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3起兒童墜樓事件 律師:父母應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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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1/10 6月17日中午十二點多,成都市某小區發生驚險一幕,一名九歲男童從十一樓的窗戶上墜落,被緊急送醫。
2/10 事發地點位於成都市合歡樹街某小區。小區居民介紹,墜落者是一名九歲的男童,是從十一樓一住戶家中的臥室窗戶墜落下來,徑直墜落在樓下綠化樹叢裡。
3/10 墜落地點離小區保安崗亭不遠,正在執勤的保安鄧師傅第一個發現,趕忙衝了過去。男童墜落的地上散落著一些樹枝,地上被砸出一個坑,現場沒有發現有明顯血跡。據瞭解,該名男童目前已經轉往華西醫院,目前並沒有生命危險,還在進一步救治當中。
4/10 就在同一天,成都另一小區,獨自在家的涵涵從4樓陽臺窗戶處墜落,造成頭部損傷嚴重。據孩子父親楊先生介紹,當天他和妻子外出辦事,涵涵正在臥室看動畫片。而在家中的奶奶以為小兩口還在家,忙完廚房的活,也放心下樓散步去了。導致悲劇的發生。
5/10 當楊先生得知消息趕回家中時,臥室的電視還在播放著動畫片,陽臺處原本關好的紗窗開了一半。楊先生家的陽臺護欄高約1.2米,而涵涵身高只有1米,陽臺處並沒有椅子等物品。“不知道她怎麼翻過去的,她平時喜歡在欄杆那裡掛著玩,但都不會攀爬。”涵涵腦部損傷嚴重,且右腿骨折、肺部挫傷,目前仍未脫離危險期。
6/10 兩起意外後,悲劇仍在上演。19日上午,成都荊翠東路一小區,一歲三個月的女童從9樓墜下。據目擊者介紹,女童先是掉到路邊綠化帶上彈了一下,再落到地上,頭先著地。據瞭解,女童一般由其媽媽帶著,事發時,媽媽正在上洗手間。有去過女童家的業主表示,家裡沙發搭在窗戶邊上的,孩子可能是踩在那裡翻出來的。不幸的是,因傷勢過重,女童因搶救無效死亡。
7/10 針對接連發生的兒童從住所墜落事件,民警提醒家長,一定要及時排查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尤其是窗戶和陽臺等位置,不能留有過大縫隙,如有條件,最好安裝防護設施。另一方面,幼齡兒童缺乏自控能力和規避危險的意識,家長一定要讓孩子儘量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活動,以免發生意外。
8/10 據律師介紹,目前因監護人疏於照顧導致兒童死亡的案件在全國各地頻發,但鮮有對監護人追究其刑事責任,原因在於傳統觀念認為孩子的事是家事,且認為悲劇發生父母也是受害者,追責在感情上不人道。但在法律上,兒童的人身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即使侵害人是父母,也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9/10 20日上午,在武漢江岸區也發生一起悲劇:外婆和母親將4歲大的男童獨自留在家中,沒想到孩子翻出臥室窗戶,從20樓墜下不幸身亡。當男童的媽媽以及外婆趕到現場,見到慘狀,兩人癱倒在地失聲痛哭。20日上午10時許,記者趕到事發地,警方已展開調查,男童遺體被擋板圍住,現場居民無不扼腕嘆息。
10/10 男童的外婆回憶,她出門前將臥室的空調打開了,還關上了窗戶,可能是孩子自己將窗戶打開了。目前警方已排除案件可能,並在調查之中。圖為抱著孫女的外婆到達現場。(文章來源:華西都市報)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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