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10 個回答
友德之声
2019-08-30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對此案的表態可以說完全是不負責任、感情用事的“定調”!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的基本判斷一定是有被動或主動之分。

破門而入的“反殺”是被動防衛,而開門“毆鬥揮刀殺人”的性質因其主動因素較大……

若這些情節在法律上都“不必糾結”,那嗎,任何殺人行為都可向正當防衛靠,這樣判案的後果會很嚴重。

法律調整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枉與縱,其社會危害都很大。從目前來看,人民日報為此案定調太荒唐,網絡判案亂了套……

以我對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上的理解,唐雪殺死人這一系列舉動,嚴格地講還真算不上是正當防衛。但在當下眾口一詞被認定就是“正當防衛”時,又完全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對此案的表態可以說完全是不負責任、感情用事的“定調”!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的基本判斷一定是有被動或主動之分。

破門而入的“反殺”是被動防衛,而開門“毆鬥揮刀殺人”的性質因其主動因素較大……

若這些情節在法律上都“不必糾結”,那嗎,任何殺人行為都可向正當防衛靠,這樣判案的後果會很嚴重。

法律調整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枉與縱,其社會危害都很大。從目前來看,人民日報為此案定調太荒唐,網絡判案亂了套……

以我對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上的理解,唐雪殺死人這一系列舉動,嚴格地講還真算不上是正當防衛。但在當下眾口一詞被認定就是“正當防衛”時,又完全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這若真被算著正當防衛了,總有一天會有法學專家理論該案情節時,那一定又是鬧了一個另類的法律笑話。

人民日報“定調”時提及了前期反響很大的正當防衛反殺案,但我認為,該案不同以往爭議較大的反殺案,過往的案例中的確有“兩可”的情節,而此案法律界線非常明確:

有準備的持刀、開門迎戰、動手動刀毆鬥,殺死了人……

這一系列連續舉動分明就是互毆,殺死人既不是防衛過當,按法律規定來講,連正當防衛都算不上。

不過,當大家都希望這是“正當防衛”時,我們的審判或許也會順應“民意”的。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對此案的表態可以說完全是不負責任、感情用事的“定調”!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的基本判斷一定是有被動或主動之分。

破門而入的“反殺”是被動防衛,而開門“毆鬥揮刀殺人”的性質因其主動因素較大……

若這些情節在法律上都“不必糾結”,那嗎,任何殺人行為都可向正當防衛靠,這樣判案的後果會很嚴重。

法律調整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枉與縱,其社會危害都很大。從目前來看,人民日報為此案定調太荒唐,網絡判案亂了套……

以我對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上的理解,唐雪殺死人這一系列舉動,嚴格地講還真算不上是正當防衛。但在當下眾口一詞被認定就是“正當防衛”時,又完全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這若真被算著正當防衛了,總有一天會有法學專家理論該案情節時,那一定又是鬧了一個另類的法律笑話。

人民日報“定調”時提及了前期反響很大的正當防衛反殺案,但我認為,該案不同以往爭議較大的反殺案,過往的案例中的確有“兩可”的情節,而此案法律界線非常明確:

有準備的持刀、開門迎戰、動手動刀毆鬥,殺死了人……

這一系列連續舉動分明就是互毆,殺死人既不是防衛過當,按法律規定來講,連正當防衛都算不上。

不過,當大家都希望這是“正當防衛”時,我們的審判或許也會順應“民意”的。

縱觀該案全過程,雙方在糾紛過程中的表現均屬“強者”,在矛盾糾紛中誰也不示弱。最終唐雪在毆鬥中刺死了對方。

從情節上看,法律不支持正當防衛。但從矛盾糾紛當事人的行為上看,男方主動攻擊性要強些,女方被動還擊明顯,這對一般不理解法律規定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的人們來講,故唐雪的舉動很易被大家認同為正當防衛。

其實,這還真就是一起因矛盾糾紛引發的互毆。

唐雪在得知男方來到家門前時的持刀、開門、毆鬥、殺死人……這一系列情節如果報道屬實的話,何來“防衛”一說?

主動性“迎戰”與被動性的逼不得已,兩者之間,該案可謂徑謂分明。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對此案的表態可以說完全是不負責任、感情用事的“定調”!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的基本判斷一定是有被動或主動之分。

破門而入的“反殺”是被動防衛,而開門“毆鬥揮刀殺人”的性質因其主動因素較大……

若這些情節在法律上都“不必糾結”,那嗎,任何殺人行為都可向正當防衛靠,這樣判案的後果會很嚴重。

法律調整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枉與縱,其社會危害都很大。從目前來看,人民日報為此案定調太荒唐,網絡判案亂了套……

以我對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上的理解,唐雪殺死人這一系列舉動,嚴格地講還真算不上是正當防衛。但在當下眾口一詞被認定就是“正當防衛”時,又完全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這若真被算著正當防衛了,總有一天會有法學專家理論該案情節時,那一定又是鬧了一個另類的法律笑話。

人民日報“定調”時提及了前期反響很大的正當防衛反殺案,但我認為,該案不同以往爭議較大的反殺案,過往的案例中的確有“兩可”的情節,而此案法律界線非常明確:

有準備的持刀、開門迎戰、動手動刀毆鬥,殺死了人……

這一系列連續舉動分明就是互毆,殺死人既不是防衛過當,按法律規定來講,連正當防衛都算不上。

不過,當大家都希望這是“正當防衛”時,我們的審判或許也會順應“民意”的。

縱觀該案全過程,雙方在糾紛過程中的表現均屬“強者”,在矛盾糾紛中誰也不示弱。最終唐雪在毆鬥中刺死了對方。

從情節上看,法律不支持正當防衛。但從矛盾糾紛當事人的行為上看,男方主動攻擊性要強些,女方被動還擊明顯,這對一般不理解法律規定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的人們來講,故唐雪的舉動很易被大家認同為正當防衛。

其實,這還真就是一起因矛盾糾紛引發的互毆。

唐雪在得知男方來到家門前時的持刀、開門、毆鬥、殺死人……這一系列情節如果報道屬實的話,何來“防衛”一說?

