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聞“我不是局長”

CCTV 法制 社會 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 2017-07-30
<p>明明是局長大人,為什麼要推說是“局外人”——陝西的旬陽,位於漢江、旬河交匯處,曲水環流,狀如太極,這座“中華天然太極城”,近日卻上演了現代版的“太極拳”。旬陽飽受洪澇之害,群眾反映有公司汛期非法採挖河砂,記者前往調查,從縣水利局防汛辦,到河務局法制辦,一路吃了閉門羹,直至找到縣河務局局長,該局長竟聲稱“我不是河務局的”,賴得一乾二淨……</p><p>局長大人“不是局裡的人”,說它是奇聞,卻也不“奇”——就在一年多前,不是也有一位局長,推說“我不是局長”嗎?那一回,因為國家審計署公佈了某市投資85億建造的3萬餘套保障房竟然多年閒置,一邊是有房無人入住,一邊是百姓無房可以棲身。於是央視記者來到該市住建局局長辦公室,請問一個明白。誰料局長大人,一聽是採訪,連呼你們搞錯啦,“我不是局長”,只是“過來看圖紙的”!其實這位自稱“不是局長”的人,正是局長劉某呢!</p><p>“局長”大人,本來堂堂正正的烏紗戴在頭上,為什麼忽然“我不是局長”甚至“不是局裡的人”,變成打醬油、“看圖紙”甚至一點也不沾邊的“無關之人”了呢?在我們的生活中,例如交通違法了,面對交警的追究,不是常有跳將下來高吼一句“我是局長”的嗎?怎麼到了記者跟前,就“不是局長”了呢?無非是起了一點風波,要追究,要問責了,於是推得一乾二淨,賴個赤條精光,連“局裡的人”也“不是”啦!</p><p>有識之士近日評論河務局長的抵賴,說是典型的“推諉塞責”。其實類似“典型”的“推諉”,近日還有兩例。一是某縣縣委書記發表大作,全文1351字,竟有870字抄襲了新華社的評論。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於是縣委出來辯白,說此文乃辦公室所寫,起草此文,書記不知道,發表此文,書記更不知道,全部責任應由辦公室小文書承擔!這樣的“推諉塞責”,你自己相信嗎——書記大作,由別人捉刀,這固然屬於常例,但以書記大名發表於天下,你署名的書記不知道?小文書的膽子這麼大?二是某市創衛辦給全市出租車司機發信,要他們以盯梢式暗防環保專家來本市的暗訪,事情鬧到網上,也是一言以“推”之,說上面不知道啊,又是“辦公室個別工作人員擅自所發”!怪不得網上線下,一片質疑,“個別工作人員”自掏腰包印製了大批信件,“他”又“擅自”冒用當局名義給全市的哥發了公文?這樣的“推說”,能使人相信嗎?至於機關出了紕漏,必是“臨時工”所為,執法有了爭議,又必是“輔警協管”所惹,這樣的套路,就更是天下人莫不熟悉了,無非是一個“推”字加一個“賴”字吧!</p><p>還是回到“我不是局長”上來。“局長”這個官位,按理是趨之若鶩的,有的地方,為了爭一個“局長”,不但是面紅耳赤,幾乎是刀光劍影。可是到了要擔當、要負責、要面對“麻煩”時,他就“不是局長”了,就避之不及、逃之夭夭了。就像有的地方,企業要出生、基層要辦事,“有關部門”九龍治水,個個伸出手來卡你一把;到了出現問題要他解決時,九條龍皆作壁上觀,“有關部門”都變“無關”、誰也“不是局長”啦!就拿文首那個河道非法採砂來說,老百姓天天上訪日日反映,可是不要說“局長”,連科股長們都退避三舍,人人都“不是菖長”!</p><p>這種不擔當的“推事”,其實就是卸肩胛的“猾吏”,在生活中並不少見。但是靠一個“推”字甚至一個“賴”字,真能躲過初一又能躲過十五嗎?那個“不是河務局”的河務局長,儘管說法是“身體不適”,但畢竟已被“調查”;而一年多前貴陽那個“我不是局長”的局長,事發幾日便被免職,真的不是局長啦!至於那個“不知道”發表了署名文章的縣委書記,人們也看到了他的檢查。總之,曾經在過去如魚得水的“推事”與“猾吏”們,在新的政治生態與民主監督下,再憑一句“我不是局長”,恐怕是混不下去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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