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退休需要個人檔案嗎?檔案找不到怎麼辦?

辦理退休需要個人檔案嗎?檔案找不到怎麼辦?
9 個回答
手机用户5762323797
2017-04-17

關於退體一定要憑檔案,92年元月一日實行社保交費,92年前除臨時工,農民工,等,無當地勞動局用工備案都不屬於正式職工,事業編制另外計算,正式職工92年前視為自動交費視為工齡,並有當地勞動局養老保險處審核,92年後按照勞動手冊記載算工齡,現電子檔案有一年算一年,有關遺失檔案,一,可以去縣市檔案調查進廠招工,分配,招到證及其它,二,可以去原單位或解散單位主管,託管單位查找,或最後單位的退工單,上面有檔案去向,在全部查找無果情況下,去當地勞動部要求複查,法院不受理因工齡問題訴求,具體內容辦理去當地勞動部門尋求解答!

农地圈
2017-04-13

參加社會保險之前,參保人有在公有制單位工作的工齡算作“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將來計算養老金多少的條件之一。

“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以檔案為依據。

如果你有“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丟了檔案也就無法證實。 在計算養老金多少時,只能依據你的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來計算了,少了“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很可惜。 如果你沒有“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丟了檔案也沒有關係。 因為在計算養老金多少時,你只有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作為條件,不存在“視同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丟了可惜的問題。

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手續和社保卡為依據,社會保障網上也可查詢。 詳情諮詢勞動保障電話12333。

  如果真的查找不到檔案了,退休審批時沒有視同工齡,只按實際繳費進行計算,對退休金的多少會有影響;如果單位找不到了,勞動者就只能直接找到參保的社保中心說明情況辦理退休。  

男職工60歲退休,女幹部55週歲退休,女職工50週歲退休。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开元53
2017-04-13

如果你是在1994年1995年之前參加工作的,那麼之前的工齡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是必須要檔案的,人家勞動局主要是看你的工作記錄,檔案裡的招工表,參軍入伍表,上山下鄉表,這些都算工齡的,從而確定你最早參加工作時間,檔案找不到了咋給你認定呀,不過不要慌,那個年代單位招工都是要勞動局審批的,除了每人一張招工表裝個人檔案以外,還應該有一個招工花名冊,花名冊一式三份,勞動局,主管局,單位各一份,那個花名冊蓋有勞動局,主管局,單位的勞資公章,這個花名冊也是承認的,費費事花點錢,看能不能在單位裡負責人事檔案的人那裡找到那個花名冊,主管局那份因政府機構改革,估計不好找了,勞動局那一份因年代久遠,不費點事估計也不好找,真要找不到那你也真沒啥辦法。

祚珩
2017-04-13

這主要看您哪年參加工作了?!如果是國家實行養老保險體制後參加工作,有社保繳費記錄是不需要個人檔案作為辦理退休手續參考依據的。現在辦理退休手續是以社保繳費記錄計算退休工齡,但93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工齡只能由個人檔案記載,當初(視同繳費)過渡時期的工齡銜接需由勞動部門審定後可以續接您當前的工齡辦理退休手續。

老顽童35075543
2017-04-13

你是80年代參加工作的,當時要有當地勞動局審批的招工表,裡的記錄個人何時參加工作,(個人簡歷,健康檢查表),1,你當時到主管機關或直接到廠(公司)報到,檔案就在那裡,2,你某年某月被招工,直接到當地(市)勞動局檔案館查詢就能找到。3,80年代左右被招工的現在叫做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算工齡,工齡和繳費年限(參加社保養老保繳費)合併計算你的退休養金,如果找不到檔案你就沒有視同繳年限,(以前工齡不算)只有繳費年限誇大。

夏日凉风258
2017-04-13

現在辦理退休需要個人檔案,主要是93年之前的沒有交社保的時間,這段時間是視同交費年限,檔案裡最重要的是招工表,如果沒有這個,93年之前的工齡會被按臨時工計算,不計入工齡,這個招工表可以在當地的市或區檔案館查找,希望你能找到。

zahowu
2017-04-13

不需要檔案!國家已經給還未辦退休的人們辦了社保卡,一切信息盡在掌握中,包括工齡,繳費時間,款額等等,甚至只用身份證就可以通過社保局對外窗口的行政大廳的電腦檔案查詢出詳細的個人繳社保費一切信息!

手机用户17225363541
2017-04-13

個人檔案丟實,單位檔案還有一份每年調資表,可以去參加工作的城市檔案館查找,這個規定早在2014前就有了,只要查找到原始調資表,退休就認可,前提是必須通過勞動局招工的國營與集體工人,

沙申
2017-04-17

感謝邀請!以下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關於辦理退休要不要個人人事檔案的問題,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或者檔案上最早記載的出行時間對自己有利,尤其是對辦理退休手續有利時(人社部規定出生時間是以檔案最初記載為準),需要提供個人人事檔案。如果是按實際繳費年限退休的,不需要人事檔案。關於檔案丟失的問題,我看好多人都說告勞動局去。這就帶來一個問題,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檔案丟失,勞動局未做出行政決定,或者是按照個人提供的繳費信息辦理的退休並計算待遇,勞動局沒有過錯,行政訴訟談不上。只能是民事訴訟。如果勞動局是被告,而個人沒有證據證明檔案交給了勞動局,所以勞動局是被告也不成立 ,只能告原單位。而原單位往往是兼停並轉單位,甚至好多單位都不存在了,沒有被告了。如果告原單位改制後的單位應該比較靠譜,但同樣存在問題。因為原單位已經不在了,就算新的單位對原單位的責任義務要承擔,但按照現行規定,只有縣級以上單位才有保存個人人事檔案的權利。且您已經不是改制後單位的員工,新單位從某種意義上講,沒有責任保存非本單位職工檔案的責任和義務。我們再從相關職工規定和檔案管理規定上講,職工離開原單位的原因,通常是自動離職、辭職、整體下崗。不管哪一種原因,職工 離開單位時,都應該辦完離職的所有手續,其中就包括把個人人事檔案提走,存入有資質的存檔機構。由於前幾年有資質的存檔機構是收費的,而繼續放在原單位,原單位通常不收費,所以有的職工沒有把檔案轉走,也有的職工不知道要將檔案轉存到有資質的存檔機構,導致個人人事檔案仍在原單位。而現在政府的存檔部門是免費保存檔案,等大家去提檔案轉存,或者辦理退休時,由於原單位沒有責任和義務為非單位職工保存檔案,自己也沒有及時提走,而若干年後由於單位的不斷變化,甚至搬遷、重建等原因,導致個人人事檔案丟失,從民事責任上講,改制後的單位承擔責任的可能性不大。所以通過訴訟的渠道並不一定能得到個人期望的結果。所以,還是遵守規定好。如果知道規定,並按規定及時的提走檔案並存入有資質的存檔機構,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了。當然也有的雖然提走了檔案,但只是留在家裡,由於搬家等原因,後來找不見了,自己弄丟了,其結果一樣是麻煩,或者給自己千萬損失。檔案丟失,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提供原始依據,將個人人事檔案中的內容反映出來就可以了,而不是告誰、追究誰的。責任,因為個人往往也有責任。計劃經濟體制下,招工都要經過勞動局審批,查到以前的招工底子,再提供能反映在單位上班的工資表等原始資料,就可以了,一樣能達到計算視同繳費年限的效果。徵兵入伍的可以從入伍所在地查徵兵底冊,畢業分配的可以查畢業時分配到單位的“報到證”。至於檔案丟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建議當地負責審批退休的部門具體瞭解一下,因為各地情況不一樣,需要的資料可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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