主動性“迎戰”與被動性的逼不得已,兩者之間,該案可謂徑謂分明。

但是,由於許多許多人出自於當今對社會面屢屢發生的“小惡”的深惡痛絕,故而對懲治“小惡”時殺人的“大惡”反“歡欣鼓舞”。

其實,這種違背法制精神的後果,最終只會把許多許多人推向危險的社會環境裡,因為誰都會偶有小錯“小惡”,界時若大家均可以“正當防衛”殺人時,我們大家都不可避免的在劫難逃。

正當防衛是不能亂主張的。此案就是互毆殺人!論法,唐雪不可能無罪釋放。但是,當今網絡的力量無堅不摧,特殊的事特殊辦,唐雪被無罪釋放也不是不可能。

唐雪會被無罪釋放嗎?

從目前網絡反響上看,無論唐雪的行為是否正當防衛或故意傷害,均有被無罪釋放的可能。

因為,對此案,輿情基本上是一邊倒,大家都異口同聲的認定唐雪是正當防衛,更為特別的是,一直被視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居然也公開表態“定調”,認為“不必糾結是否開門”。

我們從來就有以權代法,以言代法,還有許多什麼什麼都可以代法的習慣,雖然在法制建設中,我們的黨和政府明確提出堅決反對這些破壞法制建設的陋習,可真要徹底根除卻也還須一些過程。

因為,我們的法制社會還在建設中。

這不,案件還在調查偵辦過程中,人民日報就“定了調”,廣大網民就已經判了案。

由此,唐雪完全有可能被無罪釋放的。

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對此案的表態可以說完全是不負責任、感情用事的“定調”!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的基本判斷一定是有被動或主動之分。

破門而入的“反殺”是被動防衛,而開門“毆鬥揮刀殺人”的性質因其主動因素較大……

若這些情節在法律上都“不必糾結”,那嗎,任何殺人行為都可向正當防衛靠,這樣判案的後果會很嚴重。

法律調整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枉與縱,其社會危害都很大。從目前來看,人民日報為此案定調太荒唐,網絡判案亂了套……

以我對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上的理解,唐雪殺死人這一系列舉動,嚴格地講還真算不上是正當防衛。但在當下眾口一詞被認定就是“正當防衛”時,又完全可能判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這若真被算著正當防衛了,總有一天會有法學專家理論該案情節時,那一定又是鬧了一個另類的法律笑話。

人民日報“定調”時提及了前期反響很大的正當防衛反殺案,但我認為,該案不同以往爭議較大的反殺案,過往的案例中的確有“兩可”的情節,而此案法律界線非常明確:

有準備的持刀、開門迎戰、動手動刀毆鬥,殺死了人……

這一系列連續舉動分明就是互毆,殺死人既不是防衛過當,按法律規定來講,連正當防衛都算不上。

不過,當大家都希望這是“正當防衛”時,我們的審判或許也會順應“民意”的。

縱觀該案全過程,雙方在糾紛過程中的表現均屬“強者”,在矛盾糾紛中誰也不示弱。最終唐雪在毆鬥中刺死了對方。

從情節上看,法律不支持正當防衛。但從矛盾糾紛當事人的行為上看,男方主動攻擊性要強些,女方被動還擊明顯,這對一般不理解法律規定正當防衛的法律精神的人們來講,故唐雪的舉動很易被大家認同為正當防衛。

其實,這還真就是一起因矛盾糾紛引發的互毆。

唐雪在得知男方來到家門前時的持刀、開門、毆鬥、殺死人……這一系列情節如果報道屬實的話,何來“防衛”一說?

主動性“迎戰”與被動性的逼不得已,兩者之間,該案可謂徑謂分明。

但是,由於許多許多人出自於當今對社會面屢屢發生的“小惡”的深惡痛絕,故而對懲治“小惡”時殺人的“大惡”反“歡欣鼓舞”。

其實,這種違背法制精神的後果,最終只會把許多許多人推向危險的社會環境裡,因為誰都會偶有小錯“小惡”,界時若大家均可以“正當防衛”殺人時,我們大家都不可避免的在劫難逃。

正當防衛是不能亂主張的。此案就是互毆殺人!論法,唐雪不可能無罪釋放。但是,當今網絡的力量無堅不摧,特殊的事特殊辦,唐雪被無罪釋放也不是不可能。

當然,以上均屬個人推論,一切全憑法官意志,要他們說了才能算。

钢镚的日记
2019-08-30

說實話,我真的希望這件案子和崑山阿龍一樣是正當防衛的例子,但是總覺得這個案子裡面有一些內容沒有被公佈出來。

第一次,李某湘攔截唐雪乘坐的車輛;第二次,李某湘辱罵下車步行回家的唐雪;第三次,唐雪與父親找李某湘理論,李某湘踹父親一腳,後三人扭打;第四次,李某湘與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道歉。

第五次,是案件的關鍵情節。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雪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唐雪聽到砸門聲,拿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出門。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李某湘被唐雪刺傷致死。

根據新聞公佈的線索,說明事情的開始是由於李某喝了酒,然後去攔了車發生爭執導致的,李某身高190是體育老師,可能在當時的居住的範圍內都屬於橫行霸道的可能會涉黑,當他習慣的去欺負她人之後,沒想會受到了她人的反抗甚至被教訓,所以他才會連續兩次的去唐某人的家裡面,而且兩次見面的時候李某都主動的去打人,踹唐某的父親和唐某,而且導致恩怨一步一步的加深,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為什麼當李某去拿著刀去敲門的時候她不去報警而是在不知道對方有多少人的情況下帶著刀去開門,當開門的時候又發生了最後的爭執然後就被唐某在刺中並且倒在血泊中,當李某倒地的時候唐某撥打了120把李某送到了醫院後不治身亡。

當我們的身體財產和家庭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要勇於說不,其實中國在正當防衛這方面的要求有點苛刻,如果要是在美國的話我相信李某已經被槍斃了好幾次了,而且還不屬於防衛過當的,我希望這次的案件屬於正常防衛,我也期待後續新聞報道。


說實話,我真的希望這件案子和崑山阿龍一樣是正當防衛的例子,但是總覺得這個案子裡面有一些內容沒有被公佈出來。

第一次,李某湘攔截唐雪乘坐的車輛;第二次,李某湘辱罵下車步行回家的唐雪;第三次,唐雪與父親找李某湘理論,李某湘踹父親一腳,後三人扭打;第四次,李某湘與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道歉。

第五次,是案件的關鍵情節。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雪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唐雪聽到砸門聲,拿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出門。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李某湘被唐雪刺傷致死。

