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跟這些人打交道要小心了!(216)

被執行人北京建才文化交流中心因未履行生效仲裁裁定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住所地為北京市豐臺區新村四里25號2幢(新村企業集中辦公區)。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舉報電話:010-87553272

執行案號:(2017)京02執113號

立案時間:2017年1月16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北京建才文化交流中心

組織機構代碼:553083934

法定代表人:楊為亮

執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北京仲裁委員會(2016)京仲裁字第1429號裁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幣15.075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住所地:北京市豐臺區新村四里25號2幢(新村企業集中辦公區)

案件來源:2016年10月17日,北京建才文化交流中心因合同糾紛一案與申請人北京中傑盛世教育諮詢有限公司至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北京仲裁委員會於2016年10月17日裁決北京建才文化交流中心返還申請人本金15.075萬元及利息,均於本裁定生效後十日內付清。裁定生效後,因被執行人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北京建才文化交流中心送達了執行通知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財產,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聯繫舉報電話: 010-87553272

聯繫人: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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