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農村維穩工作?

4 個回答
关中大嘴道道道
2019-09-04

農村維穩,說簡單,也簡單,說困難也特別的難。

農村,大家都知道,它的特徵就是人多,發展緩慢,從祖輩開始,就是地裡刨食物,經濟收入比較單一。

如果上升到維穩,就必須要多做些功課了,這裡就不拿一個縣或是一個鎮來舉例了,咱就拿一個村說事,做之前必須先下功夫深入瞭解,瞭解什麼呢:

1,這個村的人口結構;既有多少人,幾個村民小組,如何分佈的,是宗族化還是姓氏多元化。

宗族化,既是一個大姓為為主,拿我村來說,某個姓氏的佔90%,有宗族的權威人士。

多元化,既一個村子姓氏很多。

基於這兩種情況,瞭解清楚,才能對症下藥,俗話說的好,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這個村的地理環境:東西,南北方位結構搞清楚。

3,這個村的經濟發展狀況:這個想必大家都知道,經濟好了,對於維穩有好處也有壞處。好了的話,相對於好治理些。不好呢,村民意見就多些,開展各項工作或許困難些。

4,文化程度佔比:文化層次普遍高,接收信息或是新事物的能力強。

5,精神文明建設情況:這是這個系統性問題,這方面做的好了,肯定會省不少心。

以上工作必須開展,農村人很直有時也很單純,作為農民來說,賺錢才是根本,所以維穩的成敗還是看農民的收入狀況。

做了上述工作後,接下來的重點,維穩就好做些了。我們把這個工作分為對內和對外。

對外:主要面向周邊。

在農村,雞鳴狗盜的事情常有發生,或是尋釁滋事。

1,主要路口或中心的監控必不可少,如果條件允許,全覆蓋無死角最好不過。

2,監控報警入戶,現在都是信息智能社會,監控連手機,警情全知道。

3,村幹部緊急處理制服。為避免有些事態惡化,村幹部代表集體出面處理一些問題,效果總比私人處理的好些。

4,以村部為核心,建立村村信息交換體系。這裡所謂的信息主要指:重大事件的及時通氣(有些事情具有傳染性,及時通氣,下一個村可以及時做出相應準備);第二一個就是村子的個別“典型”人員信心互通。

對內:

個人覺得還是兩點:

1,精神文明建設。

2,如何讓村民富裕起來。

這兩點缺一不可,重中之重。

以上為個人農村生活所悟,淺談,希望有所幫助。

當然了,維穩不是單純政府的事,是需要所有人員全員參與的事情,只有持續做,才能達到國泰民安。

最後有四個詞奉上:

領導重視,幹部帶頭;

全員參與,精益求精。


農村維穩,說簡單,也簡單,說困難也特別的難。

農村,大家都知道,它的特徵就是人多,發展緩慢,從祖輩開始,就是地裡刨食物,經濟收入比較單一。

如果上升到維穩,就必須要多做些功課了,這裡就不拿一個縣或是一個鎮來舉例了,咱就拿一個村說事,做之前必須先下功夫深入瞭解,瞭解什麼呢:

1,這個村的人口結構;既有多少人,幾個村民小組,如何分佈的,是宗族化還是姓氏多元化。

宗族化,既是一個大姓為為主,拿我村來說,某個姓氏的佔90%,有宗族的權威人士。

多元化,既一個村子姓氏很多。

基於這兩種情況,瞭解清楚,才能對症下藥,俗話說的好,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這個村的地理環境:東西,南北方位結構搞清楚。

