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

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資料圖)

馮興元 肖永泉/文 王延春/編輯

最近很多朋友在講貨幣的本質是什麼。有的說是信用,有的說是可信承諾,有的說是支付需要,有的說是交換需要。

還有一些朋友在講貨幣的來源是什麼。有的說是間接交換之需,有的說是國王硬塞給臣子的借條,有的說是隻要對某物有信任即可,比如太平洋雅普島居民的石幣。

我們有必要對這些本質和來源加以澄清。同時,釐清對比特幣認識上的偏差。

貨幣的本質

經濟學家米塞斯認為,貨幣唯一的、基本的職能就是充當交換媒介。人們之所以取得它,是因為他們想在今後的交換中使用它。他指出,“在人與人之間,交換貨物和勞務之間,如果插入一種或者幾種交換媒介,那就是間接交換,當做交換媒介而被普遍使用的叫做貨幣”。只要一個物品有交換媒介的功能,就可以說你是某種程度上的貨幣,只不過我們還要區分它是不是大家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唯有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才是充分程度的貨幣。

有些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信用,這個觀點似是而非。貨幣當然需要有信用,但是要求有信用的不僅僅是貨幣。人作為人而生存,要有信用;商業也要有信用,商業中的欺詐行為其實叫行騙偷竊,只不過是藉助“商業”的幌子;金融也要有信用,否則也就是行騙偷竊。所以不能說貨幣的本質就是信用。

米塞斯的上述論斷非常正確。貨幣的的本質就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且,正著說、反著說均成立:貨幣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是貨幣。

米塞斯指出,除了交換媒介這一基本職能之外,貨幣還有其他的職能。無論是什麼其他職能,都是派生自貨幣的基本職能。標準教科書總結了貨幣存在五項職能:交換媒介,支付手段,價值尺度,價值儲藏。有些貨幣因為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普遍接受,也稱為世界貨幣,比如美元。這是美元所承擔的特殊貨幣職能,並非所有貨幣均有此項職能。無論如何,上述交換媒介之外的貨幣職能均無一例外地派生自貨幣作為交換媒介之一基本職能。只不過,這些其他職能是否全部成立,在米塞斯的嚴厲眼光之下仍然露出了一點馬腳。

米塞斯認為,貨幣不能成為價值尺度。他批評說,把貨幣作為價值和價格的尺度是完全錯誤的,不能用貨幣度量價值。其原因是,貨幣本身是變動的,整個經濟也是變動的,經濟的變動影響到貨幣的變動,貨幣的變動也影響到經濟的變動,兩者相互影響。米塞斯堅持認為,正因為經濟和貨幣均是變動的,貨幣不能拿來作為價值尺度。筆者個人希望部分拯救貨幣於這一“米塞斯詛咒”之下,就是試圖溝通米塞斯觀點與主流經濟學“貨幣的價值尺度論”。

每個人對任何事物有著自己的主觀評價,對貨幣和一般財貨也一樣。貨幣的變動體現在每個人對其價值的主觀評估在變動。貨幣的價值來自一個人所感知的、它可能作為一般財貨(如貴金屬)使用的價值,以及它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米塞斯承認,在較早的客觀價值論利用勞動量等客觀量值來度量價值,某種意義上是合理的,也容易度量。但是大家都知道,問題是客觀價值論有其弊端,因為個人對任何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都有主觀評價。一個人花費2000元高價購票去聽劉德華的音樂會,不是因為對劉德華勞動2小時的回報,而是因為這一花費符合他對傾聽劉德華現場唱歌、親睹劉德華風采的主觀評價。

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資料圖)

馮興元 肖永泉/文 王延春/編輯

最近很多朋友在講貨幣的本質是什麼。有的說是信用,有的說是可信承諾,有的說是支付需要,有的說是交換需要。

還有一些朋友在講貨幣的來源是什麼。有的說是間接交換之需,有的說是國王硬塞給臣子的借條,有的說是隻要對某物有信任即可,比如太平洋雅普島居民的石幣。

我們有必要對這些本質和來源加以澄清。同時,釐清對比特幣認識上的偏差。

貨幣的本質

經濟學家米塞斯認為,貨幣唯一的、基本的職能就是充當交換媒介。人們之所以取得它,是因為他們想在今後的交換中使用它。他指出,“在人與人之間,交換貨物和勞務之間,如果插入一種或者幾種交換媒介,那就是間接交換,當做交換媒介而被普遍使用的叫做貨幣”。只要一個物品有交換媒介的功能,就可以說你是某種程度上的貨幣,只不過我們還要區分它是不是大家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唯有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才是充分程度的貨幣。

