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物業私自把全小區門禁換了,不交物業費的不給鑰匙。這算不算違法啊?

10 個回答
法重情深
2019-08-04

物業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犯,當然是違法了。

首先,業主購買房屋就是用來居住和生活的,業主對於自己的房屋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干涉。

因此,業主有權利出入小區,進入自己的家中。這是他們的一種權力,也是他們的自由。如果給他們造成妨礙,那麼業主就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物業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犯,當然是違法了。

首先,業主購買房屋就是用來居住和生活的,業主對於自己的房屋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干涉。

因此,業主有權利出入小區,進入自己的家中。這是他們的一種權力,也是他們的自由。如果給他們造成妨礙,那麼業主就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其次,物業公司對於小區物業有管理監督維護的職責,但是物業公司也是業主聘請的,與業主是一種服務合同關係。

物業公司應當為業主服務,在合法的範圍內行使自己的職權。

最後,業主不交物業費這是不對的,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追償物業費。但是卻不能採取更換門禁等其他阻礙業主通行的做法,來達到逼迫業主交物業費的目的。

只有法院才能實施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而作為物業公司是沒有這個權力的。所以,物業公司私自更換門禁、不交鑰匙、阻止業主通行,是違法的。業主完全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排除妨礙,停止侵害,並且賠償損失。

遇我得福
2019-08-01

一般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比較貴,但是物業服務水平很好,辦事能力也很高,業主也不會在乎那點小錢。

一般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比較貴,但是物業服務水平很好,辦事能力也很高,業主也不會在乎那點小錢。

只要活幹好了,哪怕收不到錢?

一個小區的物業就是維護小區安全,還有各項雜事的班子。

在小區公共範圍之內的事情,沒有一樣不是他們負責的,有的時候業主沒有帶鑰匙,或者有親戚要來,也是要麻煩物業的人員的。

業主和物業關係好,小區安全也會有保障。

一般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比較貴,但是物業服務水平很好,辦事能力也很高,業主也不會在乎那點小錢。

只要活幹好了,哪怕收不到錢?

一個小區的物業就是維護小區安全,還有各項雜事的班子。

在小區公共範圍之內的事情,沒有一樣不是他們負責的,有的時候業主沒有帶鑰匙,或者有親戚要來,也是要麻煩物業的人員的。

業主和物業關係好,小區安全也會有保障。

不過,私自換人家的鎖,實在是有點不恰當,畢竟門禁是人家回家的路,你給人家堵死了,有急事的人肯定會跟你著急。

而且,物業做什麼之前也應該告知全體業主,私自更換鎖,到時候怪不得業主反抗。

業主一旦藉故不交錢,倒黴的還是小區物業,因為物業公司肯定會怪下來。

一般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比較貴,但是物業服務水平很好,辦事能力也很高,業主也不會在乎那點小錢。

只要活幹好了,哪怕收不到錢?

一個小區的物業就是維護小區安全,還有各項雜事的班子。

在小區公共範圍之內的事情,沒有一樣不是他們負責的,有的時候業主沒有帶鑰匙,或者有親戚要來,也是要麻煩物業的人員的。

業主和物業關係好,小區安全也會有保障。

不過,私自換人家的鎖,實在是有點不恰當,畢竟門禁是人家回家的路,你給人家堵死了,有急事的人肯定會跟你著急。

而且,物業做什麼之前也應該告知全體業主,私自更換鎖,到時候怪不得業主反抗。

業主一旦藉故不交錢,倒黴的還是小區物業,因為物業公司肯定會怪下來。

錢才是硬道理。

惹得全體業主不開心,他們是可以投票更換物業的,房地產公司也無奈。

你們乾的不好,自然有人幹,畢竟做物業,油水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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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
2019-07-31

我認為做的對,部分國人對於交費歷來是能拖即拖,這是一種陋習,想改變的話,需要假以時日和強制手段的執行。

對於物業公司管理得好與壞,自有業主委員會與他們溝通。我現在最奇怪的是,每每與物業公司吵鬧得最凶和最歡的,就是小區裡不交物業費的那些主人。

人家交了物業費的,都把門禁鑰匙領回去了,反而是不交物業費的,就是不給鑰匙,這種作法看似不合理,實是無奈之舉。

因為欠費的居民太多了,以前收衛生費時欠衛生費,沒有電錶時欠電費,沒有水錶時欠水費。當時企業或國家建設的公有住房居多,所以有些費用企業或國家就給包下來了,個人只是象徵性的一個燈頭交點費用。

後來,經濟發展了,開始家家有了電視、冰箱、洗衣機,這些耗電大戶上來,電力承受不住壓力了。開始限電,安裝電錶,以控制用電量,象徵性的電費變成了有人徵收了,大家開始受不了了,明明抄表的就站在門口,也假裝屋裡沒有人,能拖一天是一天。有拖黃的嗎,還真有,我們鄰居就有。

後來,技術上來了,可以在外面安裝電錶限電了。現在又是智能管控了,想不交電費都不行了,這就是強制手段的厲害。包括,以前拿大水管子澆地的,現在敢不敢了,階梯性水費標準都能讓你錢包掏空,水錶一上,明碼實價。

