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Ex在數字貨幣期貨道路上“矇眼狂奔”

資訊 Ivy 2018-07-25

摘要:表面迎接監管退出大陸市場,實際仍對中國買家敞開大門,20倍槓桿近乎賭博,“詭異”爆倉投訴無門

幾經風波,OKEx並沒有停下“矇眼狂奔之旅”。

5月2日,《IT時報》記者登錄全球排名前三的數字貨幣交易所OKEx官網,在這個後綴域名為.cn的網站上,註冊一路暢通,在做了一個簡單的問卷之後,開通了合約交易(類似於期貨交易)。而在此前公告中,OKEx曾自稱“主要面向全球市場,目前已經停止對大陸市場開放。”

“9·4監管”(指2017年9月4日,央行七部委要求停止在國內ICO)之後,數字貨幣交易所表面上紛紛轉戰海外市場,“逃離”監管的同時,卻並沒有放過國內的“韭菜”。

3月30日,OKEx上的BTC季度合約遭遇罕見異常波動,大規模散戶爆倉,OKEx通過回滾解決了這次風波。但對其爆倉的質疑並非自此而始,“操作價格”“自己坐莊”“造假”等等對OKEx的質疑聲從未消失過,激動的投資人甚至多次前往北京OKEx客服中心維權索賠,卻大多不了了之。

在《IT時報》記者對數字貨幣期貨交易的連續跟蹤報道中,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沒有任何資質、不受任何監管的OKEx,正成為一個高度中心化的交易所,高倍數的槓桿使身在其中的投資者,在“看多”還是“看空”的糾結中,逐漸異化為輪盤上的“賭徒”。

只是,太陽底下無新鮮事,莊家通吃的戲碼,在這場“賭局”中並沒有第二個結局。

爆倉了,才知道有多離譜

“前兩天,我剛換了一份新工作,每個月工資10000多元,可依然還不完貸款。”自從萬鑫在OKEx上炒數字貨幣期貨以來,前前後後虧掉人民幣35萬元,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微利寶、支付寶這樣的小額借貸平臺貸款,本想通過這些貸來的錢“賭一把”彌補自己之前的損失,沒想到今年3月初的爆倉讓一切全部為空。

所謂爆倉,是指在OKEx上採用期貨交易的方式、選擇一定槓桿倍數買賣合約,當合約價格浮動至平倉點時,由系統強行將所有數字幣賣出,以彌補平臺損失,而投資者賬戶裡的保證金則降為零。

在多名維權者的投訴以及媒體的相關報道中,OKEx被指責最多的是涉嫌“造假”,比如,合約指數與現貨價格相差過大,不到平倉線就自動被爆倉等等。

安徽蚌埠的王長坤和他的朋友們便是其中一員。2018年3月初開始,王長坤開始接觸OKEx上的數字貨幣期貨交易,從3月初到3月19日清晨,短短兩週內,他共經歷四次爆倉,最後一次爆倉,損失多達109個比特幣,合計人民幣五百多萬元。

“臨睡前我還上網檢查了一遍,把自動追加保證金的功能打開,我準備了幾十個比特幣,留著補倉。”3月15日晚上11點,王長坤在OKEx裡還有109個比特幣,16日清晨,數字歸零,“為什麼我設置了自動追加保證金,系統卻沒有按照設置操作?”

爆倉後的一週時間裡,王長坤一直向OKEx的客服討要說法,但始終沒有得到正面回答。3月28日,王長坤和OKEx維權群的朋友們前往北京OKEx客服辦事處,時至今日,迴音渺渺。

3月30日凌晨5點多,OKEx發生更弔詭的情況:連續近1個半小時的極端交易行為,BTC季度合約指數一度比現貨指數低出20多個百分點,最低點逼近4000美元。有網友根據OKEx爆倉記錄粗略統計,短短一小時內多達46萬個多頭比特幣期貨合約爆倉,跌到最低點後又瞬間拉漲十幾個點,部分空頭也爆倉。

儘管OKEx此後宣佈對部分交易進行回滾至2018年3月30日5:00(HKT),但作為國內原本交易量領先的數字貨幣合約交易平臺,其可靠性開始遭到期貨玩家質疑。

在4月21日一份名為《OKEx關於近期若干事件的說明》(以下簡稱《事件說明》)中,OKEx否認了這些指責,並稱“本身不參與交易,所有的交易明細都公開透明,亦無法從價格漲落中獲利,自身的收入來源系手續費,沒有惡意操作的故意。”