有些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信用,這個觀點似是而非。貨幣當然需要有信用,但是要求有信用的不僅僅是貨幣。人作為人而生存,要有信用;商業也要有信用,商業中的欺詐行為其實叫行騙偷竊,只不過是藉助“商業”的幌子;金融也要有信用,否則也就是行騙偷竊。所以不能說貨幣的本質就是信用。

米塞斯的上述論斷非常正確。貨幣的的本質就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且,正著說、反著說均成立:貨幣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是貨幣。

米塞斯指出,除了交換媒介這一基本職能之外,貨幣還有其他的職能。無論是什麼其他職能,都是派生自貨幣的基本職能。標準教科書總結了貨幣存在五項職能:交換媒介,支付手段,價值尺度,價值儲藏。有些貨幣因為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普遍接受,也稱為世界貨幣,比如美元。這是美元所承擔的特殊貨幣職能,並非所有貨幣均有此項職能。無論如何,上述交換媒介之外的貨幣職能均無一例外地派生自貨幣作為交換媒介之一基本職能。只不過,這些其他職能是否全部成立,在米塞斯的嚴厲眼光之下仍然露出了一點馬腳。

米塞斯認為,貨幣不能成為價值尺度。他批評說,把貨幣作為價值和價格的尺度是完全錯誤的,不能用貨幣度量價值。其原因是,貨幣本身是變動的,整個經濟也是變動的,經濟的變動影響到貨幣的變動,貨幣的變動也影響到經濟的變動,兩者相互影響。米塞斯堅持認為,正因為經濟和貨幣均是變動的,貨幣不能拿來作為價值尺度。筆者個人希望部分拯救貨幣於這一“米塞斯詛咒”之下,就是試圖溝通米塞斯觀點與主流經濟學“貨幣的價值尺度論”。

每個人對任何事物有著自己的主觀評價,對貨幣和一般財貨也一樣。貨幣的變動體現在每個人對其價值的主觀評估在變動。貨幣的價值來自一個人所感知的、它可能作為一般財貨(如貴金屬)使用的價值,以及它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米塞斯承認,在較早的客觀價值論利用勞動量等客觀量值來度量價值,某種意義上是合理的,也容易度量。但是大家都知道,問題是客觀價值論有其弊端,因為個人對任何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都有主觀評價。一個人花費2000元高價購票去聽劉德華的音樂會,不是因為對劉德華勞動2小時的回報,而是因為這一花費符合他對傾聽劉德華現場唱歌、親睹劉德華風采的主觀評價。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1:中國最早的金幣楚國“爰金”)

確實,在嚴格意義上,我們不能拿變動的貨幣去度量各種變動著的財貨的價值。“價值尺度”這一用語中的“尺度”,隱含了固定不變的度量衡。那麼,怎麼來具體溝通貨幣的米塞斯“非價值尺度論”與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裡講的貨幣的價值尺度論呢?本人的方法還是主觀主義價值論,但藉助於變通處理,可在一定程度上使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用起來。這是因為在現實世界當中,大家都在勉強用“貨幣”作為“價值尺度”。

我們手頭的紙幣,無一例外都在貶值。每個人對貨幣價值的主觀評價應該有大致的範圍。其依據仍是上面所述的貨幣本身作為一般財貨的使用價值(如黃金作為一般財貨使用),以及貨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為什麼在個人的感知中會出現一定的價值範圍呢?這是因為個人可以拿一定的貨幣去對照一定數量的其他貨幣或一般財貨或其組合。比如說一百人民幣能換多少美元,或多少土豆,或幾張電影票,或土豆和電影票的組合,通過比較知道大致形成對100元人民幣的主觀評價範圍,這個價值範圍仍然是主觀的。

對於很多人,其主觀評價範圍有很大一部分重合,這個重合的範圍給予人們對貨幣的價值和其所代表的財貨以一種比較穩定的預期。很多人大概會接受這個範圍。只要很多人接受,就可用貨幣來勉強衡量其他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勉強充當“價值尺度”。這裡面就考慮了“主體間性”,也就是溝通不同主體之間的主觀評價。

認識了變動的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的變通處理,也理解了變動的貨幣也可以勉強作為“價值儲藏”手段。你有一定的貨幣,它代表一定的購買力。當你持有貨幣的時候,就持有了以後換取其他貨幣或者一些一般財貨的能力。

米塞斯認為,引起間接交換的是各種產品和服務之間存在出手快慢的差異,有一些產品賣得快,出手快,容易充當間接交換媒介;如果這種交換媒介被普遍使用,就是貨幣。交換媒介作為一種財貨,與一般財貨不一樣。人們取得這種財貨既不是為了自己消費也不是為了生產,而是為了將來拿它交換可用於消費和生產的財貨。