根據新聞公佈的線索,說明事情的開始是由於李某喝了酒,然後去攔了車發生爭執導致的,李某身高190是體育老師,可能在當時的居住的範圍內都屬於橫行霸道的可能會涉黑,當他習慣的去欺負她人之後,沒想會受到了她人的反抗甚至被教訓,所以他才會連續兩次的去唐某人的家裡面,而且兩次見面的時候李某都主動的去打人,踹唐某的父親和唐某,而且導致恩怨一步一步的加深,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為什麼當李某去拿著刀去敲門的時候她不去報警而是在不知道對方有多少人的情況下帶著刀去開門,當開門的時候又發生了最後的爭執然後就被唐某在刺中並且倒在血泊中,當李某倒地的時候唐某撥打了120把李某送到了醫院後不治身亡。

當我們的身體財產和家庭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要勇於說不,其實中國在正當防衛這方面的要求有點苛刻,如果要是在美國的話我相信李某已經被槍斃了好幾次了,而且還不屬於防衛過當的,我希望這次的案件屬於正常防衛,我也期待後續新聞報道。



說實話,我真的希望這件案子和崑山阿龍一樣是正當防衛的例子,但是總覺得這個案子裡面有一些內容沒有被公佈出來。

第一次,李某湘攔截唐雪乘坐的車輛;第二次,李某湘辱罵下車步行回家的唐雪;第三次,唐雪與父親找李某湘理論,李某湘踹父親一腳,後三人扭打;第四次,李某湘與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道歉。

第五次,是案件的關鍵情節。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雪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唐雪聽到砸門聲,拿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出門。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李某湘被唐雪刺傷致死。

根據新聞公佈的線索,說明事情的開始是由於李某喝了酒,然後去攔了車發生爭執導致的,李某身高190是體育老師,可能在當時的居住的範圍內都屬於橫行霸道的可能會涉黑,當他習慣的去欺負她人之後,沒想會受到了她人的反抗甚至被教訓,所以他才會連續兩次的去唐某人的家裡面,而且兩次見面的時候李某都主動的去打人,踹唐某的父親和唐某,而且導致恩怨一步一步的加深,但是令人想不通的是,為什麼當李某去拿著刀去敲門的時候她不去報警而是在不知道對方有多少人的情況下帶著刀去開門,當開門的時候又發生了最後的爭執然後就被唐某在刺中並且倒在血泊中,當李某倒地的時候唐某撥打了120把李某送到了醫院後不治身亡。

當我們的身體財產和家庭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要勇於說不,其實中國在正當防衛這方面的要求有點苛刻,如果要是在美國的話我相信李某已經被槍斃了好幾次了,而且還不屬於防衛過當的,我希望這次的案件屬於正常防衛,我也期待後續新聞報道。



光头佬鞋匠
2019-08-30

再談一談唐雪反殺案,畢竟好幾天了,當事人雙方都在網上發言了,對當時事情的發生大致都有一個比較詳細的闡述,就雙方的闡述內容做一下分析,表達一下看法。

事發春節,國人最最隆重的過大年,每一個人都很講究,不說不吉利的話,不上人家門兒討債,再過不去的事都當下,年後再說,就是想順順利利,熱熱鬧鬧的和家人團聚,過個好年,年後一整年都有個好年景,就是這樣的一個好的願望都不一定能實現。

大年初四,大李(男當事人),小唐(女當事人,退伍女兵)

如果,如果,國家的脊樑~保家衛國的軍人連自己和家人之周全都不能得到保證,我等屁民之安全更是一句空話,大李從一開始的對小唐無故辱罵、威脅,到三番五次被追到家裡討要所謂的‘說法’,一米九的個子,斗大的拳頭👊,就這還不夠,菜刀,掄著菜刀,凌晨1點多,大年初五凌晨一點多,要說法,天亮不可以嗎?報警解決不了嗎?坐下來談不了嗎?由中間人調解不可以嗎?有一萬條活路可以解決問題,非得整的拿刀追砍女當事人?

小唐一家被大李這幾個來回折騰的夠嗆,大李前邊又被街坊四鄰勸回去了,小李想著這回應該沒啥事了,就睡下了,剛睡著,外邊一片叫罵聲夾雜著咣咣的鑿門,小李這個氣呀,這年還讓不讓人過了?直接起身穿著睡衣起來,準備問一下這同一個祖宗傳下來的哥哥,到底想咋,打廚房門口過時,突然心中一動,看到廚房窗臺上的一把水果刀和削皮刀,隨即雙手各拿一把裝進睡衣的兜裡,直接開門;

站在兩米開外,動口不動手,女當事人她會出門直接動手拿刀傷人?面對一米九大漢,斗大的拳頭👊,體校畢業,27歲,持有凶器(在門裡聽到咣咣的鑿門聲,謾罵聲,想來不會是在心中罵,或者是小聲罵吧,驚醒夢中人),說一千道一萬,黃飛鴻在世他估計也不會開門後直接取人性命吧?何況一弱女子;

開門,一鐵皮門,拉門栓,它得有動靜吧?咯吱咯吱,嘩啦,門一開; 門外大漢,鑿門正起勁,被同來的人奪下刀來扔在一旁,大漢沒奈何,只能堵在門口一連串的汙言穢語叫罵(罵人,大家腦補一下:出來,誰個✘,你這就睡了,我就叫你睡不著,✘你ma,你出來,你不出來,看老子不滅了你全家,咣咣,你這就睡了,咣咣咣,叫你一家年都過不了……這,這都應該有,是吧); 門開了,正在氣頭上大漢直接揮舞著斗大的拳頭👊(再腦補一下,男當事人身高一米九,體重兩百斤左右的彪形大漢,女當事人,一米六左右,體重一百一左右的弱小女子),飛身上前,直撲弱小,好一頓拳腳相加;女當事人開門,穿著睡衣,走出門來,剛想開口質問一個祖先傳下來的哥哥:你想咋,大過年地,這個整法;還沒有開得口來,船大的腳就踏了過來,那個慘吆,(女當事人:小唐)小唐直接被踏坐到地上,剛剛掙扎著站起身來,(男當事人:大李),大李嘴裡的汙言穢語沒有停的叫罵著,斗大的拳頭👊又到小唐眼前,慌亂中小唐摸出睡衣兜子裡裝著的小刀,胡亂的向對方劃拉著,黑暗中一片混亂,電光火石中,大李突然轉身向著來時的路跑去;

