損害俱樂部的利益,使得今後的職業生涯都會因此被所在俱樂部所猜疑。

2.對自身形象影響較大,對球隊球迷傷害較大。

3.鉅額轉會費也是自身能力的象徵,提現自身的被需求程度。

4.轉會費已經成了球員流通的價值標準。

5.俱樂部可能會因為你的行為廢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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