3,這個村的經濟發展狀況:這個想必大家都知道,經濟好了,對於維穩有好處也有壞處。好了的話,相對於好治理些。不好呢,村民意見就多些,開展各項工作或許困難些。

4,文化程度佔比:文化層次普遍高,接收信息或是新事物的能力強。

5,精神文明建設情況:這是這個系統性問題,這方面做的好了,肯定會省不少心。

以上工作必須開展,農村人很直有時也很單純,作為農民來說,賺錢才是根本,所以維穩的成敗還是看農民的收入狀況。

做了上述工作後,接下來的重點,維穩就好做些了。我們把這個工作分為對內和對外。

對外:主要面向周邊。

在農村,雞鳴狗盜的事情常有發生,或是尋釁滋事。

1,主要路口或中心的監控必不可少,如果條件允許,全覆蓋無死角最好不過。

2,監控報警入戶,現在都是信息智能社會,監控連手機,警情全知道。

3,村幹部緊急處理制服。為避免有些事態惡化,村幹部代表集體出面處理一些問題,效果總比私人處理的好些。

4,以村部為核心,建立村村信息交換體系。這裡所謂的信息主要指:重大事件的及時通氣(有些事情具有傳染性,及時通氣,下一個村可以及時做出相應準備);第二一個就是村子的個別“典型”人員信心互通。

對內:

個人覺得還是兩點:

1,精神文明建設。

2,如何讓村民富裕起來。

這兩點缺一不可,重中之重。

以上為個人農村生活所悟,淺談,希望有所幫助。

當然了,維穩不是單純政府的事,是需要所有人員全員參與的事情,只有持續做,才能達到國泰民安。

最後有四個詞奉上:

領導重視,幹部帶頭;

全員參與,精益求精。



農村維穩,說簡單,也簡單,說困難也特別的難。

農村,大家都知道,它的特徵就是人多,發展緩慢,從祖輩開始,就是地裡刨食物,經濟收入比較單一。

如果上升到維穩,就必須要多做些功課了,這裡就不拿一個縣或是一個鎮來舉例了,咱就拿一個村說事,做之前必須先下功夫深入瞭解,瞭解什麼呢:

1,這個村的人口結構;既有多少人,幾個村民小組,如何分佈的,是宗族化還是姓氏多元化。

宗族化,既是一個大姓為為主,拿我村來說,某個姓氏的佔90%,有宗族的權威人士。

多元化,既一個村子姓氏很多。

基於這兩種情況,瞭解清楚,才能對症下藥,俗話說的好,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2,這個村的地理環境:東西,南北方位結構搞清楚。

3,這個村的經濟發展狀況:這個想必大家都知道,經濟好了,對於維穩有好處也有壞處。好了的話,相對於好治理些。不好呢,村民意見就多些,開展各項工作或許困難些。

4,文化程度佔比:文化層次普遍高,接收信息或是新事物的能力強。

5,精神文明建設情況:這是這個系統性問題,這方面做的好了,肯定會省不少心。

以上工作必須開展,農村人很直有時也很單純,作為農民來說,賺錢才是根本,所以維穩的成敗還是看農民的收入狀況。

做了上述工作後,接下來的重點,維穩就好做些了。我們把這個工作分為對內和對外。

對外:主要面向周邊。

在農村,雞鳴狗盜的事情常有發生,或是尋釁滋事。

1,主要路口或中心的監控必不可少,如果條件允許,全覆蓋無死角最好不過。

2,監控報警入戶,現在都是信息智能社會,監控連手機,警情全知道。

3,村幹部緊急處理制服。為避免有些事態惡化,村幹部代表集體出面處理一些問題,效果總比私人處理的好些。

4,以村部為核心,建立村村信息交換體系。這裡所謂的信息主要指:重大事件的及時通氣(有些事情具有傳染性,及時通氣,下一個村可以及時做出相應準備);第二一個就是村子的個別“典型”人員信心互通。

對內:

個人覺得還是兩點:

1,精神文明建設。

2,如何讓村民富裕起來。

這兩點缺一不可,重中之重。

以上為個人農村生活所悟,淺談,希望有所幫助。

當然了,維穩不是單純政府的事,是需要所有人員全員參與的事情,只有持續做,才能達到國泰民安。

最後有四個詞奉上:

領導重視,幹部帶頭;