貨幣的起源

有關貨幣的起源,最終要回到其作為一般流通媒介而產生。一般流通媒介則是從流通媒介中通過“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選擇機制來留存下來的流通媒介。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得不讚嘆門格爾的偉大發現。他認為,貨幣、語言、法律等很多基本社會制度,都是人的行動的非意圖的結果,而非社會分子故意設計的產物。它們屬於自生自發秩序!貨幣的出現發生在權力、國家、國王產生之前,而非之後。

有人說,存在這樣的實例:國王因為戰爭需要錢,出具借據,強迫貴族接受,後來這種借據就成為貨幣。這種貨幣起源說似乎與門格爾的自發秩序說正好首尾顛倒。但是,這只是具體形態的貨幣。抽象形態的、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貨幣,尤其是貨幣制度,必然早於這個國王存在,甚至遭遇這個王國存在。此前也必然有具體形態的、作為自發秩序之產物的貨幣存在。米塞斯批評“間接交換和貨幣是由命令權力創造的”這一觀點,這一批評完全正確。他認為,人們用最快容易脫手的財貨作為間接交換的媒介,其中最為普遍使用者形成貨幣。如果一個人不是為了消費它或者用它來生產而謀取到一種財貨,而是為在日後的交換環節中放棄它,而且這樣的行為總是反覆涉及到同一種財貨,這種財貨就成為貨幣。

韋森教授曾經介紹了一個非常精彩的“石幣之島”案例:太平洋有一個島叫做雅浦島,它就是“石幣之島”。雅浦島的石幣,名稱叫“費”。其實當地沒有貴金屬,對於當地人,這種石幣就相當於“貴金屬”,當然他沒有“貴金屬”之使用價值。這種石幣是2000年前開始使用的,而且來之不易。它仍然是作為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被接受的貨幣。符合米塞斯有關貨幣的定義和貨幣之本質的看法。島民們坐船到400裡遠的島嶼,開採石灰岩,為了便利搬運,中間打孔,再用船運回來。其中有一個特別大的石頭,由於暴風雨,沉到海底,但是島民們仍然認同這塊巨型石幣屬於搬運的那家,仍可作為貨幣使用。

有一次美國經濟不好的時候,雅浦島的行政當局還代表島民送了美國政府一批石幣,但是這些石幣對於美國政府沒有用處。雅浦島上每一家在自己的家門前把自己所擁有的石幣排列開來。如果你家的某塊石幣因為交換而轉讓給了別人,後者不用搬走石幣,仍然可以放在老地方,因為大家相信。

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資料圖)

馮興元 肖永泉/文 王延春/編輯

最近很多朋友在講貨幣的本質是什麼。有的說是信用,有的說是可信承諾,有的說是支付需要,有的說是交換需要。

還有一些朋友在講貨幣的來源是什麼。有的說是間接交換之需,有的說是國王硬塞給臣子的借條,有的說是隻要對某物有信任即可,比如太平洋雅普島居民的石幣。

我們有必要對這些本質和來源加以澄清。同時,釐清對比特幣認識上的偏差。

貨幣的本質

經濟學家米塞斯認為,貨幣唯一的、基本的職能就是充當交換媒介。人們之所以取得它,是因為他們想在今後的交換中使用它。他指出,“在人與人之間,交換貨物和勞務之間,如果插入一種或者幾種交換媒介,那就是間接交換,當做交換媒介而被普遍使用的叫做貨幣”。只要一個物品有交換媒介的功能,就可以說你是某種程度上的貨幣,只不過我們還要區分它是不是大家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唯有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才是充分程度的貨幣。

有些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信用,這個觀點似是而非。貨幣當然需要有信用,但是要求有信用的不僅僅是貨幣。人作為人而生存,要有信用;商業也要有信用,商業中的欺詐行為其實叫行騙偷竊,只不過是藉助“商業”的幌子;金融也要有信用,否則也就是行騙偷竊。所以不能說貨幣的本質就是信用。

米塞斯的上述論斷非常正確。貨幣的的本質就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且,正著說、反著說均成立:貨幣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是貨幣。

米塞斯指出,除了交換媒介這一基本職能之外,貨幣還有其他的職能。無論是什麼其他職能,都是派生自貨幣的基本職能。標準教科書總結了貨幣存在五項職能:交換媒介,支付手段,價值尺度,價值儲藏。有些貨幣因為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普遍接受,也稱為世界貨幣,比如美元。這是美元所承擔的特殊貨幣職能,並非所有貨幣均有此項職能。無論如何,上述交換媒介之外的貨幣職能均無一例外地派生自貨幣作為交換媒介之一基本職能。只不過,這些其他職能是否全部成立,在米塞斯的嚴厲眼光之下仍然露出了一點馬腳。