這時小李強打起精神、直起體似篩糠的身體(一半是嚇的,一半是被打傷的),小李的父母剛好來到小李身邊(小李父母,被折騰到夜裡一點多,脫了衣服剛睡著,被門外的叫喊聲,砍門聲驚醒心中一驚加一緊,趕緊胡亂的穿了衣服,打開房門,來到大門前;小李在部隊沒少摸爬滾打,大家都知道,我軍的優良傳統,睡得再晚,一聲哨響,大家懂的),大李轉身一往回跑,剛好和小李拉開距離,這時,旁邊的街坊四鄰二三十人(一個村的,兩邊都認識)呼啦就把小李和父母擁近了大門裡,大家就是趁著這空擋把雙方隔開,就是勸架;

小李全身上下不同程度受傷,頭是腫的老大,有尿血 現象,應該是有內傷,不知道影響生育不;

大李一個轉身,剛跑了沒幾步,一個踉蹌倒了下去,再沒有起來。

再談一談唐雪反殺案,畢竟好幾天了,當事人雙方都在網上發言了,對當時事情的發生大致都有一個比較詳細的闡述,就雙方的闡述內容做一下分析,表達一下看法。

事發春節,國人最最隆重的過大年,每一個人都很講究,不說不吉利的話,不上人家門兒討債,再過不去的事都當下,年後再說,就是想順順利利,熱熱鬧鬧的和家人團聚,過個好年,年後一整年都有個好年景,就是這樣的一個好的願望都不一定能實現。

大年初四,大李(男當事人),小唐(女當事人,退伍女兵)

如果,如果,國家的脊樑~保家衛國的軍人連自己和家人之周全都不能得到保證,我等屁民之安全更是一句空話,大李從一開始的對小唐無故辱罵、威脅,到三番五次被追到家裡討要所謂的‘說法’,一米九的個子,斗大的拳頭👊,就這還不夠,菜刀,掄著菜刀,凌晨1點多,大年初五凌晨一點多,要說法,天亮不可以嗎?報警解決不了嗎?坐下來談不了嗎?由中間人調解不可以嗎?有一萬條活路可以解決問題,非得整的拿刀追砍女當事人?

小唐一家被大李這幾個來回折騰的夠嗆,大李前邊又被街坊四鄰勸回去了,小李想著這回應該沒啥事了,就睡下了,剛睡著,外邊一片叫罵聲夾雜著咣咣的鑿門,小李這個氣呀,這年還讓不讓人過了?直接起身穿著睡衣起來,準備問一下這同一個祖宗傳下來的哥哥,到底想咋,打廚房門口過時,突然心中一動,看到廚房窗臺上的一把水果刀和削皮刀,隨即雙手各拿一把裝進睡衣的兜裡,直接開門;

站在兩米開外,動口不動手,女當事人她會出門直接動手拿刀傷人?面對一米九大漢,斗大的拳頭👊,體校畢業,27歲,持有凶器(在門裡聽到咣咣的鑿門聲,謾罵聲,想來不會是在心中罵,或者是小聲罵吧,驚醒夢中人),說一千道一萬,黃飛鴻在世他估計也不會開門後直接取人性命吧?何況一弱女子;

開門,一鐵皮門,拉門栓,它得有動靜吧?咯吱咯吱,嘩啦,門一開; 門外大漢,鑿門正起勁,被同來的人奪下刀來扔在一旁,大漢沒奈何,只能堵在門口一連串的汙言穢語叫罵(罵人,大家腦補一下:出來,誰個✘,你這就睡了,我就叫你睡不著,✘你ma,你出來,你不出來,看老子不滅了你全家,咣咣,你這就睡了,咣咣咣,叫你一家年都過不了……這,這都應該有,是吧); 門開了,正在氣頭上大漢直接揮舞著斗大的拳頭👊(再腦補一下,男當事人身高一米九,體重兩百斤左右的彪形大漢,女當事人,一米六左右,體重一百一左右的弱小女子),飛身上前,直撲弱小,好一頓拳腳相加;女當事人開門,穿著睡衣,走出門來,剛想開口質問一個祖先傳下來的哥哥:你想咋,大過年地,這個整法;還沒有開得口來,船大的腳就踏了過來,那個慘吆,(女當事人:小唐)小唐直接被踏坐到地上,剛剛掙扎著站起身來,(男當事人:大李),大李嘴裡的汙言穢語沒有停的叫罵著,斗大的拳頭👊又到小唐眼前,慌亂中小唐摸出睡衣兜子裡裝著的小刀,胡亂的向對方劃拉著,黑暗中一片混亂,電光火石中,大李突然轉身向著來時的路跑去;

這時小李強打起精神、直起體似篩糠的身體(一半是嚇的,一半是被打傷的),小李的父母剛好來到小李身邊(小李父母,被折騰到夜裡一點多,脫了衣服剛睡著,被門外的叫喊聲,砍門聲驚醒心中一驚加一緊,趕緊胡亂的穿了衣服,打開房門,來到大門前;小李在部隊沒少摸爬滾打,大家都知道,我軍的優良傳統,睡得再晚,一聲哨響,大家懂的),大李轉身一往回跑,剛好和小李拉開距離,這時,旁邊的街坊四鄰二三十人(一個村的,兩邊都認識)呼啦就把小李和父母擁近了大門裡,大家就是趁著這空擋把雙方隔開,就是勸架;

小李全身上下不同程度受傷,頭是腫的老大,有尿血 現象,應該是有內傷,不知道影響生育不;

大李一個轉身,剛跑了沒幾步,一個踉蹌倒了下去,再沒有起來。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2019-08-30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2、“聽到他說要翻牆殺我全家,聽砸門的聲音,我判斷對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廚房拿了刀具。”

3、“我打開了走廊的燈,燈光不強,在我走到大門附近時,周圍的情況不太好判斷,不太好判斷他手上是否還拿著工具。”

4、“他(李德勝)首先踹了我一腳後,一是出於本能反應,二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在我家門口騷擾,三是對方已經掙脫了同伴,出於無奈反擊對方,與他發生肢體動作。”

5、“是他打我臉之後用腳踢的,他還踢我腹部;衝突後當日,我上廁所時發現下體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規律,之後2月份只來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沒有來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續到3月底。”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2、“聽到他說要翻牆殺我全家,聽砸門的聲音,我判斷對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廚房拿了刀具。”

3、“我打開了走廊的燈,燈光不強,在我走到大門附近時,周圍的情況不太好判斷,不太好判斷他手上是否還拿著工具。”

4、“他(李德勝)首先踹了我一腳後,一是出於本能反應,二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在我家門口騷擾,三是對方已經掙脫了同伴,出於無奈反擊對方,與他發生肢體動作。”

