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及驗收要求——模板
1 基本規定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1 基本規定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2 模板安裝
2-1 主控項目
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2.在塗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2 一般項目
1.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築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溼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澆築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乾淨;
(4)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對跨度不小於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樑、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8-79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表8-79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 | 3 | |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 | 3 |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埋螺栓 | 中心線位置 | 2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留洞 | 中心線位置 | 10 |
尺寸 | +10,0 |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5.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0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0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軸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柱、牆、樑 | +4,-5 | 鋼尺檢查 | |
層高垂直度 | 不大於5m | 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大於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注:檢查軸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6.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1的規定。
檢查數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後的模板應全數檢查;使用中的模板應定期檢查,並根據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
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1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長度 | 板、樑 | ±5 | 鋼尺量兩角邊,取其中較大值 |
薄腹樑、桁架 | ±10 | ||
柱 | 0,-10 | ||
牆板 | 0,-5 | ||
寬度 | 板、牆板 | 0,-5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樑、薄腹樑、桁架、柱 | +2,-5 | ||
高(厚)度 | 板 | +2,-3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牆板 | 0,-5 | ||
樑、薄腹板、桁架、柱 | +2,-5 | ||
側向彎曲 | 樑、板、柱 | l/1000且≤15 | 拉線、鋼尺量最大彎曲處 |
牆板、薄腹樑、桁架 | l/1500且≤15 | ||
板的表面平整度 | 3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1 | 鋼尺檢查 | |
對角線差 | 板 | 7 | 鋼尺量兩個對角線 |
牆板 | 5 | ||
翹曲 | 板、牆板 | l/1500 | 調平尺在兩端量測 |
設計起拱 | 薄腹樑、桁架、樑 | ±3 | 拉線、鋼尺量跨中 |
注:l為構件長度(mm)。
1 基本規定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2 模板安裝
2-1 主控項目
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2.在塗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2 一般項目
1.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築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溼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澆築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乾淨;
(4)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對跨度不小於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樑、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8-79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表8-79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 | 3 | |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 | 3 |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埋螺栓 | 中心線位置 | 2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留洞 | 中心線位置 | 10 |
尺寸 | +10,0 |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5.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0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0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軸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柱、牆、樑 | +4,-5 | 鋼尺檢查 | |
層高垂直度 | 不大於5m | 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大於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注:檢查軸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6.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1的規定。
檢查數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後的模板應全數檢查;使用中的模板應定期檢查,並根據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
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1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長度 | 板、樑 | ±5 | 鋼尺量兩角邊,取其中較大值 |
薄腹樑、桁架 | ±10 | ||
柱 | 0,-10 | ||
牆板 | 0,-5 | ||
寬度 | 板、牆板 | 0,-5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樑、薄腹樑、桁架、柱 | +2,-5 | ||
高(厚)度 | 板 | +2,-3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牆板 | 0,-5 | ||
樑、薄腹板、桁架、柱 | +2,-5 | ||
側向彎曲 | 樑、板、柱 | l/1000且≤15 | 拉線、鋼尺量最大彎曲處 |
牆板、薄腹樑、桁架 | l/1500且≤15 | ||
板的表面平整度 | 3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1 | 鋼尺檢查 | |
對角線差 | 板 | 7 | 鋼尺量兩個對角線 |
牆板 | 5 | ||
翹曲 | 板、牆板 | l/1500 | 調平尺在兩端量測 |
設計起拱 | 薄腹樑、桁架、樑 | ±3 | 拉線、鋼尺量跨中 |
注:l為構件長度(mm)。
1 基本規定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2 模板安裝
2-1 主控項目
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2.在塗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2 一般項目
1.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築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溼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澆築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乾淨;
(4)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對跨度不小於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樑、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8-79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表8-79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 | 3 | |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 | 3 |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埋螺栓 | 中心線位置 | 2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留洞 | 中心線位置 | 10 |
尺寸 | +10,0 |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5.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0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0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軸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柱、牆、樑 | +4,-5 | 鋼尺檢查 | |
層高垂直度 | 不大於5m | 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大於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注:檢查軸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6.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1的規定。
檢查數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後的模板應全數檢查;使用中的模板應定期檢查,並根據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