米塞斯認為,貨幣不能成為價值尺度。他批評說,把貨幣作為價值和價格的尺度是完全錯誤的,不能用貨幣度量價值。其原因是,貨幣本身是變動的,整個經濟也是變動的,經濟的變動影響到貨幣的變動,貨幣的變動也影響到經濟的變動,兩者相互影響。米塞斯堅持認為,正因為經濟和貨幣均是變動的,貨幣不能拿來作為價值尺度。筆者個人希望部分拯救貨幣於這一“米塞斯詛咒”之下,就是試圖溝通米塞斯觀點與主流經濟學“貨幣的價值尺度論”。

每個人對任何事物有著自己的主觀評價,對貨幣和一般財貨也一樣。貨幣的變動體現在每個人對其價值的主觀評估在變動。貨幣的價值來自一個人所感知的、它可能作為一般財貨(如貴金屬)使用的價值,以及它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米塞斯承認,在較早的客觀價值論利用勞動量等客觀量值來度量價值,某種意義上是合理的,也容易度量。但是大家都知道,問題是客觀價值論有其弊端,因為個人對任何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都有主觀評價。一個人花費2000元高價購票去聽劉德華的音樂會,不是因為對劉德華勞動2小時的回報,而是因為這一花費符合他對傾聽劉德華現場唱歌、親睹劉德華風采的主觀評價。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1:中國最早的金幣楚國“爰金”)

確實,在嚴格意義上,我們不能拿變動的貨幣去度量各種變動著的財貨的價值。“價值尺度”這一用語中的“尺度”,隱含了固定不變的度量衡。那麼,怎麼來具體溝通貨幣的米塞斯“非價值尺度論”與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裡講的貨幣的價值尺度論呢?本人的方法還是主觀主義價值論,但藉助於變通處理,可在一定程度上使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用起來。這是因為在現實世界當中,大家都在勉強用“貨幣”作為“價值尺度”。

我們手頭的紙幣,無一例外都在貶值。每個人對貨幣價值的主觀評價應該有大致的範圍。其依據仍是上面所述的貨幣本身作為一般財貨的使用價值(如黃金作為一般財貨使用),以及貨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為什麼在個人的感知中會出現一定的價值範圍呢?這是因為個人可以拿一定的貨幣去對照一定數量的其他貨幣或一般財貨或其組合。比如說一百人民幣能換多少美元,或多少土豆,或幾張電影票,或土豆和電影票的組合,通過比較知道大致形成對100元人民幣的主觀評價範圍,這個價值範圍仍然是主觀的。

對於很多人,其主觀評價範圍有很大一部分重合,這個重合的範圍給予人們對貨幣的價值和其所代表的財貨以一種比較穩定的預期。很多人大概會接受這個範圍。只要很多人接受,就可用貨幣來勉強衡量其他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勉強充當“價值尺度”。這裡面就考慮了“主體間性”,也就是溝通不同主體之間的主觀評價。

認識了變動的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的變通處理,也理解了變動的貨幣也可以勉強作為“價值儲藏”手段。你有一定的貨幣,它代表一定的購買力。當你持有貨幣的時候,就持有了以後換取其他貨幣或者一些一般財貨的能力。

米塞斯認為,引起間接交換的是各種產品和服務之間存在出手快慢的差異,有一些產品賣得快,出手快,容易充當間接交換媒介;如果這種交換媒介被普遍使用,就是貨幣。交換媒介作為一種財貨,與一般財貨不一樣。人們取得這種財貨既不是為了自己消費也不是為了生產,而是為了將來拿它交換可用於消費和生產的財貨。

貨幣的起源

有關貨幣的起源,最終要回到其作為一般流通媒介而產生。一般流通媒介則是從流通媒介中通過“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選擇機制來留存下來的流通媒介。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得不讚嘆門格爾的偉大發現。他認為,貨幣、語言、法律等很多基本社會制度,都是人的行動的非意圖的結果,而非社會分子故意設計的產物。它們屬於自生自發秩序!貨幣的出現發生在權力、國家、國王產生之前,而非之後。

