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社會足球場地有助於激發群眾體育消費積極性'

足球 體育 中國足球 中國足球協會 乒乓球 中國經濟時報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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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觀察

本報記者 童彤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體育總局、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足協)聯合印發了《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要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性,擴大足球場地設施有效供給,開展全國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行動。實際上,《實施方案》是對2016年印發的《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年)》的進一步貫徹。

近年來,中國足球頻繁迎來政策傾斜和利好,其目的和初衷一再被重申,即將足球作為全民健身的重要事業、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體育強國的重要基石、民族精神的重要載體。《中國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2016—2050年)》在明確足球作為全民健身的重要事業、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體育強國的重要基石、民族精神的重要載體思想戰略地位的同時,分三階段提出了近、中、遠期目標,這顯然已經成為了此次《實施方案》的指引。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方案》並未對目標進一步細化,而是採取了敘述性的表述,即形成支持社會力量建設運營足球場地設施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會足球場地設施數量大幅增加,質量明顯提升。

《實施方案》提出,要實現“三提升”“兩下降”“一滿意”的目標。“三提升”是場地數量,尤其是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數量明顯提升,利用率明顯提升,運營主體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兩下降”是項目主體建設運營成本下降,服務價格下降。“一滿意”是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

記者以為,不明確量化指標的任務目標為工作的具體開展釋放了更大空間,畢竟,不同地區有著不同的具體實際情況,省情、市情、區情均不盡相同,而且,體育運動分佈也不盡相同,單一地對足球場地明確量化並不可取。但可以肯定的是,將人民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標準可以準確地反映地方的工作成效。

況且,從工作實施一系列工作內容看,其最終是意在強大足球運動的群眾基礎,繼而對群眾體育消費以及足球產業化發展形成良性帶動。《實施方案》指出,本次專項行動建設的足球場地包括標準和非標準場地。標準場地指11人制足球場。非標準場地指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場。各地規劃建設足球場應因地制宜,既可以集中連片佈局11人制足球場,也可以分佈式多點佈局非標足球場,優先考慮在距離居住人群較近、覆蓋人口較多、足球場地設施供給不足的位置佈局建設。

不難預料,一旦這些足球場地得以建設成形,對於足球運動而言勢必帶來重大利好,切實踐行“從娃娃抓起”的口號。眾所周知,任何一項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的大發展都需要強有力的群眾基礎,而紮實的根基對於體育項目自身的發展將起到相輔相成的重要作用,比如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等,其共同特點就是群眾基礎廣泛、參與活動人群年齡覆蓋廣泛、相關項目開展設施廣泛,基於此,才可能吸引更多的人樂於投身其中,繼而讓周邊產業得以迅速快速規模化發展。

但反觀中國足球,境況似乎並不相同。雖然足球作為世界第一大運動的地位不可動搖,但在中國,開展足球項目的天然條件似乎有所欠缺,比如受制於人多地少、發展理念等綜合原因導致的場地匱乏、學校長期對此不夠重視等,種種客觀因素都導致“從娃娃抓起”這一本該是我國足球事業發展最接地氣的口號空喊了若干年。但不可否認,中國足球乃至中國足球產業的發展至今難以令人滿意。

如今看來,這樣的狀況或將得到徹底改變。可以肯定的是,從基礎設施角度看,中國足球發展或將迎來新一輪的快速發展窗口期,而對於足球產業而言,肩負起“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戰略定位,還有更長的路要走。作為被譽為“全球第17大經濟體”的單項體育產業,足球的產業化程度無疑是全世界最高的,同時也是一項兼具產值最高、受眾最廣泛、影響力最大的體育運動,有統計顯示,世界範圍內足球產業年生產總值達5000億美元,足球運動佔體育產業總產值的43%。

而對於我國而言,足球產業可被開發的潛在市場價值更是巨大的,諸如賽事營銷、賽事版權和足球經紀等高盈利環節,正帶動足球產業的商業化運營向著高度市場化邁進,與此同時,如果按照既定的政策思路推進足球事業以及足球產業發展,未來仰仗專業、成熟、市場化程度高的本土品牌聯賽的打造和推動,必將在門票收入和其他如代言、冠名等商業收入上帶來大幅提升,繼而帶動足球俱樂部、足球培訓的發展,促成足球產業營收結構的均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按照國家層面既定的規劃目標,到2025年,我國體育產業規模將達5萬億元,按照國際體育產業中足球40%的佔比測算,中國足球2025年產業規模將超過2萬億元,無疑,要吃下這樣巨大的產業“蛋糕”,必須先擁有紮實的根基,避免讓中國足球產業出現“畫大餅”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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