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1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長度 | 板、樑 | ±5 | 鋼尺量兩角邊,取其中較大值 |
薄腹樑、桁架 | ±10 | ||
柱 | 0,-10 | ||
牆板 | 0,-5 | ||
寬度 | 板、牆板 | 0,-5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樑、薄腹樑、桁架、柱 | +2,-5 | ||
高(厚)度 | 板 | +2,-3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牆板 | 0,-5 | ||
樑、薄腹板、桁架、柱 | +2,-5 | ||
側向彎曲 | 樑、板、柱 | l/1000且≤15 | 拉線、鋼尺量最大彎曲處 |
牆板、薄腹樑、桁架 | l/1500且≤15 | ||
板的表面平整度 | 3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1 | 鋼尺檢查 | |
對角線差 | 板 | 7 | 鋼尺量兩個對角線 |
牆板 | 5 | ||
翹曲 | 板、牆板 | l/1500 | 調平尺在兩端量測 |
設計起拱 | 薄腹樑、桁架、樑 | ±3 | 拉線、鋼尺量跨中 |
注:l為構件長度(mm)。
7-3 模板拆除
3-1 主控項目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表8-82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底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表8-82
構件類型 | 構件跨度(m) | 達到設計的棍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百分率(%)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樑、拱、殼 | ≤8 | ≥75 |
>8 | ≥100 | |
懸臂構件 | - | ≥100 |
2.對後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側模宜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當無具體要求時,不應在結構構件建立預應力前拆除。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後澆帶模板的拆除和支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2 一般項目
1.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受損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衝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並及時清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1 基本規定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及安全措施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2 模板安裝
2-1 主控項目
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載的承載能力,或加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對照模板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方案觀察。
2.在塗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2 一般項目
1.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築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溼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乾淨並塗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澆築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應清理乾淨;
(4)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應平整光潔,不得產生影響構件質量的下沉、裂縫、起砂或起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對跨度不小於4m的現澆鋼筋混凝土樑、板,其模板應按設計要求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跨度的1/1000~3/1000。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8-79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表8-79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預埋鋼板中心線位置 | 3 | |
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 | 3 |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埋螺栓 | 中心線位置 | 2 |
外露長度 | +10,0 | |
預留洞 | 中心線位置 | 10 |
尺寸 | +10,0 |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5.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0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樑、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於3件;對牆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於3間;對大空間結構,牆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於3面。
現澆結構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0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軸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鋼尺檢查 |
柱、牆、樑 | +4,-5 | 鋼尺檢查 | |
層高垂直度 | 不大於5m | 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大於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注:檢查軸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並取其中的較大值。
6.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8-81的規定。
檢查數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後的模板應全數檢查;使用中的模板應定期檢查,並根據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
預製構件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表8-81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長度 | 板、樑 | ±5 | 鋼尺量兩角邊,取其中較大值 |
薄腹樑、桁架 | ±10 | ||
柱 | 0,-10 | ||
牆板 | 0,-5 | ||
寬度 | 板、牆板 | 0,-5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樑、薄腹樑、桁架、柱 | +2,-5 | ||
高(厚)度 | 板 | +2,-3 | 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較大值 |
牆板 | 0,-5 | ||
樑、薄腹板、桁架、柱 | +2,-5 | ||
側向彎曲 | 樑、板、柱 | l/1000且≤15 | 拉線、鋼尺量最大彎曲處 |
牆板、薄腹樑、桁架 | l/1500且≤15 | ||
板的表面平整度 | 3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1 | 鋼尺檢查 | |
對角線差 | 板 | 7 | 鋼尺量兩個對角線 |
牆板 | 5 | ||
翹曲 | 板、牆板 | l/1500 | 調平尺在兩端量測 |
設計起拱 | 薄腹樑、桁架、樑 | ±3 | 拉線、鋼尺量跨中 |
注:l為構件長度(mm)。
7-3 模板拆除
3-1 主控項目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表8-82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底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表8-82
構件類型 | 構件跨度(m) | 達到設計的棍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的百分率(%)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樑、拱、殼 | ≤8 | ≥75 |
>8 | ≥100 | |
懸臂構件 | - | ≥100 |
2.對後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側模宜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當無具體要求時,不應在結構構件建立預應力前拆除。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後澆帶模板的拆除和支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3-2 一般項目
1.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受損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2.模板拆除時,不應對樓層形成衝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並及時清運。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本章引用規範標準
1 《組合鋼模板技術規範》(GB 50214-2001)
2 《鋼框膠合板模板技術規程》(JG 96-95)
3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04-92)
4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4-2002)
5 《木結構設計規範》(GBJ 5-88)
6 《鋼結構設計規範》(GBJ 17-88)
7 《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GBJ 18-87)
主要參考文獻
1 楊嗣信主編.建築工程模板施工手冊.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7
2 潘鼎主編.建築施工模板圖冊.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3
3 楊宗放,郭正興編.現代模板工程.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5
4 胡世德主編.高層建築施工(第二版).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98
5 楊嗣信主編.高層建築施工手冊(第二版).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
6 趙志縉主編.高層建築施工手冊(第二版).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7
7 顧瑞昌,施硯華編著.臺模施工法.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