5、“是他打我臉之後用腳踢的,他還踢我腹部;衝突後當日,我上廁所時發現下體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規律,之後2月份只來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沒有來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續到3月底。”

6、“當時聽人喊受傷出血,我才知道對方有人受傷,不確定是不是李某。20分鐘公安就來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從警方那裡知道,李某已經死亡。”

7、“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8、“對方三番五次辱罵、滋擾,她很氣憤,也很無奈,大家畢竟是同村人,我覺得他很不可思議。”

從唐雪發表的八點聲音,以及媒體的報道和其父親、李德勝(死者)父親接受媒體的採訪內容來看,好毫無爭議地說,唐雪是無辜的,在自我防衛過程中,“不小心”將李德勝劃傷右胸部導致死亡,是完全的正當防衛行為。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2、“聽到他說要翻牆殺我全家,聽砸門的聲音,我判斷對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廚房拿了刀具。”

3、“我打開了走廊的燈,燈光不強,在我走到大門附近時,周圍的情況不太好判斷,不太好判斷他手上是否還拿著工具。”

4、“他(李德勝)首先踹了我一腳後,一是出於本能反應,二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在我家門口騷擾,三是對方已經掙脫了同伴,出於無奈反擊對方,與他發生肢體動作。”

5、“是他打我臉之後用腳踢的,他還踢我腹部;衝突後當日,我上廁所時發現下體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規律,之後2月份只來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沒有來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續到3月底。”

6、“當時聽人喊受傷出血,我才知道對方有人受傷,不確定是不是李某。20分鐘公安就來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從警方那裡知道,李某已經死亡。”

7、“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8、“對方三番五次辱罵、滋擾,她很氣憤,也很無奈,大家畢竟是同村人,我覺得他很不可思議。”

從唐雪發表的八點聲音,以及媒體的報道和其父親、李德勝(死者)父親接受媒體的採訪內容來看,好毫無爭議地說,唐雪是無辜的,在自我防衛過程中,“不小心”將李德勝劃傷右胸部導致死亡,是完全的正當防衛行為。

通過這幾天對案件的梳理和媒體的報道,我梳理出案件的大概經過:

2月8日,李德勝因為懷疑唐雪的車跟他刮蹭,攔截後再辱罵,唐雪下車過程中,給父親唐加勇打電話,唐雪和父親找李德勝討說法時,被毆打,唐加勇給李德勝父親(唐加勇的發小)打電話告知此事,李德勝父親帶著兒子到唐家道歉,回來後,李德勝越想越氣,酒後糾結20多人,自己帶著菜刀去唐家“討說法”,因大門緊鎖,李德勝用菜刀把唐家大門砍壞。

其間,唐雪拿俏皮刀出來查看情況,被李德勝一腳踢中腹部和下體,導致幾個月沒有來例假,此時,李德勝的菜刀被朋友羅某坤奪走扔掉,李德勝對唐雪再次毆打,唐雪返回家裡,拿來水果刀,在揮舞防衛過程中,捅傷李德勝右胸部,導致休克性失血死亡。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2、“聽到他說要翻牆殺我全家,聽砸門的聲音,我判斷對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廚房拿了刀具。”

3、“我打開了走廊的燈,燈光不強,在我走到大門附近時,周圍的情況不太好判斷,不太好判斷他手上是否還拿著工具。”

4、“他(李德勝)首先踹了我一腳後,一是出於本能反應,二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在我家門口騷擾,三是對方已經掙脫了同伴,出於無奈反擊對方,與他發生肢體動作。”

5、“是他打我臉之後用腳踢的,他還踢我腹部;衝突後當日,我上廁所時發現下體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規律,之後2月份只來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沒有來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續到3月底。”

6、“當時聽人喊受傷出血,我才知道對方有人受傷,不確定是不是李某。20分鐘公安就來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從警方那裡知道,李某已經死亡。”

7、“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8、“對方三番五次辱罵、滋擾,她很氣憤,也很無奈,大家畢竟是同村人,我覺得他很不可思議。”

從唐雪發表的八點聲音,以及媒體的報道和其父親、李德勝(死者)父親接受媒體的採訪內容來看,好毫無爭議地說,唐雪是無辜的,在自我防衛過程中,“不小心”將李德勝劃傷右胸部導致死亡,是完全的正當防衛行為。

通過這幾天對案件的梳理和媒體的報道,我梳理出案件的大概經過:

2月8日,李德勝因為懷疑唐雪的車跟他刮蹭,攔截後再辱罵,唐雪下車過程中,給父親唐加勇打電話,唐雪和父親找李德勝討說法時,被毆打,唐加勇給李德勝父親(唐加勇的發小)打電話告知此事,李德勝父親帶著兒子到唐家道歉,回來後,李德勝越想越氣,酒後糾結20多人,自己帶著菜刀去唐家“討說法”,因大門緊鎖,李德勝用菜刀把唐家大門砍壞。

其間,唐雪拿俏皮刀出來查看情況,被李德勝一腳踢中腹部和下體,導致幾個月沒有來例假,此時,李德勝的菜刀被朋友羅某坤奪走扔掉,李德勝對唐雪再次毆打,唐雪返回家裡,拿來水果刀,在揮舞防衛過程中,捅傷李德勝右胸部,導致休克性失血死亡。

案件過程就這麼簡單,縱觀整個案件,唐雪多次受到李德勝的辱罵和毆打,且組織20多人到唐雪家尋釁滋事,還把大門砍壞,在整個過程中,唐雪都屬於被侵害,用刀揮舞,也是自我防衛,在期間,李德勝被捅傷,完全是咎由自取,因此,這根本就不是像檢察院起訴書裡提到的“涉嫌故意傷人罪”。

別人來你們家侵害你,你自我防衛,這叫故意傷人嗎?完全就是自我防衛嘛,唐雪在揮舞刀具的過程中,就是自我防衛,反抗李德勝的施暴,且她並沒有要故意去殺死李德勝,事後唐雪得知李德勝死了後,還表示:“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我堅持認為,唐雪是屬於正當防衛,需要無罪釋放,隨著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介入,我相信,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有結果,唐雪很快就會無罪釋放,甚至是公安部門和檢察院的錯誤認定,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在說唐雪這個案子前,先來看看她在看守所,委託他人發表的8點聲音: 唐雪看所守的幾點聲音:

1、“我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沒有想要故意傷害他。造成這個後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會很堅強地面對,希望法律還我一個公道。”

