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運盛“踩雷”P2P 折射財務投資三律條

P2P理財 投資 金融 運盛實業 證券時報 2017-05-27

見習記者 王小偉

致力於佈局“互聯網+醫療+金融”的*ST運盛(600767),一不小心就在外延收購的路上“踩雷”。

5月23日晚間,*ST運盛披露哲琿金融(於2016年收購)日前向司法機關報案,後者實控人之一張金如因涉嫌快鹿集團集資詐騙案件而被司法拘留;同時,哲琿金融法定代表人郭虹因擔心牽涉張金如案而遠走香港,並帶走了公司至少1000萬元資金。

從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ST運盛對哲琿金融的這筆投資已告失敗。一方面,隨著P2P行業公司估值的下降,上述投資的公允價值已經下跌。2016年期末,已有專業評估機構對哲琿金融重新估值,計提了相應減值準備620萬元。另一方面,實控人有的涉案有的出走,也使哲琿金融陷入“群龍無首”狀態。

記者從哲琿金融旗下的主要平臺合拍貸看到,平臺已於5月22日發出暫停運營公告,其中指出,“針對目前公司出現部分逾期情況,公司對現有資金、資產、債權、債務進行了封存盤整,目前做出暫停運營公告,對於投資人的本金暫停處理……平臺已經暫停項目發標,同時對於已發出的所有項目的資金狀況進行盤點,梳理現有平臺賬目。”

*ST運盛對哲琿金融僅系財務投資,以獲取中短期財務價值為目的,並不會參與哲琿金融日常經營管理。該案例至少可以折射出上市公司財務投資三大律條。

首先,“事為先”與“人為重”缺一不可。

這筆投資中,*ST運盛對兩者的把握都難言到位。“事為先”方面,收購洽談與敲定之際,正是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階段,行業亟待監管規範,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大思路下,國家對P2P行業監管嚴格化趨勢成形,不少互金企業面臨陣痛,而*ST運盛顯然缺乏對行業的深刻洞察。

“人為重”更是應該汲取的教訓,早在2016年,就已有媒體對哲琿金融實控人或涉快鹿集團風波進行了報道,而*ST運盛對“人”的忽視,尤其是對實際控制人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複雜性防範不足,直接導致了踩雷悲劇的出現。

其次,需高度重視公司治理。根據哲琿金融向司法機關報案全文,哲琿金融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諸多漏洞。

例如,2017年5月19日,郭虹只是通過微信方式,便可以對財務作出指示,要求其做個過賬手續,讓財務將募集的資金669萬元(入賬企業為公司旗下企業中鑫匯通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打給她,她再打回來;並利用職權壓迫,使財務最終轉款。

對於中國部分民營企業來說,或多或少都會存在缺乏有效權力制衡和公司合理治理的情況,上市公司在進行投資或併購時,尤其在無法參與被投企業日常管理的情況下,須對此高度重視。

再次,長遠謀劃須與盡調到位相結合。雖然此筆僅是財務投資,但*ST運盛的籌謀不可謂不長遠。2016年收購哲琿金融時,*ST運盛認為雙方合作前景廣闊。

根據公開資料,*ST運盛當時計劃是,入股哲琿金融,將激發哲琿強大的互聯網金融創新能力,使其成為大醫療、大健康產業升級的助推器;而在未來,*ST運盛還可以圍繞雲端saas技術,與哲琿金融共同提供醫療供應鏈及場景消費金融產品,全方位完成互聯網醫療佈局,形成互聯網+醫療+金融的新生態。

但美好的願望最終成為奢侈的空想,主要還是與投前的盡職調查和投後的投資管理沒有做到位密切相關。可見,長遠謀劃與盡調到位如同車之雙輪,任何一方的輪空,都會導致航向的偏離,甚至跌入陰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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