有人說,存在這樣的實例:國王因為戰爭需要錢,出具借據,強迫貴族接受,後來這種借據就成為貨幣。這種貨幣起源說似乎與門格爾的自發秩序說正好首尾顛倒。但是,這只是具體形態的貨幣。抽象形態的、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貨幣,尤其是貨幣制度,必然早於這個國王存在,甚至遭遇這個王國存在。此前也必然有具體形態的、作為自發秩序之產物的貨幣存在。米塞斯批評“間接交換和貨幣是由命令權力創造的”這一觀點,這一批評完全正確。他認為,人們用最快容易脫手的財貨作為間接交換的媒介,其中最為普遍使用者形成貨幣。如果一個人不是為了消費它或者用它來生產而謀取到一種財貨,而是為在日後的交換環節中放棄它,而且這樣的行為總是反覆涉及到同一種財貨,這種財貨就成為貨幣。

韋森教授曾經介紹了一個非常精彩的“石幣之島”案例:太平洋有一個島叫做雅浦島,它就是“石幣之島”。雅浦島的石幣,名稱叫“費”。其實當地沒有貴金屬,對於當地人,這種石幣就相當於“貴金屬”,當然他沒有“貴金屬”之使用價值。這種石幣是2000年前開始使用的,而且來之不易。它仍然是作為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被接受的貨幣。符合米塞斯有關貨幣的定義和貨幣之本質的看法。島民們坐船到400裡遠的島嶼,開採石灰岩,為了便利搬運,中間打孔,再用船運回來。其中有一個特別大的石頭,由於暴風雨,沉到海底,但是島民們仍然認同這塊巨型石幣屬於搬運的那家,仍可作為貨幣使用。

有一次美國經濟不好的時候,雅浦島的行政當局還代表島民送了美國政府一批石幣,但是這些石幣對於美國政府沒有用處。雅浦島上每一家在自己的家門前把自己所擁有的石幣排列開來。如果你家的某塊石幣因為交換而轉讓給了別人,後者不用搬走石幣,仍然可以放在老地方,因為大家相信。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2:太平洋上“石幣之島”雅浦島上的石幣)

米塞斯講到哪種社會不需要貨幣:家庭內部不需要貨幣;孤島上的羅賓遜不需要;計劃經濟也不需要。私人產權加上分工體系這樣的經濟體需要貨幣。米塞斯在舉例中,提到最初人們把貴金屬用在一般交換媒介。現在的文物考古裡面,還沒有發現,最早一定是接受重金屬作為貨幣。在不同的地方,比如存在把貴金屬、牲畜、糧食、手鐲等作為貨幣的實例。在邏輯上,能推演出這是最容易出現的貨幣。

人們最初習慣於把稀有的、貴重的東西作為貨幣媒介。二戰時納粹集中營裡曾經把香菸充當貨幣,也符合這一邏輯。貝殼、鳥毛、狗牙也充當過貨幣,它容易得到,但比較稀缺。國王的借條也可以變成貨幣,其中包括國王的承諾,也可能意蘊著某種強制,紙幣作為“法幣”(fiat money),即法定貨幣,也是一種強制,但其背後有某種“保值承諾”,不過不一定被信守。還有最先進的比特幣。這裡,國王的借條與後來的紙幣類似。最後又出現比特幣這樣的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還有中央銀行自己發行的、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可以看到,貨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最早作為自發秩序出現。而後來的貨幣,比如國王的借條,紙幣,或者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是權力的產物,通過模擬此前即存在的一般交換媒介而推出,但失去了自發秩序的特性,屬於被“異化”的貨幣。但是無論他們來源如何,他們的本質是作為一般交換媒介而存在。這一點雷打不破。

比特幣的性質

從貨幣的本質和起源角度,我們來討論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基於點對點的網絡,去中心化,是加密的,需要虛擬挖礦。它是越挖越少,總量是確定的。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你把你的貨幣轉給別人,帳本上就會記錄過去所有交易以及最新的交易,尤其是包括你原有比特幣所佔區塊地址和其他相應信息,以及新所有人所佔區塊地址和其他相應信息。賬本是去中心化保存在各節點,而且是匿名的。這種加密的程序又保證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沒有人可以操作,沒有政府可以控制它。它在總量上有限,總共2100萬個,而且網上挖礦有獎勵,促進了你以後還會去挖礦,並參與維護整個網絡。這個網絡出現後,最初四年內不超過可挖比特幣數量為1050萬,而且挖礦產生的比特幣數量每四年減少一半,之後總數限定在2100萬個。

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資料圖)

馮興元 肖永泉/文 王延春/編輯

最近很多朋友在講貨幣的本質是什麼。有的說是信用,有的說是可信承諾,有的說是支付需要,有的說是交換需要。

還有一些朋友在講貨幣的來源是什麼。有的說是間接交換之需,有的說是國王硬塞給臣子的借條,有的說是隻要對某物有信任即可,比如太平洋雅普島居民的石幣。

我們有必要對這些本質和來源加以澄清。同時,釐清對比特幣認識上的偏差。

貨幣的本質

經濟學家米塞斯認為,貨幣唯一的、基本的職能就是充當交換媒介。人們之所以取得它,是因為他們想在今後的交換中使用它。他指出,“在人與人之間,交換貨物和勞務之間,如果插入一種或者幾種交換媒介,那就是間接交換,當做交換媒介而被普遍使用的叫做貨幣”。只要一個物品有交換媒介的功能,就可以說你是某種程度上的貨幣,只不過我們還要區分它是不是大家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唯有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才是充分程度的貨幣。