2、“聽到他說要翻牆殺我全家,聽砸門的聲音,我判斷對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廚房拿了刀具。”

3、“我打開了走廊的燈,燈光不強,在我走到大門附近時,周圍的情況不太好判斷,不太好判斷他手上是否還拿著工具。”

4、“他(李德勝)首先踹了我一腳後,一是出於本能反應,二是為了制止他繼續在我家門口騷擾,三是對方已經掙脫了同伴,出於無奈反擊對方,與他發生肢體動作。”

5、“是他打我臉之後用腳踢的,他還踢我腹部;衝突後當日,我上廁所時發現下體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規律,之後2月份只來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沒有來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續到3月底。”

6、“當時聽人喊受傷出血,我才知道對方有人受傷,不確定是不是李某。20分鐘公安就來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從警方那裡知道,李某已經死亡。”

7、“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8、“對方三番五次辱罵、滋擾,她很氣憤,也很無奈,大家畢竟是同村人,我覺得他很不可思議。”

從唐雪發表的八點聲音,以及媒體的報道和其父親、李德勝(死者)父親接受媒體的採訪內容來看,好毫無爭議地說,唐雪是無辜的,在自我防衛過程中,“不小心”將李德勝劃傷右胸部導致死亡,是完全的正當防衛行為。

通過這幾天對案件的梳理和媒體的報道,我梳理出案件的大概經過:

2月8日,李德勝因為懷疑唐雪的車跟他刮蹭,攔截後再辱罵,唐雪下車過程中,給父親唐加勇打電話,唐雪和父親找李德勝討說法時,被毆打,唐加勇給李德勝父親(唐加勇的發小)打電話告知此事,李德勝父親帶著兒子到唐家道歉,回來後,李德勝越想越氣,酒後糾結20多人,自己帶著菜刀去唐家“討說法”,因大門緊鎖,李德勝用菜刀把唐家大門砍壞。

其間,唐雪拿俏皮刀出來查看情況,被李德勝一腳踢中腹部和下體,導致幾個月沒有來例假,此時,李德勝的菜刀被朋友羅某坤奪走扔掉,李德勝對唐雪再次毆打,唐雪返回家裡,拿來水果刀,在揮舞防衛過程中,捅傷李德勝右胸部,導致休克性失血死亡。

案件過程就這麼簡單,縱觀整個案件,唐雪多次受到李德勝的辱罵和毆打,且組織20多人到唐雪家尋釁滋事,還把大門砍壞,在整個過程中,唐雪都屬於被侵害,用刀揮舞,也是自我防衛,在期間,李德勝被捅傷,完全是咎由自取,因此,這根本就不是像檢察院起訴書裡提到的“涉嫌故意傷人罪”。

別人來你們家侵害你,你自我防衛,這叫故意傷人嗎?完全就是自我防衛嘛,唐雪在揮舞刀具的過程中,就是自我防衛,反抗李德勝的施暴,且她並沒有要故意去殺死李德勝,事後唐雪得知李德勝死了後,還表示:“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當時有些難過,寧可躺在醫院裡的是我,不是他。”

因此,唐雪屬於自我防衛行為,應該無罪釋放。

润友
2019-08-30

潤友認為,唐雪“反殺”被糾正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幾乎百分之百。換句話說就是,唐雪將會在不久的一天被宣佈為無罪釋放。為什麼這樣說呢?

第一、就是唐雪“反殺”的行為是在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被逼反擊的,同時,是無意中傷到對方後死亡的,而且在施暴者逃跑時沒有去追擊和繼續行凶。這些都足以說明唐雪的“反殺”行為始終都是掌握在正當防衛的限度之內,不存在防衛過當是問題。

第二、媒體和網友普遍認為,唐雪案的正當防衛不能以施暴者有沒有破門而入來界定,只要是施暴者糾結10多個人,自己又拿著菜刀這樣的凶器,而且又是在醉酒的情況下,選擇在半夜三更去砍唐雪家的門,甚至還揚言:“要翻牆過去殺了唐雪全家!”這就是典型的對唐雪及其家人生命的嚴重威脅。因此,這個時候,唐雪拿著2把水果刀出門應對威脅是本能的反應,理應也是正當防衛的行為。

第三、當地公安機關三次對唐雪案以“故意傷害罪”報送到檢察機關,均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退回,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查,補充證據材料。這本身就說明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難以支撐“故意傷害罪”這個罪名的。換句話說就是,唐雪案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不符合事實。再換言之,唐雪的“反殺“行為實質上就是正當防衛。

潤友認為,唐雪“反殺”被糾正認定為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幾乎百分之百。換句話說就是,唐雪將會在不久的一天被宣佈為無罪釋放。為什麼這樣說呢?

第一、就是唐雪“反殺”的行為是在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被逼反擊的,同時,是無意中傷到對方後死亡的,而且在施暴者逃跑時沒有去追擊和繼續行凶。這些都足以說明唐雪的“反殺”行為始終都是掌握在正當防衛的限度之內,不存在防衛過當是問題。

第二、媒體和網友普遍認為,唐雪案的正當防衛不能以施暴者有沒有破門而入來界定,只要是施暴者糾結10多個人,自己又拿著菜刀這樣的凶器,而且又是在醉酒的情況下,選擇在半夜三更去砍唐雪家的門,甚至還揚言:“要翻牆過去殺了唐雪全家!”這就是典型的對唐雪及其家人生命的嚴重威脅。因此,這個時候,唐雪拿著2把水果刀出門應對威脅是本能的反應,理應也是正當防衛的行為。

第三、當地公安機關三次對唐雪案以“故意傷害罪”報送到檢察機關,均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退回,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查,補充證據材料。這本身就說明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難以支撐“故意傷害罪”這個罪名的。換句話說就是,唐雪案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不符合事實。再換言之,唐雪的“反殺“行為實質上就是正當防衛。

刘刘刘亚东
2019-09-01

1.唐雪持水果刀殺人,而後水果刀被藏匿,其他不說,就這一條藏匿證物都夠她喝一壺的了,水果刀也有大小,削蘋果的小,切西瓜的不比菜刀小,從藏匿水果刀來看,這把刀肯定不是什麼小刀子