和監管層玩捉迷藏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明令禁止代幣發行融資活動(ICO),並將代幣發行融資定義為非法集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在鈦媒體《OKEx涉嫌“非法交易”與“詐騙”全調查》報道中,對OKEx的前世今生做了起底,指出9.4監管之後,包括OKCoin在內的國內幾大數字貨幣交易所被清退,暫停數字貨幣與人民幣兌換業務。OKCoin就此在交易所業務上進軍海外市場,以OKEx的品牌身份繼續承擔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功能,註冊地移至伯利茲(Belize),運營地設置在中國香港地區,並向內地用戶開放代幣交易平臺和數字貨幣期貨交易平臺。

9·4之後,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監管持續升級,今年3月初,包括幣安、火幣、OKEx、bitmex、Bitfinex在內的多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已經無法從國內訪問,但5月2日,記者發現,OKEx.com的網站被屏蔽後,OKEx.cn的域名竟然可以正常打開,記者在這個網站上完成了註冊、登錄,根據網站提示,除了法幣和數字貨幣交易是與平臺上商家交易,也即所謂場外交易外,幣幣交易以及合約交易,都可以直接在這個.cn的網站上完成。甚至在網站上下載一個PC版的客戶端,還可以登錄OKEx.com的網站,直接交易並看到更多網站內容。

在《事件說明》中,OKEx稱自己主要面向全球市場,目前已經停止對中國大陸地區開放,“故中國大陸地區並非我們的主要市場”,但其官網上的服務條款中,OKEx所列出的不提供服務的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香港和美國(包括所有美國領土)、孟加拉國、玻利維亞等,卻並沒有中國內地。

註冊地與中國無建交

在被詭異爆倉之後,萬鑫和王長坤都曾去過OKcoin北京公司,這是一家由幣圈大佬徐明星創辦的公司,儘管OKcoin始終否認與OKEx有關,但在此前鈦媒體《OKEx涉嫌“非法交易”與“詐騙”全調查》報道以及《財經天下》週刊旗下AI財經社報道《敵敵畏潑向徐明星》中多項證據均證實兩家公司系出同源。

在維權的過程中,OKcoin曾反覆向萬鑫強調,OKEx辦公在香港,如果有異議,可以到香港找OKEx。在OKEx官網下方的服務條款中寫著適用的法律和審判地也是香港,“根據本條款產生的任何訴訟或爭議將提交至香港法院專屬管轄。”

令人困惑的是,除了這個服務條款,其他諸如“新手幫助”“常見問題”的內容在OKEx.com的網站上均無法打開,甚至包括用戶簽署OKEx“合約交易”時所需要了解的使用協議,而這些內容只有通過客戶端打開OKEx.com的網站後才能進一步看到。

當記者真正打開這些在.cn官網上“消失”的協議時,才發現原來“另有玄機”。5月2日,《IT時報》記者看到的《OKEx虛擬合約用戶使用協議》第6.8條規定,“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於伯利茲地區法律”,第6.9條規定,“如與OKEx之間發生任何糾紛和爭議,雙方同意提交伯利茲地區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也就是說,像萬鑫、王長坤這樣利用“合約交易”做數字貨幣期貨買賣的用戶,如果想要投訴或者訴諸法律,根據協議,只能去伯利茲。

伯利茲位於中美洲,根據中國外交部官方網站更新於2018年3月的消息,中國與伯利茲在1989年10月23日中止了外交關係,1997年6月,中伯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伯利茲政府關於將伯利茲駐香港名譽領事館改為“伯利茲貿易辦事處”的協議》。

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2017年,中伯雙邊貿易額0.88億美元,其中中方出口0.87億美元,進口0.01億美元,同比分別下降3.6%、3.1%和55.8%。

