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退租滿屋垃圾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留下垃圾可以索賠嗎'

租房 長沙 香頌 法律 福建閩南網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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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受朋友委託,去年三月起將長沙市香頌國際的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名年輕女子,租約期滿,近日去收房時卻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屋子堆滿了垃圾,大部分是吃剩的外賣及包裝盒、拆開的包裹,已經發臭生蛆,屋裡還有一隻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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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受朋友委託,去年三月起將長沙市香頌國際的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名年輕女子,租約期滿,近日去收房時卻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屋子堆滿了垃圾,大部分是吃剩的外賣及包裝盒、拆開的包裹,已經發臭生蛆,屋裡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滿屋垃圾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留下垃圾可以索賠嗎

近日,長沙市香頌國際小區,李女士收房的公寓裡堆滿了垃圾。圖/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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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受朋友委託,去年三月起將長沙市香頌國際的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名年輕女子,租約期滿,近日去收房時卻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屋子堆滿了垃圾,大部分是吃剩的外賣及包裝盒、拆開的包裹,已經發臭生蛆,屋裡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滿屋垃圾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留下垃圾可以索賠嗎

近日,長沙市香頌國際小區,李女士收房的公寓裡堆滿了垃圾。圖/受訪者提供

房客退租滿屋垃圾還有一隻死貓 房客退租留下垃圾可以索賠嗎

8月12日,堆滿垃圾的公寓已被基本清理乾淨。圖/實習生張雲峰記者金林

李女士聯繫不上租客,只好報了警。從11日下午起,16名保潔員幫忙清理房間,拖走24小車垃圾,直到12日早上,才把屋子清理乾淨。“在物業工作11年沒見過這種情況。無法想象,在這一堆垃圾中是如何生活的。”香頌國際物業保潔員李姐稱。

打開房門一看,驚呆了,垃圾堆滿全屋,房子中間垃圾堆得快有一米高,把沙發和床都快淹沒了,更恐怖的是,窗戶旁邊放了一隻寵物籠,裡邊竟然是一隻死貓……8月11日晚,瀟湘晨報熱線接到長沙市民李女士報料:“遇到奇葩租客,退房時屋裡竟然全是垃圾,我拍了視頻自己都不敢看。”

記者瞭解到,李女士受朋友委託將長沙市香頌國際的一套公寓出租一年多,租約期滿收房時卻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她說,“以前新聞裡才看到的奇葩事,沒想到發生在自己身邊”。

收房時看到屋裡堆滿垃圾

記者瞭解到,李女士受朋友委託,通過房產中介於去年3月起將位於香頌國際的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名年輕女子。

今年8月9日租約期滿,李女士前去公寓收房,打開門卻看到滿屋垃圾,牆角處的鐵籠裡還躺著一隻死貓。李女士當場給租客發微信,要求她2天內處理乾淨。但是租房女子沒有回微信,也不接電話。

李女士只好報了警。“當天民警來看了以後,分析認為滿屋的垃圾是租客的生活垃圾長時間沒扔導致的。看了外賣盒上的日期,證明她入住的事實。民警當場打電話給租客,租客沒接電話。租客欠了10多元電費和200多元物業費,民警說可以留好欠款票據去法院起訴。但我哪有那麼多時間折騰。”

李女士表示,8月9日和10日兩天過去了,租客都沒有來處理屋內的垃圾。8月11日,她只好請了物業清潔人員來清理。

“我都不敢走進屋子裡去,看了以後飯都吃不下。”李女士表示,“以前新聞裡才看到的奇葩事,沒想到會發生在身邊。”

物業:工作11年沒見過這種情況

8月12日一早,記者來到現場看到,出租公寓面積不大,40多平米,僅一間房,已經被基本清理乾淨。

香頌國際物業保潔員李姐介紹,“我在這裡從事物業服務11年,從來沒看到過這種情況,也沒看到過這名租戶,據說住到今年7月就搬出去了。我接到業主反饋的情況上來看時,發現一屋子堆滿了垃圾,大部分是吃剩的外賣及包裝盒、拆開的包裹,已經發臭、長蟲生蛆。從11日下午起,16位保潔阿姨幫忙清理房間,拖了24小車垃圾(拖裝垃圾的小車是那種半人高的綠色塑料垃圾車),直到12日早上,才把屋子清理乾淨。我們都無法想象,在這一堆垃圾中是如何生活的。”

租房女子為什麼會留下一屋子垃圾後退房?當日上午,記者試圖聯繫租房女子,對方並未接聽電話,發出的短信也未得到回覆。

房東與租房女子之前是否存在較大矛盾?李女士回憶,她和租客並無較大矛盾,最初通過房屋中介簽訂的租約,之後一直通過電話和微信聯繫。租客定期會把租金通過支付寶轉給她,“去年12月、今年1月的房租是拖了幾天才轉的,她當時也說明了延遲交房租的原因,之後的幾個月基本都是按時付租金,其他並沒發現異常。這次請保潔員清理房間花了1000元,不過她之前交的1450元押金也沒有再提出要回,現在已經聯繫不上她了。”

在李女士出示的微信聊天記錄中,記者看到,租房女子8月7日還在微信裡和李女士說,8日還搬不完東西,希望能9日退房。語言客氣,並未看出異常。

律師說法

退租前清走垃圾更多是道德上的義務

在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是否有義務在房屋返還前清走房內垃圾?房屋出租人遇到這類情況如何維權?記者就此採訪了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胡超文律師。

他表示,關於承租人應盡的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關係中應盡的一般法定義務為: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賃物、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正當使用租賃物。故根據法律規定,關於承租人在返還房屋前進行清掃是否為承租人的義務問題,取決於租賃合同是否進行了約定。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出租人很少會對該內容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按照出租人交付時的狀態返還房屋是屬於一般的交易習慣,所以從出租人角度考慮,即使合同未約定,出租人亦可以要求承租人履行妥善返還租賃物的義務,但該部分義務更多的是道德上的義務。由於缺乏合同約定,承租人沒有違約成本,導致出現部分承租人並未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履行,給許多出租人造成困擾。所以建議大家做好事前的風險防範,簽訂合同時將可能出現的問題考慮全面、約定具體。

胡超文律師還表示,出租人如遇到上述情況,可以通過委託專業律師向承租人出具律師函,要求承租人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但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對於出租人來說,難度較大,且成本較大。只有做好事先風險防範工作,才能有效為出租人挽回、減少損失,防止損失的發生。

本報記者丁蓉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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