2.農村人法律意識淡薄,但是作為退伍軍人應當有這法律意識,在部隊一週有一天半都是政治教育,但是她沒有,從思想上就是想私了

3.這個出不出門不是說面對不法侵害不能反抗,而是說主不主動的問題,主動衝出去的防衛在法律上認為是假想防衛,致人死亡就是故意殺人,不能說是正當防衛

4.唐雪對於李某手中還有沒有刀知情與否只是她個人說法,具體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她出來的時候李某正被勸阻者拖拽,與唐雪打鬥只有一隻腳(還需要一隻腳支撐)不具有殺害唐雪的能力

5.唐雪並非是拿出刀亂舞,而是反手握刀,反手握刀代表什麼不想解釋,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解釋也白解釋

以上是針對作者的詭辯的解釋,其實追根究底過錯方依然在唐家

1.李某攔車辱罵是因為唐雪的人撞到了李

2.唐家找李理論,雖然李踢了一腳,但是最終李被打傷,從法醫鑑定看應該有輕傷,這個應當被認定為打架鬥毆,因為兩者發生了口角在先,唐家因為打傷李過錯更大

3.李到唐家因為辱罵道歉,而後要求唐家打了李道歉,唐家拒不道歉,李家已經退步,唐家仍然自持,別說是情節較輕的故意殺人了(三到十年),從這一點看甚至可以判定為蓄意謀殺(十年以上,無期,死刑)

人生咏叹
2019-09-06

唐雪會無罪釋放嗎?這個問題,相信國家法律最終會給出令國人信服的公正判決。

縱觀資訊報道唐雪反殺案的整個過程,我和所有憎惡親善的人們觀點一致,於法於情,我相信,公道自在法律,公道自在人心。唐雪最終會無罪釋放。

關於唐雪是否正當防衛,又是否防衛過當,我堅信法律會以事實為依據,給唐雪一個公正的定論。這裡,我只以中國道德的公秩良俗,談談唐雪反殺案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曆來講究,好男不與女鬥。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中,歷來都認為,女性無論從生理力量到心理素質,都處與弱勢地位,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任何時候,都不會與一個弱女子都爭個你輸我贏。本事件中,一米九幾的強壯李某,能與一個女人去爭鬥,也一定不是個好男人。

二,中國曆來講究,打人不打臉,鬧事不登門。打人不打臉,就是指,打臉,是對人格最大的侵犯;鬧事不登門,就是指,家是每個人神聖的住所,登門鬧事,就是對一個家庭最大的不敬。而本事件中,唐雪不僅被打得頭破臉腫,更是李某追打上門。

三,中國曆來講究,酒後莫惹事,得理且饒人。意思就是說,飲酒後,多少理智會不清白,千萬別去惹事生非,既便你有理之時,也要饒人三分。縱觀本事件,李某酒後滋事無理可言,且一而再,再而三的鬥狠呈強,不僅僅破壞了鄉村和諧,更直接威脅到別人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唐雪反殺案最終怎的判決,法律自然會有公正的結果。而在該事件中,李某顯然嚴重損害了公秩良俗的觀念。任何事件的出現,必然會有因果傳承,我想說,沒有李某的酒後滋事,就不會有今天的唐雪反殺案。


唐雪會無罪釋放嗎?這個問題,相信國家法律最終會給出令國人信服的公正判決。

縱觀資訊報道唐雪反殺案的整個過程,我和所有憎惡親善的人們觀點一致,於法於情,我相信,公道自在法律,公道自在人心。唐雪最終會無罪釋放。

關於唐雪是否正當防衛,又是否防衛過當,我堅信法律會以事實為依據,給唐雪一個公正的定論。這裡,我只以中國道德的公秩良俗,談談唐雪反殺案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曆來講究,好男不與女鬥。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中,歷來都認為,女性無論從生理力量到心理素質,都處與弱勢地位,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任何時候,都不會與一個弱女子都爭個你輸我贏。本事件中,一米九幾的強壯李某,能與一個女人去爭鬥,也一定不是個好男人。

二,中國曆來講究,打人不打臉,鬧事不登門。打人不打臉,就是指,打臉,是對人格最大的侵犯;鬧事不登門,就是指,家是每個人神聖的住所,登門鬧事,就是對一個家庭最大的不敬。而本事件中,唐雪不僅被打得頭破臉腫,更是李某追打上門。

三,中國曆來講究,酒後莫惹事,得理且饒人。意思就是說,飲酒後,多少理智會不清白,千萬別去惹事生非,既便你有理之時,也要饒人三分。縱觀本事件,李某酒後滋事無理可言,且一而再,再而三的鬥狠呈強,不僅僅破壞了鄉村和諧,更直接威脅到別人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唐雪反殺案最終怎的判決,法律自然會有公正的結果。而在該事件中,李某顯然嚴重損害了公秩良俗的觀念。任何事件的出現,必然會有因果傳承,我想說,沒有李某的酒後滋事,就不會有今天的唐雪反殺案。



唐雪會無罪釋放嗎?這個問題,相信國家法律最終會給出令國人信服的公正判決。

縱觀資訊報道唐雪反殺案的整個過程,我和所有憎惡親善的人們觀點一致,於法於情,我相信,公道自在法律,公道自在人心。唐雪最終會無罪釋放。

關於唐雪是否正當防衛,又是否防衛過當,我堅信法律會以事實為依據,給唐雪一個公正的定論。這裡,我只以中國道德的公秩良俗,談談唐雪反殺案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曆來講究,好男不與女鬥。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中,歷來都認為,女性無論從生理力量到心理素質,都處與弱勢地位,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任何時候,都不會與一個弱女子都爭個你輸我贏。本事件中,一米九幾的強壯李某,能與一個女人去爭鬥,也一定不是個好男人。

二,中國曆來講究,打人不打臉,鬧事不登門。打人不打臉,就是指,打臉,是對人格最大的侵犯;鬧事不登門,就是指,家是每個人神聖的住所,登門鬧事,就是對一個家庭最大的不敬。而本事件中,唐雪不僅被打得頭破臉腫,更是李某追打上門。

三,中國曆來講究,酒後莫惹事,得理且饒人。意思就是說,飲酒後,多少理智會不清白,千萬別去惹事生非,既便你有理之時,也要饒人三分。縱觀本事件,李某酒後滋事無理可言,且一而再,再而三的鬥狠呈強,不僅僅破壞了鄉村和諧,更直接威脅到別人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唐雪反殺案最終怎的判決,法律自然會有公正的結果。而在該事件中,李某顯然嚴重損害了公秩良俗的觀念。任何事件的出現,必然會有因果傳承,我想說,沒有李某的酒後滋事,就不會有今天的唐雪反殺案。