有些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信用,這個觀點似是而非。貨幣當然需要有信用,但是要求有信用的不僅僅是貨幣。人作為人而生存,要有信用;商業也要有信用,商業中的欺詐行為其實叫行騙偷竊,只不過是藉助“商業”的幌子;金融也要有信用,否則也就是行騙偷竊。所以不能說貨幣的本質就是信用。

米塞斯的上述論斷非常正確。貨幣的的本質就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且,正著說、反著說均成立:貨幣是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是貨幣。

米塞斯指出,除了交換媒介這一基本職能之外,貨幣還有其他的職能。無論是什麼其他職能,都是派生自貨幣的基本職能。標準教科書總結了貨幣存在五項職能:交換媒介,支付手段,價值尺度,價值儲藏。有些貨幣因為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普遍接受,也稱為世界貨幣,比如美元。這是美元所承擔的特殊貨幣職能,並非所有貨幣均有此項職能。無論如何,上述交換媒介之外的貨幣職能均無一例外地派生自貨幣作為交換媒介之一基本職能。只不過,這些其他職能是否全部成立,在米塞斯的嚴厲眼光之下仍然露出了一點馬腳。

米塞斯認為,貨幣不能成為價值尺度。他批評說,把貨幣作為價值和價格的尺度是完全錯誤的,不能用貨幣度量價值。其原因是,貨幣本身是變動的,整個經濟也是變動的,經濟的變動影響到貨幣的變動,貨幣的變動也影響到經濟的變動,兩者相互影響。米塞斯堅持認為,正因為經濟和貨幣均是變動的,貨幣不能拿來作為價值尺度。筆者個人希望部分拯救貨幣於這一“米塞斯詛咒”之下,就是試圖溝通米塞斯觀點與主流經濟學“貨幣的價值尺度論”。

每個人對任何事物有著自己的主觀評價,對貨幣和一般財貨也一樣。貨幣的變動體現在每個人對其價值的主觀評估在變動。貨幣的價值來自一個人所感知的、它可能作為一般財貨(如貴金屬)使用的價值,以及它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米塞斯承認,在較早的客觀價值論利用勞動量等客觀量值來度量價值,某種意義上是合理的,也容易度量。但是大家都知道,問題是客觀價值論有其弊端,因為個人對任何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都有主觀評價。一個人花費2000元高價購票去聽劉德華的音樂會,不是因為對劉德華勞動2小時的回報,而是因為這一花費符合他對傾聽劉德華現場唱歌、親睹劉德華風采的主觀評價。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1:中國最早的金幣楚國“爰金”)

確實,在嚴格意義上,我們不能拿變動的貨幣去度量各種變動著的財貨的價值。“價值尺度”這一用語中的“尺度”,隱含了固定不變的度量衡。那麼,怎麼來具體溝通貨幣的米塞斯“非價值尺度論”與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裡講的貨幣的價值尺度論呢?本人的方法還是主觀主義價值論,但藉助於變通處理,可在一定程度上使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用起來。這是因為在現實世界當中,大家都在勉強用“貨幣”作為“價值尺度”。

我們手頭的紙幣,無一例外都在貶值。每個人對貨幣價值的主觀評價應該有大致的範圍。其依據仍是上面所述的貨幣本身作為一般財貨的使用價值(如黃金作為一般財貨使用),以及貨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交換價值。為什麼在個人的感知中會出現一定的價值範圍呢?這是因為個人可以拿一定的貨幣去對照一定數量的其他貨幣或一般財貨或其組合。比如說一百人民幣能換多少美元,或多少土豆,或幾張電影票,或土豆和電影票的組合,通過比較知道大致形成對100元人民幣的主觀評價範圍,這個價值範圍仍然是主觀的。

對於很多人,其主觀評價範圍有很大一部分重合,這個重合的範圍給予人們對貨幣的價值和其所代表的財貨以一種比較穩定的預期。很多人大概會接受這個範圍。只要很多人接受,就可用貨幣來勉強衡量其他貨幣和一般財貨的價值,勉強充當“價值尺度”。這裡面就考慮了“主體間性”,也就是溝通不同主體之間的主觀評價。

