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通報三起典型問題,2人被處分1人被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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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段明福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淄博市委批准,中共淄博市紀委、淄博市監委對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段明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段明福違反政治紀律,黨員意識淡薄,在家設立佛堂、燒香占卜,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獨斷專行,弱化院黨委會和黨委書記職權,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持有大額投資型保險隱瞞不報;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群眾紀律,對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收取醫療費用負有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對有關承包科室違規發佈醫療廣告問題整改不徹底,導致問題連續發生,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採購、藥品供應、工程建設、承包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職稱評選、人員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段明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完全背離了黨的宗旨和黨性原則,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段明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淄川分局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副主任程漢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淄川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共淄川區紀委、淄川區監委對淄博市生態環境局淄川分局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副主任程漢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漢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購物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經營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程漢平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膽大妄為,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淄川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程漢平開除黨籍處分;淄川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臨沂市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宋傳增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臨沂市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宋傳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共臨沂市紀委、臨沂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傳增簡歷:

宋傳增,男,1963年2月出生,漢族,山東省蘭陵縣人,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蒼山縣公安局預審科科長,蒼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蒼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正科級偵查員、縣610辦公室副主任等職。2012年11月,任平邑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2014年1月,任平邑縣副縣級幹部,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6年7月,任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8年12月,任市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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