全員參與,精益求精。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2019-09-04

謝邀!談點個人看法與大家切磋: 一,穩定是時下主基調,主課題。穩定的意義,重大,深遠。 新時期,新時代,怎樣做好維穩工作,事關每一箇中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故。因此,維穩如似空氣,陽光,水與每一箇中國人的生活,生存,工作,學習等息息攸關。 二,社會轉型經濟轉軌,開放擴大文化多元,利益關係調整等等,人與人,人與事,人與有關部門,關係,定位,利益不時發生轉換,因此,各種矛盾,糾結,糾紛,此一時,彼一時。有時會集中引發,比較激烈。 三,我們進行的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前無古人,後無鏡鑑的創新,創業。 既然是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有中國國情。 市場經濟,嚴格說是規則經濟,法治經濟。 據上,市場經濟,不論政府行為,或是公民個人行為,守法,執法,依法是核心,是“總閘”。 法是平衡社會,實現公平,正義,調整利益關係的公器,準繩。 因此,做好新時代,新時期的維穩工作,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基石,是命門。

謝邀!談點個人看法與大家切磋: 一,穩定是時下主基調,主課題。穩定的意義,重大,深遠。 新時期,新時代,怎樣做好維穩工作,事關每一箇中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故。因此,維穩如似空氣,陽光,水與每一箇中國人的生活,生存,工作,學習等息息攸關。 二,社會轉型經濟轉軌,開放擴大文化多元,利益關係調整等等,人與人,人與事,人與有關部門,關係,定位,利益不時發生轉換,因此,各種矛盾,糾結,糾紛,此一時,彼一時。有時會集中引發,比較激烈。 三,我們進行的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前無古人,後無鏡鑑的創新,創業。 既然是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有中國國情。 市場經濟,嚴格說是規則經濟,法治經濟。 據上,市場經濟,不論政府行為,或是公民個人行為,守法,執法,依法是核心,是“總閘”。 法是平衡社會,實現公平,正義,調整利益關係的公器,準繩。 因此,做好新時代,新時期的維穩工作,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基石,是命門。

@半月談新媒體

从头一次得到
2019-09-04

農村維穩工作效率提高,主要是政府部門領導工作,大家都不可否認,農村是在一個國家最低層的群體,他們需要領導,農村這一群體在歷史上都是主要依靠政府部門領導的,他們群體壯大,組織緩㪚,所以不管什麼時候都是依靠領導。好壞取決於領導。

文雅姑娘家蜂蜜888598
2019-09-03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範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範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紮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瞭解民情,蒐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彙報,人云亦云,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複雜化、艱鉅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鐘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繫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繫,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象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裡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範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範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紮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瞭解民情,蒐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彙報,人云亦云,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複雜化、艱鉅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鐘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繫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繫,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象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裡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範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範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紮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瞭解民情,蒐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彙報,人云亦云,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複雜化、艱鉅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鐘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繫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繫,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象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裡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一、捨得投入,健全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是維護穩定的前提。 當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治安形勢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特點,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舉措,是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鞏固政權基石的有效手段,而綜治維穩中心,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鄉鎮維穩的中心,切實加強其規範化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現在雖然設立了綜治維穩中心,但作用發揮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是認識上出現了偏差,綜治維穩中心現在是處於“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地位。同時也還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綜治維穩人員很多時間往往被安排參與到一些中心工作中,而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綜治維穩工作上,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工作人員不到位;二是按照有關文件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人員的規定: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專職幹部是專職專編制,納入專編管理,但由於各鄉鎮普遍存在受編制數的制約,現只能由現有其他崗位工作人員來兼職,這就嚴重影響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此問題,中央印發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指出了加強基層綜治維穩中心規範化建設重大意義,正確的決策,好的工作思路,必須要有人來抓落實,有良好的工作作風來保證其貫徹落實,基層組織建設好了,基礎工作做紮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是鄉鎮必須配齊配強1—2名專職幹部,落實好人員編制、待遇問題,讓工作人員無後顧之憂;二是當前要堅持人力、物力、財力向基層傾斜,緊緊圍繞“領導、編制、人員、經費、工作”五落實的要求,加強基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真正做到有人辦事,有人抓事。