唐雪會無罪釋放嗎?這個問題,相信國家法律最終會給出令國人信服的公正判決。

縱觀資訊報道唐雪反殺案的整個過程,我和所有憎惡親善的人們觀點一致,於法於情,我相信,公道自在法律,公道自在人心。唐雪最終會無罪釋放。

關於唐雪是否正當防衛,又是否防衛過當,我堅信法律會以事實為依據,給唐雪一個公正的定論。這裡,我只以中國道德的公秩良俗,談談唐雪反殺案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曆來講究,好男不與女鬥。在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中,歷來都認為,女性無論從生理力量到心理素質,都處與弱勢地位,一個真正的男子漢,任何時候,都不會與一個弱女子都爭個你輸我贏。本事件中,一米九幾的強壯李某,能與一個女人去爭鬥,也一定不是個好男人。

二,中國曆來講究,打人不打臉,鬧事不登門。打人不打臉,就是指,打臉,是對人格最大的侵犯;鬧事不登門,就是指,家是每個人神聖的住所,登門鬧事,就是對一個家庭最大的不敬。而本事件中,唐雪不僅被打得頭破臉腫,更是李某追打上門。

三,中國曆來講究,酒後莫惹事,得理且饒人。意思就是說,飲酒後,多少理智會不清白,千萬別去惹事生非,既便你有理之時,也要饒人三分。縱觀本事件,李某酒後滋事無理可言,且一而再,再而三的鬥狠呈強,不僅僅破壞了鄉村和諧,更直接威脅到別人生命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唐雪反殺案最終怎的判決,法律自然會有公正的結果。而在該事件中,李某顯然嚴重損害了公秩良俗的觀念。任何事件的出現,必然會有因果傳承,我想說,沒有李某的酒後滋事,就不會有今天的唐雪反殺案。




凝解
2019-09-05

人命關天的事,在我認知裡還沒有無罪釋放的例子,就是正當防衛也要改造三年以上,要殺個人,必須有心狠手辣的意志才敢下手。改造就是磨滅這種意志,使其不再重犯。

唐雪在他父親的嬌生慣養下,再加上又在部隊上過過軍旅生活,早就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她要是不能擺平的事,只要給她父親一說,她父親就會給她出氣,找回場子。就說她與李某發生衝突的事,兩個都是二十六、七歲的年輕人,都有獨立思考能力和自我處事能力,是打是罵自己就能解決,可她就象三歲小孩一樣,跑回家向父親告狀。父親又是護牯子人,父子倆一拍即合,連手去把李某打了一頓。象這樣的性格,如果結了婚,夫妻倆一吵架,她就回家告訴她護牯子爹,女婿可就慘了。

所以,唐雪能用刀捅人,並非文靜賢淑之輩。如不改造,必會重犯。至到如今,她在獄中還在堅持她是正當防衛,根本沒有對自己的殺人行為有懺悔之義。如是無罪釋放,對社會是一大隱患。

律师独角兽
2019-08-31

我認為唐雪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雲南省檢察院已經派員查閱案件,對案件的處理進行指導,相信很快就有案件的結果傳出來。

我認為唐雪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雲南省檢察院已經派員查閱案件,對案件的處理進行指導,相信很快就有案件的結果傳出來。

唐雪的案子,結果無外乎兩種,一種是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另外一種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判刑可能會從緩刑到三年左右有期徒刑。考慮到醉漢尋釁滋事在先,即使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唐雪極有可能被判處緩刑。

我認為唐雪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雲南省檢察院已經派員查閱案件,對案件的處理進行指導,相信很快就有案件的結果傳出來。

唐雪的案子,結果無外乎兩種,一種是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另外一種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判刑可能會從緩刑到三年左右有期徒刑。考慮到醉漢尋釁滋事在先,即使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唐雪極有可能被判處緩刑。

在我看來,唐雪明顯是符合正當防衛構成要件的。醉漢持刀上門,不管刀到底有沒有掉,不管有沒有人攔住他,只要雙方廝打在一起,唐雪根本就不是身高1米9壯漢的對手,可以推定唐雪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唐雪的正當防衛就有了前提基礎。

我認為唐雪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雲南省檢察院已經派員查閱案件,對案件的處理進行指導,相信很快就有案件的結果傳出來。

唐雪的案子,結果無外乎兩種,一種是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從而無罪釋放,另外一種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判刑可能會從緩刑到三年左右有期徒刑。考慮到醉漢尋釁滋事在先,即使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唐雪極有可能被判處緩刑。

在我看來,唐雪明顯是符合正當防衛構成要件的。醉漢持刀上門,不管刀到底有沒有掉,不管有沒有人攔住他,只要雙方廝打在一起,唐雪根本就不是身高1米9壯漢的對手,可以推定唐雪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唐雪的正當防衛就有了前提基礎。

所以大家都在期待唐雪的無罪釋放,就和崑山反殺案中的男子一樣。如果最終唐雪無罪釋放是中國刑法史上正當防衛認定標準的里程碑。非常值得大家期待的。

苏申js
2019-09-08

這個案子的情況在各路記者努力下基本已經清楚了。本來我不準備再討論了,但想針對本案最初披露的信息和目前揭露的信息對比一下。

本案最初是8月26日一個叫唐雪家屬的率先披露的,然後各類大V迅速跟進。披露李某和唐家共計四次衝突。

唐父說第一次是李某醉酒無理攔車,李某經常醉酒攔車。現在知道李某朋友車停著,李某與朋友聊天,唐雪車要交匯,由於路窄,要前車讓行發生的矛盾。

唐父說第二次是帶唐雪去認識李某,李某突然打了唐雪。而李父說唐家父女打傷了李某。這次由於缺乏人證,真實情況最不清楚。

唐父說第三次是李某帶二十多人到家鬧事,唐家父女大氣不敢出。實際是李父帶李某去道歉,李某道歉後要求唐父也道歉,但是唐父沒有道歉,李父就把李某拖回去了,也埋下了李某持刀上門的伏筆。

唐父說第四次李某持刀爬進圍牆,唐雪開門後李某一直壓著唐雪打。現在知道唐雪出門時李某的刀已經被人奪走,李某也沒爬圍牆。後來有人問起刀的事,說是一把紅色削皮刀,還給出圖片。其實,唐雪已經交代了黑色水果刀,法醫鑑定一刀幾乎穿透胸腔。

綜上所述,至少從信息披露下,唐家不大地道。至於說到底是否有罪,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也不說了,怕被噴。最終要看法院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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