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專家質疑基因編輯嬰兒預防HIV:無實用性 帶給人類極高風險

艾滋病 生物醫學 法律 新生兒 科普 中國青年網 2018-11-29

未來網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 李盈盈)“基因編輯嬰兒”能預防艾滋病?“簡單說,這種基因編輯會給嬰兒製造一個對艾滋病病毒(HIV)感染有一定抗性的遺傳環境,主要受體被幹擾後不太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HIV)。但是,這不等於完全不會被感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專家邵一鳴教授接受未來網記者專訪時表示。

艾滋病專家質疑基因編輯嬰兒預防HIV:無實用性 帶給人類極高風險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專家邵一鳴教授。受訪者供圖

僅能降低一多半感染機率 但無必要實用性差

據邵一鳴介紹,艾滋病的主要受體有CD4、CCR5和CXCR4,還有若干個次要受體。“儘管CCR5比較重要,但是,另外兩個受體病毒還是可能會使人體感染艾滋病。所以它並不是完全不能被HIV感染,只是被感染的可能性降低了,科學上有這樣的效果。”

那麼,降低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邵一鳴解釋道,有這種基因變異的人的比例很低,主要是高加索純種白人,1%的該人種的兩條染色體上CCR5基因都有突變,致使HIV無法使用該受體進入細胞。自然情況下HIV主要經CD4和CCR5感染細胞,少數情況下經CD4和CXCR4或其他受體感染細胞。此外,病毒還能通過細胞之間的接觸,從感染HIV的細胞直接進入到一個健康的細胞。

“實驗數據顯示,若阻斷了CCR5受體,能降低一大半的感染機率,但還不能做到刀槍不入。世界上已有兩條染色體上CCR5基因都有突變的患者仍然被HIV感染的多次病例報告。”

邵一鳴認為,用這種方法預防艾滋病的必要性和實用性都很差,幾乎沒用。他解釋說,若是為了降低新生兒的HIV感染率,完全可以採用常規方法予以保證。這個“基因編輯嬰兒”案例的父親是HIV陽性,母親是HIV陰性。人類基因的完整性和純潔性受到進化機制的保護,外來病毒病菌是無法進入精子和卵子中的。HIV陽性父親的精子基因是完全乾淨的,不會傳染HIV給胎兒。只要對父親的精液進行必要的清除病毒的處理,使其在受孕過程不感染母親,就可以完全做到生出一個百分之百健康的嬰兒,同時避免母親感染HIV。

他進一步解釋,如果本次基因編輯是為了使嬰兒未來擁有抵抗HIV的能力,則更沒有必要。

“因為,艾滋病不是通過空氣、水源、食物等環境接觸和日常社會接觸就能感染傳播的疾病,而是通過特殊途徑(血液和母嬰)和高危性行為(婚外多性伴、男男同性性行為和賣淫嫖娼)才能傳播的疾病,完全不需要冒改變人類基因穩定性這麼大的風險去預防。我國政府通過大力推動艾防工作,已經完全控制了血液傳播,大大降低了母嬰傳播。”

邵一鳴表示,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只要瞭解預防知識、採取正確的性觀念和健康的性行為就能有效預防艾滋病。即使有上述高危性行為的艾滋病高風險人群,也有使用安全套降低風險,或使用抗病毒藥物預防感染等眾多預防方法。

“這些方法都是非常安全的,價格可以承受,許多是國家免費提供的。所以,完全沒有必要使用(基因編輯)這種高風險的極端手段來進行艾滋病的預防。”他強調說。

他認為,研究者在出生前就預測這兩個嬰兒長大後會成為艾滋病高風險人群,所以才需要進行基因和編輯治療,但這種預測是武斷和不科學的。

“基因編輯作為一種在人群中使用的艾滋病預防措施,風險遠遠高於效益,沒有任何實用性。一般而言,最好的生物醫學預防是疫苗,當前國際上有兩個艾滋病疫苗正在進行大規模III期臨床試驗,我國研製的艾滋病疫苗也在進行大規模臨床試驗準備。應該相信,人類最終會研製出成功的疫苗來更安全、有效地預防艾滋病。”

艾滋病專家質疑基因編輯嬰兒預防HIV:無實用性 帶給人類極高風險

賀建奎發佈視頻介紹“基因編輯嬰兒”。圖據賀建奎視頻截圖

“編輯胚胎基因並降生嬰兒”就是改動人類基因庫 風險極高

為什麼這麼說?

“現有的基因編輯技術仍處於萌芽狀態,距離成熟還非常遠,在基因操作的過程中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現有技術無法完全控制這種風險。” 邵一鳴告訴未來網記者,使用這個技術打到哪裡,就可以到哪裡去檢測是否打到及其效果。但是,對於打到目標之外的何處,也就是脫靶的情況是否會產生不良作用,使用現有技術則是沒法完全確定的。

“任何一個物種的基因都是經過上億年進化而來的,地球上穩定存在的物種,一定要保證其基因的純潔性和完整性。如果人為地加以改變,存在著巨大的風險。”邵一鳴補充道。

他解釋說,從進化上講,每一個基因都有它的作用。對於被基因編輯的個體而言,脫靶效應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或者很嚴重的不利影響;對於人類而言,從保持物種遺傳純潔性的角度來講,一旦動了人類胚胎的基因,這個被改變的基因會一代一代地往下傳。

邵一鳴特別強調,編輯胚胎基因跟已經被法律允許的編輯病人個體基因治療疾病的基因治療有本質的不同。基因治療只是對一個已經出生的個體的體細胞基因進行修正,以達到治療遺傳性疾病的目的。基因治療的基因改變只會使病人個體收益,沒有遺傳給下一代的風險。但是,“基因編輯嬰兒”實驗涉及受精卵,動了可遺傳的人類基因庫。

他擔心,人類一旦打開了這個潘多拉的盒子,對基因編輯技術的應用不加控制,人類基因的穩定性就無法保證,其害無窮。所以,世界各國對此都有嚴格的規定。

據邵一鳴介紹,由於這種措施存在巨大風險,包括我國政府在內的許多國家政府都有嚴格的規定,只允許開展胚胎基因編輯的基礎研究,保留基因編輯過的胚胎不能超過14天,尤其不能植入子宮發育生產,試驗後的樣本也必須完全銷燬。

“並且,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首例基因編輯嬰兒案例本身就存在幾個方面的問題。”他強調道。

第一,他(賀建奎)選擇的靶點從科學上不能完全阻斷被艾滋病感染;第二,他選擇的使用對象完全沒有必要採取這種極端手段;第三,這個技術本身存在巨大的風險;第四,使用技術出生的嬰兒未來在發育、成熟、成長等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出現問題。

亟待立法規範違背倫理的科學研究

邵一鳴認為,任何一個科學研究者都要遵守倫理要求。“倫理就是人類的道德,要做正確的事情。一是對科學研究和治療的對象只能有利,不能有害;二是一定要尊重受試者自己的意願。這是兩條最基本的從事臨床試驗的國際原則,也是我國臨床試驗管理規定的基本要求。”

邵一鳴認為,我國科技創新的發展很快,勢頭很好,但在臨床試驗研究過程中,必須嚴格把握這些倫理的基本原則,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保證我國科技創新在健康的軌道上不斷前行。但從本次“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的新聞報道來看,這方面的操作存在許多瑕疵,急需予以解決。

“除研究者本人要加強自律外,科學機構和科學共同體也有許多工作要做,尤其是要協助政府加大對已有法規的監管力度,同時要儘快開展一些空白領域的立規立法工作。” 邵一鳴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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