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乙肝患者對抗病毒治療十分糾結,一方面害怕時機不對,導致治療無效,另一方面,又擔心如果沒有及時抗病毒治療,導致病情加重、惡化。
那麼,什麼時候需要做抗病毒治療呢?
第一種:乙肝表面抗原為陽性,只要出現谷丙轉氨酶持續3個月都大於正常參考值上限的2倍及以上,都應該啟動抗病毒治療;
第二種:乙肝表面抗原為陽性,只要出現肝硬化,不管乙肝病毒DNA量為多少,都應該立即啟動抗病毒治療;
第三種:HBV-DNA陽性,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年齡超過30歲,進行肝組織學檢查,如果出現明顯纖維化或炎症應該啟動抗病毒治療;
第四種:HBV-DNA陽性,谷丙轉氨酶持續3個月及以上都高於正常參考值上限的1-2倍,這時候也要進行肝組織學檢查,如果有出現明顯纖維化或2級及以上炎症時,應該開始抗病毒治療;
第五種:HBV-DNA陽性,不管轉氨酶是否正常,只要有需要進行化療類,需要抑制自身免疫的治療,都應該提前口服核苷類藥物進行抗病毒治療。
乙肝抗病毒期間需要注意什麼?
1、規範用藥
乙肝患者在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期間,抗病毒藥物的使用劑量、使用方法以及停藥時間都需嚴格按照專業醫師的指導,切勿自行加、減藥物使用劑量或自行選擇停服抗病毒藥物的時間,以免影響抗病毒藥物的治療效果和病情的恢復。
2、堅持定期複查
乙肝抗病毒治療期間需定期檢測肝功能、乙肝病毒DNA和乙肝兩對半,以觀察乙肝抗病毒治療效果。
定期檢查時間為:①生化學指標(肝功能)治療開始後每月1次、連續3次,以後隨病情改善可每3個月1次;②病毒學指標,一般治療開始後1-3個月檢測1次,以後每3-6個月檢測1次;③血常規、血清肌6個月檢查一次。
溫馨提示:為保障療效,乙肝患者須達到抗病毒適應條件後才可進行抗病毒治療,切勿盲目抗病毒,以免引發一系列不良狀況和病情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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