二、不要怕事。就是遇到矛盾糾紛要敢於、並樂於直接面對,要“化”字當頭,不能“躲”字為先、“推”字為上、“拖”字為完。不要怕事,我認為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好維穩工作制度,鄉、村領導幹部要接待好來訪群眾,到群眾當中瞭解民情,蒐集民意,不能專門坐到辦公室來聽彙報,人云亦云,這樣工作就會虛。二是要對群眾言而有信。一些地方“不信官言信謠言”的事例警示我們,作為一級組織也好,一位領導幹部也好,要樹立自己“值得信任”的品牌。群眾信任我們,有問題就願意找我們反映,找我們解決,發現了什麼不穩定情況就樂意向我們基層同志提供。要樹立起值得信任的品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鄉、村對群眾做出的承諾要兌現。比如群眾有問題打個電話給鄉村幹部,鄉村幹部要麼說在開會,要麼就說電話上說不清楚,到鄉政府來直接談。結果群眾來了幹部自己卻走了,這樣群眾就不會相信幹部。這樣甚至會產生民怨,導致維穩工作複雜化、艱鉅化。三是要善於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最有利於社會穩定,而且還會為群眾減輕經濟負擔,雙方都會感到滿意。我們遇到矛盾糾紛不要有厭煩情緒,要靜下心來找出路,要多幾個回合做工作,最大限度地運用調解方法化解,不要輕易把矛盾推向社會,推向法院對簿公堂,推給上級。

三、要有人做事。就是要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頭上有責任,事事有人具體承辦落實。一是各級都要有人做事。上面千根針,下面一根線。鄉、村工作再多,人員再緊,從事維穩工作的人員不能少,每天都要有人接待群眾來訪。各村委員會要有從事維穩的幹部,各組都要有信息員。二是要開展經常性排查。排查不能走過場,不能關起門來填表,如果是這樣,就是鄉村幹部自己騙自己。開展排查工作,不是簡單地把問題查出來,而是需要經過努力思考,認真分析,想一想事情會向什麼方向發展,採取措施處理。三是要常議。鄉、村召開的各種會議上都要強調維穩工作,每次會議都要有社會穩定內容。因為維穩工作是動態的,警鐘需要天天敲。四是要常想。維穩工作不僅是書記、鄉鎮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責任和工作,不僅是分管領導的責任和工作,而且是每一位幹部的責任和工作。鄉、村對每一項工作都要進行穩定評估預測,要想到是否會影響社會穩定,可能會發生哪些不穩定的事情,不能不顧群眾的承受程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上,結果由於防範不足出問題,“問題一出來,全部都發呆”,束手無策,小事變成了大事。五是要落實責任。落實責任不能說在嘴上,還要寫到會議記錄本里,印到文件上,但最關鍵、最重要的是要讓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具體問題都有人處理,每一個問題都有人關注動態、負責做其工作。

四、要善於做事,要提高維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維穩工作既要做具體的處事工作,又要做人的思想工作,所以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來做保證。一是學習好業務知識。要特別注重掌握好法律法規,遇到問題要會用法律法規的尺子去量,哪裡是符合規定的,哪些是不符全規定的,不能憑感覺來決定出是與否,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處理問題。二是注重加強與上級的聯繫溝通。村與鄉、鄉與區各部門要保持好聯繫,一有情況要及時溝通,如果是緊急重大事項,則隨時續報情況。如果鄉鎮發現了異常情況或群體性事件隱患,要及時向區報告,及時傳輸相關資料,以便區職能部門採取措施做好處置等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要善於出面為群眾協調各方面問題。作為鄉鎮和村級來說,的確有些問題無法解??調,這樣為群眾解決不了問題,群眾還是會領情,更會記得我們政府的好。把群眾的問題處理得能經得起歷史、經得起法律法規和實踐的檢驗。不能憑我們想象中的理,要通過法理、事理解決問題。解決群眾的問題不能像擠牙膏一樣,群眾上訪到區裡解決一點,到市裡再解決一點,這樣就會加速不穩定事件的發生。我們要多與群眾進行交流溝通,讓群眾不能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處理問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把群眾變成自己的朋友,變成支持我們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樣就調動了各方參與維穩工作的積極性。五是要有預案。鄉、村都要有詳盡實用的預案,這樣才能有備無患。特別是要對敏感部位等重要目標,要有工作預案,確保一有問題能及時處置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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