“賭徒”不受中國法律保護

“爆倉了,才知道是無人監管的灰色地帶。”維權無門,萬鑫頗為無奈地對記者表示。

OKEx上數字貨幣的期貨交易選用槓桿是10倍和20倍,也就是說,1萬元保證金可以撬動10萬元的幣值,根據5月2日《IT時報》記者在OKEx上看到的《虛擬合約用戶協議》約定,用戶選擇全倉保證金方式,保證金率為零時,便會爆倉,而保證金率的計算公式為用戶所有保證金/用戶持倉所需保證金-調整係數,10倍槓桿調整係數為10%,20倍槓桿調整係數為20%。丁丁解釋,當合約指數浮動比例7.8%(需拋去手續費和利息)左右時,10倍槓桿就會爆倉,而當合約指數浮動比例3.8%時(需拋去手續費和利息),20倍槓桿會被爆倉。    如此風險近乎賭博。四達是個資深程序員,他甚至設置了一套程序幫助自己計算平倉的時刻,但一樣沒能抵擋3月30日的風暴, “我一直都是20倍槓桿,5個點的波動就爆倉,虛擬幣市場5個點的波動太正常了,散戶都是賭。”四達直言。

正因為高槓杆的虛擬貨幣期貨風險巨大,在中國,司法機關對此類交易持明確反對態度。近日,中國江蘇網發佈的消息稱,江蘇省宜興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虛擬貨幣投資糾紛,投資人吳某委託另一位投資人雙某通過境外網站投資虛擬貨幣,最後血本無歸,吳某要求雙某償還本息,但法院認為“投資和交易蒂克幣的行為雖然屬於個人自由,但不能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且該境外網站含有一定博彩性質,在中國電信管理機構並未登記備案,在該網站上進行的相關經營活動並不受到中國法律的肯定性評價。”一審判決吳某自擔投資損失。

江蘇省宜興法院對虛擬貨幣投資糾紛案的判決,已不是我國首次通過判決形式否定數字貨幣交易的合法性。對此,原第一財經評論員、財經學者張曉峰表示,國家明令禁止數字貨幣交易所,如果玩家強行參與肯定不受保護,當然,玩家可以到交易所註冊地所在的國家投訴或者報警,按照當地的法律來走流程。但成本相當高昂。張曉峰建議玩家應謹慎入市, “ICO和比特幣的金融屬性,與國內體制完全相悖,從事高槓杆的交易,和賭博沒有任何區別。”張曉峰直言。

國內外監管趨嚴

隨著數字貨幣交易在2017年、2018年成為全球熱點,各國對交易所的態度也在不斷變化,日本、澳大利亞都提出交易所需要在國家監管之下。

日本對虛擬貨幣交易所持支持態度,但必須只有金融廳·財務局授權的從業者才可以在日本國內從事虛擬貨幣交換業務,這就是著名的“登錄制”,也就是說平臺必須在國家的監管之下。

4月10日,日本數字貨幣商業協會JCBA在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委託的研究小組會議上提交了一份報告,分析了2017年17家主要交易所的各項數據。數據顯示,由於數字貨幣投資激增,日本在2017年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貨幣交易市場,其中比特幣的年交易額從2014年的2200萬美元增至2017年的970億美元,三年內增長340%。

澳大利亞則在數字貨幣監管領域再添新規,根據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網站上公開的信息,今年4月3日起,所有在澳大利亞提供數字貨幣兌換服務的企業,都將受到新的反洗錢AML/計費出發功能CTF法規的約束。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向當局登記,並承諾遵循各類審查流程。新規生效以來,已有三家數字貨幣交易所獲得許可,其餘的必須在5月14日前開始執行。

泰國財政部表示數字貨幣徵稅草案已由國務委員會通過,並拒絕了新興數字貨幣產業希望政府政策支持數字貨幣的建議。財政部長Apisak Tantivorawong要求官員繼續執行該法案,並按規定徵收15%的預扣稅。

中國對數字貨幣交易以及數字貨幣期貨交易的態度十分明確,OKEx維權者向中國證監會投訴後獲得回覆是,中國證監會未批准任何交易場所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期貨交易。中國期貨協會表示,OKEx上的數字貨幣合約交易符合期貨交易的屬性,但卻沒有從事期貨的業務資質,因此,OKEx從事的是非法期貨。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則公開表示,有必要加強穿透式監管,針對符合“證券”特徵的ICO項目,無論其對外如何表述,都依據證券的相關規定要求加以監管。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於有問題的境外ICO項目,無論其運營主體和主要負責人國籍如何,都將其主體和相關責任人列入黑名單,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後在境內開展活動、從事相關金融業務。還可以開展跨境監管合作,與世界其他國家共同採取措施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應採訪對象要求,萬鑫、王長坤、丁丁、四達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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