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記性!鄭州男子酒駕三次都被查,最後一次竟想用假證矇混過關, 你怎麼看?

2 個回答
鑫旭在线
2019-07-19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文 王春勝/圖

7月17日上午,鄭州交警四大隊民警查獲一起司機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令人詫異的是,該駕駛員此前曾兩次因酒駕被查,為了再次駕車上路,他竟買來假證試圖矇混過關。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文 王春勝/圖

7月17日上午,鄭州交警四大隊民警查獲一起司機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令人詫異的是,該駕駛員此前曾兩次因酒駕被查,為了再次駕車上路,他竟買來假證試圖矇混過關。

17日上午8點多,鄭州交警四大隊二中隊民警陳承、張震在中州大道輔路與經北六路下橋口設卡盤查過往車輛,一輛車牌號為豫A096QK的白色豐田牌小轎車行至下橋口時突然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經檢測,該駕駛員的酒精檢測結果為29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接受詢問時,駕駛人神色緊張,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及行駛證時,他竟出示一個假駕駛證企圖矇混過關,被陳承當場識破,隨後依法將當事人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

經調查,駕駛人叫王某武,2012年12月26日因酒駕被鄭州交警三大隊暫扣駕駛證6個月,2017年10月12日因再次酒駕被武陟縣交警大隊吊銷駕駛證。

有了兩次酒駕的經歷一般人都會從中汲取教訓,但這位駕駛人卻依然我行我素。被吊銷駕駛證後,他又花200元託朋友辦了個假證。據王某武講,他於16日晚在家喝酒至凌晨,17日一早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被交警查獲。

目前,鄭州交警四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王某武多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吊銷後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作出5000元罰款、拘留20日的處罰。

交警四大隊提醒,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請依法行車,安全出行。

(編輯 吉倩倩 實習編輯 熊子文)

靳憨厚
2019-07-18

對這樣的人應該堅決送到看守所去,三次酒駕,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的極度不負責任,不是兩次酒駕就吊銷駕駛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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