以前逃火車票的成風,尤其是短途的,現在呢,身份證購票,路途中間查票。就算是你買短途坐長途,一旦抓到,不僅要補票款,還要受到法律制裁和進入失信名單。

現在的物業費就成了焦點之一了,物業是企業,有收費的權利。但沒有強制的方法,只能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費時費力地把錢收上來,形成了惡性循環。

我不是物業人員,在開會時也總對物業提出意見,也有所改進。交錢是本份,你對物業不滿可以到社區或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反映,也可以通過辦事處請求解除與物業的合約或處罰。都選擇不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處理,實在是不妥。

清茶一杯849
2019-07-31

現在一說到不(欠)交物業費的問題,似乎都是業主不對,物業公司還時常把業主起訴上法院,而法院的判決,往往是業主敗訴,但問題始終存在,沒有徹底解決問題,就其原因,是沒有找到業主不(欠)物業費的原因所在,一判了之,業主的心結始終沒有解開,口服心不服。試想,一個業主買一套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可能要用一生來償還,搬進新家,歡天喜地,誰也不想給自己添堵吧!然而,有的物業公司的確是服務質量不過關,令業主不滿意,一次、二次、三次的反應,卻始終得不到解決,業主還要上班,還要接送孩子,還要照顧家人,還要過正常的生活,哪有那麼多時間天天來找物業公司糾纏,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不(欠)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什麼關係,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上下級關係,也不帶有行政的、法律的強制關係,而是服務和被服務關係,你物業公司提供相應服務,業主付等價的物業費,你物業公司提供了什麼樣的服務,就只能得到什麼樣的報酬,如果有業主不原意交物業費,或拖欠物業費,那你物業公司首先就應作自我檢查,分析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的原因,改善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然後帶著誠意給不願交物業費的業主交換意見,我相信,大多數業主還是挺講道理的,不講理的只是個別人,千萬不要來不來就起訴這個、狀告那個,那樣只會激化矛盾的,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梦不罚
2019-07-31

其實很多物業都很弱勢,特別是老舊小區,業主素質參差不齊,就會挑毛病拒交物業費,物業除了去法院起訴沒有更好的辦法,打官司法官大都建議庭外和解,象徵性交一部分,其實受損失的還是物業。

物業實在沒辦法只能通過更換門禁卡停水,停電維護自身權益,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低素質業主不收拾他,就上天了。

用户402735108893
2019-07-31

為什麼不給物業費,別人交了。電梯呀。綠化呀。打掃衛生呀,你們不交電梯能上去嗎?我個人認為,做人窮富不要找點小理由,學那討吃,你要是交了,他那有不對的地方去,說他們,叫他們更改,那也是提意見,不能說花錢了就是大爺,也不是。就像我們走的路,那都是納稅人,做的好事,我們也沒那個素質,說他好,但是他們也不能說花錢就罵我們吧。現在的業主有的就像那瘋狗,瞎咬人,不想交費,還這了那了的。好多業主就是讓他們把小區鬧爛了走了好幾個物業了,現在的罵那幾個小區告狀的,不交費的,每天喝酒打麻將,告狀,罵物業就是他們的事。

原野159563083
2019-07-31

首先物業是為業主辦事的服務機構而絕不是凌駕與業主之上的管理機構。如果物業工作按照物業條例去有條不紊的正常工作那麼業主無顧拒繳物業費是違法的物業可依據事實將拒繳物業費的業主起訴到轄區人民法院,物業自做主張以換門禁為由來變項制裁不繳物業費的業主顯然違法那麼業主也可拿出為什麼拒繳物業費的證據來將物業起訴到人民法院。全體業主可以將原有物業解除勞務合同。

蓝夕阳836
2019-07-31

這種做法雖不合法但合情合理,你不交錢當然不給門禁卡,但是不會不讓你回家,門禁是小區門衛識別業主的手段,也是促使業主交費的手段,物業費是以全部業主來計算的,只要有業主欠費都會影響其他業主的服務,所以大多數業主是支持的,但是總有一些業主找出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影響物業的服務,又引起更多業主的不滿,形成惡性的巡環,最終小區物業撤離,小區狀況惡化,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如果你不想惡意逃費,為什麼反對大多業主的意願,反對智能門禁呢?所以,現時只要是反對門禁的就等於不良業主,物業都會有所防範,所以,為一點應該付的物業費而壞了名聲不值得!

高山画舫书屋A
2019-07-31

弄清兩個問題一是換門禁與催交物業費是兩個性質不問題,不能捆綁。如果是物業企業自己出資而不是用公共收益或政府資助換門禁,應當肯定並點贊。想必這樣好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會主動繳費的。 業主應當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如果業主未繳費並經催促仍不繳納的,物業公司應當人民調解或法律訴訟解決。絕不應當以不發門禁鑰匙來脅迫。因為這樣就涉嫌侵害業主的居住權,激化矛盾,由合法變為違法。

众里寻她仟百渡
2019-07-31

當然違法,任何債權都不能對抗物權,通行權是物權的基本保障。物業公司如此行事,門禁後業主可以拆除門禁。但是,就怕整個門禁後只有極少數如此主張,別人還都不支持,那就沒撤了,因為這實際上就使物業公司的行為變成了多數業主的決定,這就不違法了。這種情況下,還是去交費吧,或者,直接起訴,主張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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