認識了變動的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的變通處理,也理解了變動的貨幣也可以勉強作為“價值儲藏”手段。你有一定的貨幣,它代表一定的購買力。當你持有貨幣的時候,就持有了以後換取其他貨幣或者一些一般財貨的能力。

米塞斯認為,引起間接交換的是各種產品和服務之間存在出手快慢的差異,有一些產品賣得快,出手快,容易充當間接交換媒介;如果這種交換媒介被普遍使用,就是貨幣。交換媒介作為一種財貨,與一般財貨不一樣。人們取得這種財貨既不是為了自己消費也不是為了生產,而是為了將來拿它交換可用於消費和生產的財貨。

貨幣的起源

有關貨幣的起源,最終要回到其作為一般流通媒介而產生。一般流通媒介則是從流通媒介中通過“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選擇機制來留存下來的流通媒介。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得不讚嘆門格爾的偉大發現。他認為,貨幣、語言、法律等很多基本社會制度,都是人的行動的非意圖的結果,而非社會分子故意設計的產物。它們屬於自生自發秩序!貨幣的出現發生在權力、國家、國王產生之前,而非之後。

有人說,存在這樣的實例:國王因為戰爭需要錢,出具借據,強迫貴族接受,後來這種借據就成為貨幣。這種貨幣起源說似乎與門格爾的自發秩序說正好首尾顛倒。但是,這只是具體形態的貨幣。抽象形態的、作為一般交換媒介的貨幣,尤其是貨幣制度,必然早於這個國王存在,甚至遭遇這個王國存在。此前也必然有具體形態的、作為自發秩序之產物的貨幣存在。米塞斯批評“間接交換和貨幣是由命令權力創造的”這一觀點,這一批評完全正確。他認為,人們用最快容易脫手的財貨作為間接交換的媒介,其中最為普遍使用者形成貨幣。如果一個人不是為了消費它或者用它來生產而謀取到一種財貨,而是為在日後的交換環節中放棄它,而且這樣的行為總是反覆涉及到同一種財貨,這種財貨就成為貨幣。

韋森教授曾經介紹了一個非常精彩的“石幣之島”案例:太平洋有一個島叫做雅浦島,它就是“石幣之島”。雅浦島的石幣,名稱叫“費”。其實當地沒有貴金屬,對於當地人,這種石幣就相當於“貴金屬”,當然他沒有“貴金屬”之使用價值。這種石幣是2000年前開始使用的,而且來之不易。它仍然是作為普遍使用的交換媒介而被接受的貨幣。符合米塞斯有關貨幣的定義和貨幣之本質的看法。島民們坐船到400裡遠的島嶼,開採石灰岩,為了便利搬運,中間打孔,再用船運回來。其中有一個特別大的石頭,由於暴風雨,沉到海底,但是島民們仍然認同這塊巨型石幣屬於搬運的那家,仍可作為貨幣使用。

有一次美國經濟不好的時候,雅浦島的行政當局還代表島民送了美國政府一批石幣,但是這些石幣對於美國政府沒有用處。雅浦島上每一家在自己的家門前把自己所擁有的石幣排列開來。如果你家的某塊石幣因為交換而轉讓給了別人,後者不用搬走石幣,仍然可以放在老地方,因為大家相信。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2:太平洋上“石幣之島”雅浦島上的石幣)

米塞斯講到哪種社會不需要貨幣:家庭內部不需要貨幣;孤島上的羅賓遜不需要;計劃經濟也不需要。私人產權加上分工體系這樣的經濟體需要貨幣。米塞斯在舉例中,提到最初人們把貴金屬用在一般交換媒介。現在的文物考古裡面,還沒有發現,最早一定是接受重金屬作為貨幣。在不同的地方,比如存在把貴金屬、牲畜、糧食、手鐲等作為貨幣的實例。在邏輯上,能推演出這是最容易出現的貨幣。

人們最初習慣於把稀有的、貴重的東西作為貨幣媒介。二戰時納粹集中營裡曾經把香菸充當貨幣,也符合這一邏輯。貝殼、鳥毛、狗牙也充當過貨幣,它容易得到,但比較稀缺。國王的借條也可以變成貨幣,其中包括國王的承諾,也可能意蘊著某種強制,紙幣作為“法幣”(fiat money),即法定貨幣,也是一種強制,但其背後有某種“保值承諾”,不過不一定被信守。還有最先進的比特幣。這裡,國王的借條與後來的紙幣類似。最後又出現比特幣這樣的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還有中央銀行自己發行的、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可以看到,貨幣作為一般交換媒介,最早作為自發秩序出現。而後來的貨幣,比如國王的借條,紙幣,或者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是權力的產物,通過模擬此前即存在的一般交換媒介而推出,但失去了自發秩序的特性,屬於被“異化”的貨幣。但是無論他們來源如何,他們的本質是作為一般交換媒介而存在。這一點雷打不破。

