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騎共享單車載8歲女兒闖紅燈!被撞後憑啥反得600賠償?

自行車 交通 越野車 不完美媽媽 法律 騎行 田大狀律師 2019-05-23


女子騎共享單車載8歲女兒闖紅燈!被撞後憑啥反得600賠償?


案件回顧

大家應該都知道,共享單車是沒有載人的這個功能的,也是不允許載人的。一是為了保證車子不那麼容易被損壞,二是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但是,總有那麼幾個特例,這不,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光明大街就發生了驚心動魄的一幕,一個女子騎著共享單車,前面的車筐裡放著一個8歲的女兒,就在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看紅燈,母女倆被一輛越野車直接撞倒在地。所幸交警趕到時,倆人都沒有大礙只是受了輕傷。

由於事故發生時正好是東西方向馬上綠燈變成紅燈,而南北方向的警示燈還沒有從紅燈變成綠燈,越野車為了爭這幾秒鐘過去加了速,而女子也是闖了信號燈,才撞到了一起!最終交警協商,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越野車賠償女子6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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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針對交警的判決,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樣不解。為什麼女子就敢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共享單車車筐裡呢?為什麼女子闖紅燈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為什麼雙方都有錯的情況下只判決了越野車司機而對女子就是教育呢?為什麼女子作為過錯方居然變成了受害人接受了600元的賠償呢?我給大家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件始末。


女子騎共享單車載8歲女兒闖紅燈!被撞後憑啥反得600賠償?


一、司機在綠燈即將變紅燈的時刻,行駛過斑馬線忽然加速前進,是否合理?

首先車輛經過斑馬線不管有沒有行人都應該減速,信號燈綠燈閃爍變為黃燈就理應等待。越野車司機不僅沒有減速反而加速行駛,並且在行駛過程中,沒有注意到南北方向的自行車母女,在這一方面他是肯定有錯的。交警所說賠償600元我認為並不過分。

二、女子騎共享單車車筐帶孩子違法嗎?

在共享單車的車筐位置,明顯有禁止載人,最大承重5千克的明顯提醒字樣。而且共享單車是禁止12歲以下騎行的!至於說,這種行為是否違法目前還談不上,但是至少可以肯定是違規了!首先是違反了共享單車企業的使用規定,幾乎所有的共享單車都有標註:籃子禁止載人!其次,還有點涉嫌違反交規。這對自己、對坐在前框裡那個人,以及對周邊的人,以及下一個騎車的人,都是一種極不負責,藐視安全的行為。建議發現後限制該乘客的共享單車使用權限,並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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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子騎車闖紅燈該如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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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狀點評

因此,針對交警的判定,我認為有所不妥,越野車有錯,罰款賠償600合理,但是女子明顯也有錯,單純的教育批評不僅起不到警示作用,同時也會讓此種行為更加猖獗。該女子違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時,違反了共享單車規定,應罰款200元並聯系該共享單車公司限制其使用單車1個月,同時,此次事故該女子應承擔20%-4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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