比特幣的性質

從貨幣的本質和起源角度,我們來討論比特幣。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基於點對點的網絡,去中心化,是加密的,需要虛擬挖礦。它是越挖越少,總量是確定的。比特幣跟大多數貨幣不一樣,比特幣不依賴特定的機構發行,它根據一種算法大量網上“挖礦”而產生,它有去中心化的“賬本系統”,你把你的貨幣轉給別人,帳本上就會記錄過去所有交易以及最新的交易,尤其是包括你原有比特幣所佔區塊地址和其他相應信息,以及新所有人所佔區塊地址和其他相應信息。賬本是去中心化保存在各節點,而且是匿名的。這種加密的程序又保證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性。沒有人可以操作,沒有政府可以控制它。它在總量上有限,總共2100萬個,而且網上挖礦有獎勵,促進了你以後還會去挖礦,並參與維護整個網絡。這個網絡出現後,最初四年內不超過可挖比特幣數量為1050萬,而且挖礦產生的比特幣數量每四年減少一半,之後總數限定在2100萬個。

從貨幣的本質看比特幣的性質

(圖3:比特幣)

2017年初,一個比特幣價格不到7000元人民幣,9月初漲到3萬元人民幣。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帀發行融 資風險的公告》之後,國內比特幣價格一度最低跌到17000元以下,國內比特幣交易市場於9月30日停止交易,比特幣國際定價權從中國易主。之後國際市場成為主角,沒有了中國交易市場的比特仍然在升值。11月17日,國外Bitfinex平臺報價顯示,比特幣價格最高突破8040美元,再創歷史新高。

那麼,比特幣是交換媒介嗎?是,它是某種程度的貨幣。貨幣的唯一本質就是它是否是一般性交換媒介。如果普遍性不大強,就是弱貨幣。比特幣的數量有限,2015年就已經為10萬多加商家作為交換媒介和支付工具所接受。它的普遍使用度已經很高。而且在一些地方(比如逃避外匯管制),它是最好的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如果各國政府不打壓,其普遍使用度則會更高。

比特幣是不是貴金屬?也算,它屬於“虛擬黃金”。它挖出來的原理跟現實世界上淘金是一樣的,它是虛擬挖掘,黃金是實體挖掘。它類似於雅浦島的石頭幣,都是“虛擬黃金”。

它是不是商品貨幣?是,不在於它具有商品的使用價值,而在於它作為“虛擬黃金”的巨大交換價值。另外,比特幣也具有支付手段,價值尺度,價值儲藏,世界貨幣等特質。

比特幣是否可用於個人、家戶或者企業的經濟計算?可以,因為它是貨幣,同時也有藉助比特幣或者其他數字貨幣表示的財貨的價格。

如何“馴服”比特幣?

中國的比特幣交易所從2013年開始到2017年年初,佔據了全球比特幣交易近八成的市場份額,基本上掌控了比特幣的定價權,但是無論比特幣算不算貨幣,這種無主權區塊鏈“數字貨幣”無疑擾動了中國的貨幣秩序。

在中國“驅逐”比特幣之後,日本、韓國、美國強勢崛起,俄羅斯也批准了針對俄羅斯境內的數字資產活動的新法律結構, 其還雄心勃勃地制定了一個計劃,利用數字資產這項技術來創建一個包括俄羅斯、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在內的歐亞經濟聯盟內部的“單一支付空間”。

據報道,世界最大的期貨交易所,衍生品交易市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團(GME)計劃在今年第四季度推出比特幣期貨交易,其集團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在11月13日接受CNBC採訪時暗示在12月份第二週產品將會上市。電商巨頭亞馬遜註冊了三個加密貨幣相關的域名。比特幣的影響似乎在擴大。其實,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發行比特幣“商品期貨”的做法意味著美國將加快掌控比特幣定價權。

按照慣例,如果上線比特幣期貨,那麼其後會是比特幣期權和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而且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已經發布聲明,預計即將推出交易基金。如果真的這樣,正式的比特幣全球交易中心將在芝加哥安家,比特幣也就因此被“馴服”歸降,結束其“流寇”生涯。這也意味著,比特幣的“野蠻”衝勁也將被收服。因此,中國可以在美國正式收服比特幣之後,確立比特幣交易的監管框架,維護國內貨幣的秩序,並與全球區塊鏈數字貨幣發展趨勢保持同步。

(作者馮興元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肖永泉為北京當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編輯 王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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